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拳法练习的方法层次 ——兼答卓一航先生 卓一航:在《回忆录》的末尾处,记有:“学过三年后,见我体格转健,便谆谆教放足架势,每势进退要求腿肚贴地而行。”这里的“放足架势,每势进退要求腿肚贴地而行”的练法,要求有很好的柔韧性。 现在人们对于传统拳法的练习,由于武术基本知识上的缺乏,在练习方法上都存在着许多的误解。基本上都是一种练法;焉或是几种猜测式的练法。 其实拳法的练习,真正要达到对垒应机时能够潇洒应对的能力,是有极其严格要求的。现在许多是业余的、缺乏的是训练时间,而专业者所走的路子又不同,所以训练方法上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当然,更主要还是基本知识问题。你不知道传统武术拳法正确的训练方法,只从自己的想象猜测,焉或是经验性的总结,都是难以达到正确训练方法的途径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既有许多人应用了西方拳击的所谓科学训练方法;又有许多人想象出所谓快拳的练习方法;而比较好的就要数陈小旺先生,根据陈鑫、太极拳的理论而搞出来的所谓五层功夫。但这五层功夫之说,也实在距离真正应机功夫的训练,尚有着甚远的距离呢。 根据通背缠拳单传秘授的训练方法形势,则应该是分为:扎势、粗架为一层;慢练功架为二层。这二层功夫中,慢练功架是比较长期的练习方法,也是必须严格守规矩的练习方法。严格规矩,就是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去练,也不能以自己想法改变任何动作。尤其是对于每个技术招势的练习上,都要严格传统的传授练习方法,不能有丝毫的更改变化。 对于一些相近似的技术招势的练习,更要严格区分、记准,因为一旦有些微的差错,就很容易与其他技术招势混淆不清。因为久而久之的忽略,就会成为现今许多技术招势的混淆不清:既有折背靠与庇身拳难分彼此;又有护心拳与兽头势难分你我;还有指裆势不知趋势;更有搂膝拗步不知何从,等。 功架,又叫工架。工架,是不能潦草恍惚的,一招一势必须要中规中矩,不可有丝毫的模糊含混。这就是传统套路的基本练习方法。 慢练,不可给人以脱节与泥滞的感觉。在十三式一套的练法上,其实也应该是在六分钟左右为好,过慢的练法,就有了泥滞之嫌了。 当你工架练习的功夫,达到熟练而不气喘的时候,才可以逐渐加快速度的练习。这个阶段的练习,则称之为实际练习,是为之第三层功夫。 实际练习的阶段,仍然要求要每个技术招势的样子,不能有丝毫变态的趋势,在此基础上逐渐练习缩短套路的练习时间。 这种所谓的实际练习,就是接近实际应机时的练习。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在身体气力上达到应机实战时的要求,不至于在实战中出现因体力不支而败绩的可能。 逐渐缩短时间的要求,是要看每个人所能达到的程度而定,并不一律要求,但基本的要求是要缩短工架练习时的一半时间。 正常套路的传统练习方法,基本上是这样的。 周易拳套路的练习方法,除了前面三种练习方法之外,增加了一种神机的练习方法;一种放劲方法的练习;一种抖劲方法的练习。而次序排列上却是有所不同的,这就是把通背缠拳中第三层的练法放到了最后。 周易拳所以有放劲之称,是因为用劲的方法不同于其他拳法。周易拳的用劲方法是一种旋冲法,所以不叫用劲法,而叫放劲法。放劲,是要把旋转的劲力释放出来。 抖劲,并不是所有技术招势的劲力发放都需要、都适宜的,所以才有了分层次练习的必要。因为抖劲是藏于放劲之中,而又不同于放劲的,是在放劲的基础上融入了抖劲的方法。为了层次分明起见,也为避免混淆起见,才如此分开的。 分层次练习的方法,是一种逐级明确的练习方法;是一种逐级提升的练习方法;是一种保持正确传承的练习方法。 武术拳法的练习基本上是不可以不分层次的,不分层次的后果,是一种逐渐改变技法形势、形态的练习方法,也是一种最容易走样的练习方法。传统武术拳法,传承到现今这个样子,都是练习时不分层次、层次不清楚明白,而综合练习的结果。尤其是非专业性的民间练习方式,更是如此。 人心急切,往往都愿意在很短时间内得到真传、得到知识,又加上时间的允许程度有限,所以就即省却了扎势的传承方法,又省却了层次性的传承练法,于是就越练越走样;越练错误越多。而错误越多,练法就越杂,分门立派的可能就越多。这就是现今姓氏门派林立的因由所在。 因此,要想成就真正传统武术技巧艺术的功果,就必须要严格守规矩,要认真扎实的从头开始,逐级分层次的老实练习,不要有投机取巧的想法为好。 由此而联想到当今的段位制,是否也应该从真正目的性武术出发,而制定出能够真正体现出武术实际用机能力的段位制来呢?这是否更合乎中国武术的武术二字的价值意义呢?毕竟表演性竞技武术的段位制,并不是那么名副其实的武术段位呢!也是有损中国武术功夫之称的威名呢! 洪均生先生所说的哪种练习方法,也只是一种体验性的、增进功夫练习层面的、矫枉必须过正的练习方法,并非是传统武术功夫知识层面的正常练习方法。 这种方法,从灵活肢体的层面上看,并无可厚非;若从目的性层面上看,则有点脱离实际之嫌。 上面所说,也只是套路锻炼层面上的训练方法,并非是目的性武术拳法全面的整体训练方法。 |
|
来自: LM0318 > 《130 東西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