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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雇主10余万名表被判10年 称不知这么贵

 日月调查8888 2012-11-16

做保姆的郑某因一时贪心,盗走雇主手表一只,原以为只是小偷小摸,没想到手表是价值十余万的劳力士。日前,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33岁的郑某,离婚后独自抚养小孩,还要赡养年迈的母亲,生活很是拮据。去年12月起,她在斗门区一户人家做住家保姆。今年4月的一天,她搞卫生时,发现主人房的一个柜子里面有一只金色的男式手表。她一时贪心,就把手表放在自己的裤袋里。

  到第二天下午,见雇主仍未发现手表丢失,郑某便谎称要出去看病,这一去就再没回来。雇主发现手表丢失后,打郑某的电话已无法接通,于是连忙报警。今年62018时许,公安机关在湛江市遂溪县一家餐厅将郑某抓获归案。据郑某交待,她偷了表后就到珠海拱北一家当铺当了78000元。经鉴定,该手表是劳力士星期日历型系列,价值人民币114400元。

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目前珠海盗窃额较大的起点为两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两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十万元以上。郑某所盗得的劳力士手表经鉴定超过十万元,其法定刑起刑点已是十年有期徒刑。斗门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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