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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如梭 2008-04-21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新农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南阳市宛城区是一个农业大区,辖10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242个行政村,34个居委会,总人口816650人,其中农业人口567815人。2006年,我区被省政府确定为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区,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到位,组织得力,全区共有448048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9%。半年的运行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入手,确保新农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 确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主体,科学合理地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是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通过简便的程序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方便实惠的医疗服务,保证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平稳,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运行的重要条件。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机构属性平等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3个区级定点医疗机构、13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家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以便加强监管。

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乡村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设,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其服务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不断探索乡镇卫生院新的经营模式,采取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联合办院、城市卫生技术人员下乡等方式,不断提高乡级医疗技术水平。对村级定点机构,我们制定了新农合村卫生室标准,统一制作了工作制度及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标牌,要求“四室”分开,严格按照标准,完善卫生所服务功能,从而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制度 杜绝违规行为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新农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守则》、《新农合转诊就诊制度》、《新农合不予补助的范围和内容》、《新农合补助审批办法》、《新农合公示制度》、《新农合审计制度》、《新农合督查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同时把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即“六条禁令”)、《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发放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求认真对照,严格执行,用制度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

 二是查除违规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向全区农民做出服务承诺,认真执行新农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并实行举报制度,凡发现有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等行为者,医疗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医务人员取消执业资格,经办人员予以调离或辞退,管理人员予以降级、撤职直至开除,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坚持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区合管办每月将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费用情况严格审核,合理补偿报销医疗费用,并上报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对参合农民住院补助情况进行公示,特别是大额补助人员做到了重点公示,以接受监督、扩大影响,增加基金使用透明度,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加强监管 规范医疗服务

 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合理、价格是否低廉、服务是否优质是新农合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患者提供过度服务或虚假服务,不但会造成农民就医负担的加重,而且会增加新农合补助的不合理增加。因此,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是保证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一环,必须认真对待,加强监管。

 一是实施定期检查制度。首先,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将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就依程序、补助办法、标准和当月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其次是实行查房制度。我们先后到市中心医院、医专附院、市一院及区直定点医疗机构,深入病房,按照就诊证、身份证、病人三对照的方式,核实住院人数和患者身份,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并询问病人或家属,从服务态度、医药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了解参合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

 二是抽查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情况。严格落实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双联处方制度,保证一般处方不超过3日量,慢病处方不超过7日量,出院带药不超过3日量,避免了大处方、乱用药和乱检查等现象发生。

 三是补助资金实行双重审核。首先由各定医疗机构行使首次审核职责,接诊的医护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工作人员在参合农民就诊住院、出院结算等环节中严格审验,做到人证统一、补助无误。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进行二次审核,多补的不合理费用,不再返还医疗机构,以增加医疗机构的责任感,切实保护参合农民权益。

由于我们严格监管,认真审核,在上半年审核的5万多人次,发放补助资金约280万元的过程中,未出现一例差错,同时查出涉嫌冒名顶替3人次,先后退回不规范收费单据40份,资金累计5万元。

四、完善措施 提高服务质量

 实施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最大的愿望是能用最少的钱享受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享受到未参合前更方便、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因此,各定点医疗机构注重内含建设,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参合农民服务。

 一是完善便民措施,搭建服务平台。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积极创造条件,搭建为患者服务的平台。各定点医疗机构都增设了窗口、诊室、购置设备、增加病房、配置了新床、被单等医疗设施和生活用品,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候诊室及输液中心都配置了空调、饮水机、电视,让患者进医院如进家,改善了患者的就医环境。区一院购置了CT、彩超,红泥湾、黄台岗卫生院专门修建了80平方米的输液大厅,方便了群众就医。同时做到免费接送病人,对急、危、重症病人开设“绿色通道”。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了方便,节约了费用,受到了参合患者的好评。

 二是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广大医务人员积极贴近患者、贴近病床,认真执行诊疗护常规,带着感情去诊断、去治疗,拉近了与患者的距离,密切了医患关系,改善了服务态度,以优质服务塑造了“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各定点医疗机构变“坐医”为上门行医,通过建立家庭病床、健康档案等方式,做到检查上门、治疗上门、回访上门,使参合农民享受到快捷、简便、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区卫生局先后对村定点医疗机构乡村医生组织两期新知识培训,进行业务考试和技术考核,组织乡镇卫生院长参加省厅举办的管理知识培训班,组织区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参加新农合知识培训。我们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了护理操作、急诊抢救、病历评比等竞赛活动,从而提高了业务人员技术水平,提高了整体服务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完善,吸引了参合农民就医,两大效益显著提高。今年1-6月份,全系统住院人次、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2%、12.8%,而平均住院费用有所下降,达到了参合农民受益的目的。

新农合运行半年来,全区参合农民共有58751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助,补助金额279.83万元。其中门诊补助54727人次,补助费用103.17万元;住院4024人次,补助费用176.65万元。有8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农民纷纷说,今后小病敢看了,大病不拖了,看病不难了,新农合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以来,我区能够坚持从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出发,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的信任度,得到了农民群众的称赞,特别是已领取到补助的农民,都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将新农合这一惠及农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落实,促进新农合工作的健康发展 。

 

                     200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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