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实行新农合资金“点线面”三维监管
发布时间: 2010-03-09 来源: 峡江县纪委 作者:
峡江县通过点上严抓细管、线上跟踪监控、面上铺开布网,扭紧新农合资金管理“安全阀”,为该县参合农民撑起“健康保护伞”。 严格基金账户管理实行定点监测。规范新农合资金的运行管理,开设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新农合基金管理实行“收、管、支”分离,层层把关,基金划拨由农医所每月按支出总额向县农医局申请审核后,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最后由代理银行拨至农医所。资金调拨实行“双印鉴”制,即调拨时除财政部门的印鉴外,还须加盖卫生部门财务专用章,代理银行据此办理转账手续,真正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使合作医疗基金专款专用、操作规范、运行封闭、符合规定。 跟踪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线上监督。针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滥检查等导致参合农民医疗费不合理增长的实际情况,峡江县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严格限制《目录》外药品及不予支付项目的报销比例。《目录》外用药控制在15%以内,超过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将责任直接落实到医生个人;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2009年有6个定点医疗机构因开大处方、滥检查、日均药品费超标等原因被扣除补偿款。 上下多方联动实行全面布网监管。由职能部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对新农合医疗专项资金的运作及使用情况实行全面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农医局严格核实参合农民身份,严格审核把关,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和参合农民权益。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新农合惠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常态检查,及时查处、纠正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定期公示参保对象和报销人员名单、金额等情况,设立新农合举报电话。明确专人登记、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据统计,2009年该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11.06万人,参合率达90%,已有3.5万名参合农民获得补偿,其中门诊补偿受益面2.7万人,住院补偿受益面1.27万人。(邓美贞) 责任编辑:周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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