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语:The Convention for the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在1898年6月9日由清朝政府和英国在北京签订。英国强行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大片土地及附近235个岛屿,总面积975.1平方公里,即现在所说的“新界”,租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期满。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概述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语:The Convention for the Extension of Hong Kong Territory)在1898年6月9日由清政府和英国在北京签订。 专条的主要内容为:英国向清廷租借香港九龙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及附近二百多个离岛,为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届满。 该部份的土地即被港英政府划为新九龙和新界。但清政府当时仍坚持保留九龙寨城管治权,并可继续在该处派驻官员。 这条约的期限就做成香港主权移交过程的起点。 签约国:中国,英国 时间地点:1898年6月9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北京 双方代表:清政府总署大臣李鸿章与英驻华公使窦纳乐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历史背景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英国割占中国领土香港岛和九龙以后不久,并未放弃进一步占据中国领土的图谋。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以后,清军节节败退。港英当局认为有机可乘,正式提出展拓界址的主张。1894年11月9日,香港总督威廉·罗便臣以香港“防务安全”为由,向殖民部建议将香港界址展拓到大鹏湾、深圳湾一线,并将隐石岛、横澜、南丫岛和所有距香港3英里以内的海岛割让给英国。他还着重指出:“应当在中国从失败中恢复过来之前,向它强行提出这些要求。”威廉·罗便臣的建议实际上是后来扩界的蓝图。他的建议得到英国巨商的支持。英商遮打在给威廉·罗便臣的信中,曾以种种“理由”鼓吹扩界。他还说:50年后、甚至20年后,中国就可能成为充分武装的强国。扩界的事“机不可失”,“要干,现在就干”。 中英街位于深圳盐田区沙头角,由梧桐山流向大鹏湾的小河河床淤积而成,原名“鹭鹚径”。这条河边小路是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签订后具体划界的产物,香港回归祖国前,中英街东侧属中方,西侧属英方。香港回归后东侧属深圳,西侧属香港,一条街,两边走,承载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一国两制”色彩。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条约原文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北京。 溯查多年以来,素悉香港一处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资保卫,今中、英两国政府议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图,展扩英界,作为新租之地。其所定详细界线,应俟两国派员勘明后,再行画定。以九十九年为限期。又议定,所有现在九龙城内驻扎之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其余新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至九龙向通新安陆路,中国官民照常行走。又议定,仍留附近九龙城原旧码头一区,以便中国兵、商各船、渡艇任便往来停泊,且便城内官民任便行走。将来中国建造铁路至九龙英国管辖之界,临时商办。又议定,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迁移,产业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筑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应从公给价。自开办后,遇有两国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约、香港章程办理。查按照粘附地图所租与英国之地内有大鹏湾、深圳湾水面,惟议定,该两湾中国兵船,无论在局内、局外,仍可享用。 此约应于画押后,自中国五月十三日,即西历七月初一号开办施行。其批准文据应在英国京城速行互换。为此,两国大臣将此专条画押盖印,以昭信守。此专条在中国京城缮立汉文四份、英文四份,共八份。 大清国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 毅伯李,经筵讲官礼部尚书许 大英国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窦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附注 本专条见《光绪条约》,卷53,页4。英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53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 影响 香港特别行政区 地图 主要内容专条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将1860年英国所夺占的尖沙嘴以外的九龙半岛的其余部分,即从深圳湾到大鹏湾的九龙半岛的全部,租与英国99年;租期内租借地归英国管辖。租借地陆地面积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陆286平方英里,岛屿90平方英里,较原香港行政区陆地面积扩大了约11倍,租借地水域较前扩大四五十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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