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 当今世上,能够杜绝以权谋私,秉公执法的,国家就安宁,强大。 在下以为,法治的强弱的确是国家强弱的关键。当今世界的格局可以证明,这世上,发达先进的国家都是法治国家,而天天叫着道德口号的人治国家没有强大先进的。 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 ================================ 圣明的国王立法,其赏足以劝人向善,其威严足以镇摄为非做歹,其准备的措施足以推广实施。 奖赏如果不足以令人采取行动,那不是形同虚设吗?当然,奖赏也要适度,否则立小功得大赏,那立了大功就没有拿得出手的奖赏了。那样,更艰难更有意义的事就无人去做了。 惩罚如果不足,就无法取得威摄的效果,就是所谓的违法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这样子就会有更多人愿意违法取得更多的利益。 法这东西,如果停留在纸上,就只是一句口号而己,只有把他执行下去才能收到效果。所以法律要推广,要让所有人知道,让所有的人都执行。这是有难度的,在古代,法家以强权(势)配合各种方法(术)去推行。而在当代,人们靠民主程序的术结合公权力之势来完成。 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 惩罚过错不避讳大臣,奖赏功劳不遗露平民百姓。 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两千年前法家就提出这种法治平等,而不是私利平等,机会均等,而不是收入平等,这样先进的思想了。
故明君无偷赏,无赦罚。偷赏,则功臣坠其业;赦罚,则奸臣易为非。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 =============================== 圣明的君王不无功而赏,不无故赦免刑罚。无功劳而受赏,不劳而获的官员慢慢就会坠落,无故赦免惩罚,犯错的奸臣因受不到惩罚,会得寸进尺更加胡作非为。所以,如果真的有功劳,那么不论亲近的还是疏远的都要奖赏,真的有过错,就应不论远近都要惩罚。 私人之间可以想互喜爱,相互憎恨,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把个人情感带到公权力上来,那么法治就不会公平公正了,法治不公平公正,那么就没有公平公正的竟争了,没有公平公正的竟争,那么优就不能胜了,劣就不能汰了,如果优不能胜,劣不得汰,这个国家必然会贫困混乱了。
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雠法则可也。 ==================================== 圣明的君王靠法度选择人材,而不是靠自己的喜好。用标准的程序去评定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自己去臆想。这样,有能力的人不会被隐藏,无能的人无法以粉饰而欺骗,不会因为有人缘名声好就进位,也不会因为被流言诽谤名声不好而退位,这样,对部下的是非评判就清楚了,国家就容易治理了。所以说,君王只要制定良好的程序,一切按程序来就好了。 是骡子是马出来溜溜。有了目标,有了评审的标准,就好办了。不管说得多么动听,不能达标的就下去,那怕是默默无闻的,只要能力达标就可以被使用。 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缺点,但有的人的缺点更易带来坏名声。比如一个有能力的人好色,在保守的人群当中名声肯定比能力差的普通人要坏。但我们其实依然可以重用这个人的能力为我们谋取更多的福利,至于好色,不把看管美女的任务交给他,用法治约束他就可以了。 纵观古今中外,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法治国家。不重视法治,这种发展或者有缺陷,或者不持久。 宗教信仰,道德,法律是抑制人性恶的三道阀门,缺一不可.想依靠最后一道来抑制人性恶那叫治标不治本,更何况法家的法不是平常的法制,而是恶法. 垂法而治,摒弃赏罚由心;同时法出于民心而反以自正。 人才不可专用,而法可以世传,也是法家的一个观点。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 法律公正分平,那么有才能的人不得侵犯无才能人的合法权益,强者不得侵犯弱者的合法权益,众人不得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 真的法治,应当是公平公正的。有才能的人,应当得到相应的财富,地位,但是却不能侵犯无才能者的权益,势力强大的人不能侵犯弱小者的权益,也不能人多势众就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众不得暴寡这一点在中国做得尤其不好。当初一群人以人多势众,均分他人财产,田地,十年后又落得何等田地呢?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 ========================== 执行法治便是轻微的罪行也要重罚,与是人们连轻微的罪都不敢犯,重罪就更不敢来了。这就是以刑罚来减少刑罚。 这一点可以综观世界上的各发达的民主国家。这些国家对产品的要求极高,尤其是食品医药行业,更是严上加严,使得这些国家的食品医药产品合格率要比那些天天叫喊质量第一(行动上却从不严治的)国家的产品要令人放心得多。这些国家的食品医药纠纷也的确慢慢变得比那些高喊口的国家要少了。 转至第11楼第 11 楼 差役 2012/11/18 16:05:26 的原帖:人才不可专用,而法可以世传,也是法家的一个观点。法家还有一个观点,叫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世道在变,具体的法律,政度,都要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不变的是法治精神。 _________________ 读淮南、吕氏,可对法家观点有一个更深的了解,法家源自黄老术,所谓道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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