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五章:父母不一定是终身制的 还有一种状态“父不父、子子“,说的是父母不合格而子女合格,对于这个状态还需要费一些周折。当父子关系还没有进入到“不父、不子”的平等状态时,如果父母的作为有悖于礼,比如他们自己要做错误的事情,或是为子女指导了错误的人生方向,此时,如果子女还要做到“子子”,应该如何行事呢?孔子给出了方法: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第四章) 显然子女不能对父母的错误行为视而不见,也不应该在明知道是错误方向的情况下,由于是父母的指令就顺从、执行,而是应该“几谏”。谏就是提出不同看法,指出父母的错误所在。这样的“谏”不能只做一次,而是多次,因为父母不一定会听从子女的劝告。那么做到什么程度为止呢,要做到“见志不从“,也就是说可以看出来父母是决意不会听从自己的劝告时就可以停止了,而后要做的是“又敬不违”。如今绝大多数对于《论语》的注解在这里都会将其翻译成:“如果父母决意不遵从,则尊重父母,并按照父母的意思去做”。我们在前面曾经讨论过的[孝]在今天的通常解释就来源于这里。可不是吗?父母要做错事,或是指挥自己去做错误的事情,我力谏几次,实在不行就顺从父母的意志。这样的理解实际上是一个悖论,如果最终的结果如同我们今天所解释的[孝]那样:顺从父母的意志,那么之前的劝谏无论有多少次都是毫无意义的。其实原因是我们对“不违”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在《论语》里孔子自己解释了什么叫“不违”,只不过这里用的是“无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第二章) 话题起源于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无违。”之后,显然孔子离开了孟懿子,由樊迟为孔子赶车,孔子对樊迟讲他们讨论的话题:“孟懿子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是无违。”樊迟不太明白,就问:“那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那就是父母在世是要以礼相待。父母去世后要以礼安葬,以礼祭奠”。如果“无违”就像目前大多数的解释那样是“无违于父母”的话,那么孔子后来与樊迟的对话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与樊迟再提此事,就是要将“无违”的确切意思说出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就是父母在世时以礼相待,死后以礼安葬,以礼祭奠。所谓“无违”原来是指无违于礼,而不是无违于父母的指令。 现在我们回到前面那个“父不父、子子”的话题,如果通过“几谏”,父母还是执意要做错误的事,或执意要求自己做错误的事,此时的“又敬不违”指的是在双方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不违于礼。如果说“几谏”目的是为了让父母改变错误,使得双方的关系回到“父父、子子”的状态、回到礼的恒定边界的话,那么“又敬不违”是在上述努力无法获得成功的情况下,将双方的关系转变为由礼的动态边界所制约的关系中。这样做才是不违于礼。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得知,礼的动态边界所规定的双边关系是在相互尊重、平等的基础上所建立的,是属于“不父、不子”的。而“又敬不违”中的“又”是一个转折,是在一个方法行不通的情况下“又”一个方法的意思。综上所述,“父不父、子子”也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要么通过“几谏”成功,双方回到“父父、子子”状态;要么改为双方平等、互敬的“不父、不子”状态。 当我们将上述两个不稳定状态从父子关系表中删除以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就只剩下由图25.3所示的三种状况。
图 25.3 父子关系表3显然,在这三种状态中,我们比较能够接受“父父、子子”的状态,并一定认为自己与孩子,或自己与父母之间处于这种状态。然而,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正如前面所分析的,“父父、子子”状态说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由礼的恒定边界来界定,“父母”并不仅仅是个称呼,而是有确切内容的。这种状态下,父母一定是子女生活的看护人和指导者。也就是说,在父母与子女之间一定存在着传道的关系。比子女在这个世界上多生活了许多年份的父母将自己的人生体会和经验传给子女,只有如此,父母的作为才符合相应的规范,才是“父父”。当然,与此同时,要求子女可以接受到父母所传之道,并用它来指导自己的人生。换一个说法就是,子女一定可以从父母那里学到有用的、正确的东西,这才称得上是“父父、子子”。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符合父子之间存在传道关系的状态基本上出现在子女未成年的时候。即便是未成年子女,也不是所有的都能从他们的父母那里学到有用的、正确的东西。于是,可以想象的是,在子女成年之后,会有更多的父子关系失去传道的内容,此时,他们的关系状态实际上已经不再是“父父、子子”了。当然,会有很少的父子关系在子女成年之后还继续维持“父父、子子”的状态,李嘉诚和他的儿子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尽管他的儿子已进入中年,但还是在父亲开创的事业中生活,并沿着父亲指导的方向前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二代”。可以说,那些成功人士非常有可能在他们的子女成年之后将双方的关系维持在“父父、子子”状态。然而,即便是成功人士,他们的子女不走他们所指导的道路,不继承他们所开创的事业,这样的事例也是比比皆是。可见,在当今社会环境下父母与其成年子女的关系处于“父父、子子”状态的并不多,更多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由于缺乏道的传递而属于其它两种状态。 如果我们与自己的父母或子女之间的关系不是“父父、子子”状态,那么在以往大家庭结构的影响下,无论是父母还是儿女都不会轻易认可双方的平等关系。但是,我们今天的社会环境是小家庭结构,子女所创立的家庭是独立于其父母家庭之外的,与其父母的家庭有着相同社会地位的平等家庭。