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水价阶梯计费第二、三阶水费明年1月21日后开始收取 酝酿多时的阶梯水价今日起正式实施,超过第一阶梯26吨的用水量,就要多掏钱了!不过根据物价局的规定,按阶梯水价进行缴费则将在明年1月21日之后陆续开始。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规定,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办理用水人口申报。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自办法颁布之 日起15日后开始,到用水地址所属的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理所办理申报手续,未办理申报的,按用水户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计量。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方面则表示,申报人口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生效,在1月14日前申报人口的,均可从第一个计费周期就开始获得更多基础用水量。 需要注意的是,住宅小区用户公共设施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摊量不计入居民用户阶梯计费的用水量中,执行第一阶水价。而对于不具备“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户执行基本水价,暂不实行第二、三阶水价。 根据《办法》,阶梯水价基本水价已于今年5月21日随同新水价同步实施,第二、三阶水价在新水价收费标准执行6个月后的第二个抄表日期执行。广州市自来 水公司表示,自来水抄表两月一次,因此从11月21日开始计量,阶梯水量所产生的水费要到明年1月21日之后才开始收费。例如某家庭用户,11月21日后 的首次抄表日期为2013年1月9日,第二次抄表日期为2013年3月9日,则将在2013年3月9日及以后抄表派发的水费通知单上按阶梯水价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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