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业建设项目立项报批程序

 abcd396 2012-11-24

农业建设项目立项报批程序


  2011-07-13 【

农业建设项目立项报批程序

一、报批流程

二、立项报批释义

农业建设项目立项报批,是指农业部对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部直属单位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国债资金)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和审批行为。农业建设项目立项报批,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2004年第39号令)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计发[2004]10号)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

农业建设项目立项报批,按照投资规模区分为项目建议书报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且不需要办理征地及环评等审批手续的中小型项目,可直接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且需要办理征地、环评等审批手续的项目,一般应先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然后在完成建设用地、环境评价报批等手续及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再编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流程说明

1、发布项目指南: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和项目前期工作安排,编制并发布项目指南。项目指南一般综合各类项目资金盘子和编报要求,按年度一年发布一次;专项资金项目也可以单独发布。

2、编制项目报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直属直供垦区、部直属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本辖区内或本系统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农业项目编制单位应具备农业工程咨询或农林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民用工程项目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其他专业相对应咨询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初选: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直属直供垦区及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院等发展计划部门,对辖区或系统内建设单位编制申报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首先进行初选。项目初选主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投资方向;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区域布局规划、行业建设规划或本地区本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单位是否具备承担该项目的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性质、技术力量、土地及必要房屋等基础条件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构成等是否符合项目指南要求;拟上报项目报告编制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附件是否齐全完整,申报项目数量是否在限制范围内。

经初选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由初选单位按隶属或归口管理关系,以计字号文同时上报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水产科学院以外的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由本单位行文报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农业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接报发展计划司。

4、行政审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司局受理上报项目后,依据项目指南要求进行行政审查。行政审查主要内容同项目初选。上报项目行政审查通过的,逐一登记,经发展计划司与行业司局会商形成拟进入专家评审项目清单。行政审查未通过项目退回原申报单位。

5、专家评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行业司局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工程咨询机构依据项目指南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重点对项目建设条件、选址、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组织管理、项目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出具项目评审报告。

6、项目决策: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行业司局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专家评审意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提交农业部常务会审议项目清单。经部常务会议审定的项目清单,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商发改委并报其备案。

7、项目批复: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对通过部常务会议审定、并会商发改委同意备案项目,逐一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浏览次数:4812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