于是,父子双方都不认可双方处于平等地位,都认可父子之间自子女未成年时形成的指导与控制的关系。然而,双方的地位实际上是平等的,父母可能早就失去了教导子女,指导子女人生的功能。即要维持指导与控制的父子之名,同时又失去了父传子道的父子之实,这样的父子关系处在“父不父、子不子”状态。实际上,无论你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如今在我们身边普遍存在的是这种父子关系。上一章我们举了一个过春节的例子。父母无视子女的家庭是否团圆提出要求,让子女“回”他们的家过年。这样的作为已经违背了春节的特定含义了,违背了春节所特有的礼。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呢?原因就是父母还认为他们已经成年的、甚至已经结婚生子的子女依然属于他们的家庭,他们还是自己那些成年子女的家长。但是,此时他们的子女早就已经拥有了并非他们给予的独立的生存空间,他们已经无法再履行父母的职责了。没有父母之实,却要在春节期间显示父母之名,这样的状态是“父不父”。在另一方面,当子女接到父母的要求时,很多人并没有思考这样的要求是否正确就顺从了。也可能有些人意识到了,但没有像孔子所说的“几谏”,更没有按照无违于礼的原则,维持自己家庭的团聚以符合春节的文化内涵。许多人可能为了不多生事端而选择了顺从。顺从父母意志是维持子之名,但没有“几谏”,没有无违于礼是没有达到“子”应该遵循的准则,这样的状态是“子不子”。可见,如今社会上那些为了老年人而导致自己的家庭在春节期间无法团圆的聚会实际上是一种“父不父、子不子”的聚会。春节的事例只是一个较为典型的缩影,正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像这样维持父子之名,而双方缺乏传道关系的“父不父、子不子”状态比比皆是,我们才会对春节期间所发生的有悖背春节内涵的事情习以为常。在建立了被社会认可的独立家庭之后,那些来自于父母的指令,是不能不假思索地予以实施的。因为那是属于另外一个家庭的声音,在被自己家庭实施之前必须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消化。 作为一个与礼的恒定边界相冲突的“父不父、子不子”状态实际上是不可取的,这样的状态被齐景公评说为:“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实际上,在父子双方的传道关系结束后,并不是只有“父不父、子不子”状态可以选择。将父亲变成皮特,将从属关系变为平等关系的“不父、不子”状态可以将双方的关系从原来的礼的恒定边界转变到礼的动态边界上来。这是一种在子女未成年时所不曾拥有的状态,双方已经不再为父子之名所困,而是用平等的心态,以信为基础,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建立双方的新关系。在子女长大成人的过程中,与自己子女之间由原来的、具备恒定边界特征“父父、子子”状态逐渐转化为具有动态边界特色的“不父、不子”状态是一种必然。拒绝承认这种必然,就等同于拒绝承认子女长大,拒绝承认他们的独立性,最后使得双方的关系发展为“虽有粟,不得而食”的“父不父、子不子”状态。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社会中普遍对“不父、不子”状态持拒绝态度,在我们的思维习惯中甚至都不可以想到“不父、不子”这样的词。我们会将“不父、不子”与[不孝]等同起来,并加以排斥。在前面第十五章中谈到家庭关系时曾经分析过那个不同于孔子思想的,用[]扩起来的[孝],我们知道,有着“顺从父母意志”含义的[孝]实际上同“三从四德”一样,是规范大家庭结构中人员隶属关系的旧规范。如果说[孝]已经随着旧时大家庭的解体而失效了的话,那么有着罪名作用的[不孝]也会随之消失,也会失去其作为罪名作用。难道我们会恐惧一个已经失去意义的、不存在的罪名被扣到头上吗?或许“不父、不子”听上去有些别扭,而说父母与子女作朋友就可以被广泛接受。其实,与子女做朋友就不能再做其父母,就是“不父”;与父母做朋友就不能再做其子女,就是“不子”。朋友是依据礼的动态边界来界定双方关系的,父母与子女做朋友就是“不父、不子”状态。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父子双方成为朋友一定是在子女成年、独立之后,未成年人的父母因为需要担负其子女的监护责任,无法真正以朋友的身份与子女相处。然而,在我们身边却有许多相反的事例,在子女未成年时,父母喜欢高喊要做子女的朋友,到了子女成年后,反而收起朋友论调,转而强调父母的名分。 在旧时代的大家庭结构下,很少有父子关系进入到“不父、不子”状态。但在今天,相互平等的小家庭结构使得父子关系必然会在子女独立、并建立家庭后发生变化。为了不使双方进入到“父不父、子不子”的、违反礼的基本原则的状态,主动建立双方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不父、不子”关系是很重要的。将原本有着指导、控制的,符合礼的恒定边界的父子关系才会转变为相互尊重的、符合礼的动态边界的朋友关系,这样的转变过程是“无违于礼”的,建立这样一个新关系需要艰苦的劳作,需要不懈的努力。因此,孔子才说“又敬不违,劳而无怨”。只有建立了这样的平等关系,两代人之间才会在子女长大成人、脱离父母的家庭后进一步发展亲情,增加互信。 综上所述,在父子关系中能够维持“父父、子子”状态当然好,但并不是每一对父子关系都可以延续这样的状态,在当今社会的小家庭结构中犹为如此。如果子女成年、独立后,双方无法继续维持“父父、子子”状态,就应该及早建设“不父、不子”的、朋友式的平等状态。已无父子之实,而维持父子之名是最不可取的、违背礼的基本原则的“父不父、子不子”状态,这样的状态是绝对空间,是应当从我们的人文系统中去除的东西。当父子关系进入到“不父、不子”状态时,父母的职责和头衔都随之结束,父母并非是终身制的。 我们用了两章来讨论绝对空间对人文系统的影响,至此,对于“礼旋钮”有着很大影响的三个因素就已经讨论完毕。就如同前面曾经指出的那样,礼的个性层建设灵活多样。对于礼的学习环境,爱的环境,以及绝对空间的强弱和存在形式都是因人而异的,我们无法给出像共性层那样较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但是经过对这些与礼密切相关的因素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并据此重建对我们自身至关重要的、并且是自己独有的礼的个性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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