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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命丧垃圾箱5儿童至少“流浪”了两个月

 桃花江春水流 2012-11-20

贵州毕节命丧垃圾箱5儿童至少“流浪”了两个月

2012年11月20日 04:56
来源:东方早报

原标题:罹难5童至少“流浪”了两个月

■ 贵州毕节5名男童命丧垃圾箱

■ 官方称系当地3兄弟家的5个孩子

■ 尚不能确认是流浪儿

5个孩子衣着单薄、破旧,蓬头垢面,时常会到路边的小吃摊乞食,有时还会向行人讨钱坐公交到其他地方,白天在城里闲荡,晚上回到这边睡觉。

贵州毕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唐光星昨日表示,16日在垃圾箱内被发现死亡的5名男童,都是七星关区本地人,是3名兄弟家里的5个孩子,父母有的在外打工,有的已经离异,有关部门正在联系家属。唐星光强调,尚不能确认他们是否流浪儿童。

早报记者昨日从多个信息源获悉,5名孩子至少在事发地点(即七星关区流仓桥街道办事处附近)“流浪”了两个月。目击者称,他们衣着单薄、破旧,蓬头垢面,时常会到路边的小吃摊乞食,有时还会向行人乞讨零钱坐公交车到城区其他地方,“白天在城里闲荡,晚上回到这边睡觉。”

“不能确认是否流浪儿”

毕节警方18日称,初步调查发现,5人系一氧化碳中毒所致, 而垃圾箱内有木炭生火取暖的痕迹。

气象预报显示,15日也就是5个孩子尸体被发现的前夜,毕节最低气温6℃,当晚曾下毛毛雨。这几个孩子是为了避寒躲进垃圾箱的吗?唐光星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发帖爆料5个孩子惨死垃圾箱的网友李先生对央视称,发现孩子的拾荒老人16日早晨捡垃圾时,拿拾荒的小锄头拨弄垃圾箱里的几个孩子,没有反应,其中一个孩子鼻子冒泡,垃圾箱里还有一个破旧的砂锅,可能是用来取暖的。

唐光星称,5个孩子是在流仓桥办事处环东路一个垃圾箱内被发现的,有的是八九岁,也有十一二岁的,都在十岁左右,其父辈三兄弟尚不能确定是亲兄弟,也可能是堂兄弟。目前,死者遗体已被送到殡仪馆。

唐光星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表示,尚无法确认5人是否流浪儿,“因为要找到家属,比如父母还在的,要认定他是不是在读书,什么时间出来的,要把时间确定,现在还在排查。”唐光星表示,由于他不在现场,不清楚孩子的穿着是什么样的。

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家庭或离开监护人流落社会连续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保障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目前就5名孩子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连续超过24小时”的特征,尚无明确说法。

唐光星说,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找到家长才是解开孩子身份的关键。

工作组每天巡查流浪者

据了解,事发的垃圾箱将近一人高,长约1.5米,宽约1.3米。这样狭窄的空间怎么会容下5个孩子?唐光星称,这些还是未知数。

昨日,在事发现场,垃圾箱已被撤走,周围也拉上了警戒线。唐光星证实,垃圾箱周边有居民生活区,“据说那一段路,很少有人从那里走”。

目前,由当地民政、公安、城管、教育等部门成立的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毕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陶进对央视称,民政部门已向警方提供了2011年以来救助过的流浪儿童名单,5人是否在名单中,还需指纹比对。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曾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据陶进介绍,去年2月开始,当地民政部门救助了758名流浪未成年人,而毕节8个县区中, 有6个设立了救助站,并且每天8:30到21:00,公安和城管人员的联合工作组,会在城区主要街道、隧道、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等流浪人员容易聚集的地方巡逻,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不过,巡逻组为何事发当天未发现5名孩子,尚不得而知。

流仓桥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对早报记者表示,事发地离其办公室约100米,不过他此前未见过几名男童。

救助细则实施1个多月

根据网友发布的事发地垃圾箱的图片,早报记者联系了其制造企业中联重科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毕节销售业务的屈先生表示,去年8月份,七星关区环卫局采购了100多个图片中的垃圾箱。这种产品密封性要求非常严格。“出厂前底部是要过水测试,以防在装垃圾时污水渗出来,四周还会贴有密封条。”屈先生说,上面的开合盖合上之后,“密封性虽不如底部,但也是比较严的。”

这有盖而密封的“场所”不仅帮孩子们避开了当晚的“毛毛雨”,可能还带给他们短暂的温暖。据一些附近的居民称:事发前几天,孩子们的栖身场所是在附近拆迁工地围墙里用一些写有广告语的塑料棚布、水泥砖和三合板围起来的。

而事发前仅半个月,毕节民政局官网于10月30日发布了《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细则第二条即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细则规定,“公安、民政、卫生、城管以及镇乡办事处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及时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区民政部门,特别是做好在党政机关、交通要道、城市广场等处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护送工作。”

细则还规定,区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救助工作要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及时给予救助”,解决受助人员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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