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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作措施 提升办案水平

 姑蛮溪 2012-12-10
山东莱芜强化工作措施 提升办案水平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7日 10:28        【字体】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芜市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科学化水平。
    强化办案保障措施。一是狠抓线索管理,提供案源保障。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注意从纠风治乱、执法监察、专项检查和网络舆情中挖掘线索,从公检法、审计等机关获取案件线索,从串案、窝案中获取案件线索。今年以来,案管部门收集案件线索88件,转办分流83件。
    二是调整充实人员,提供办案人才保障。先后选调4名同志充实案件检查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同时根据办案需要,从案管、纠风、审理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办案,形成查办案件的攻坚力量;从市、区有关部门挑选27名业务骨干,组建了办案人才库。
    三是改善办案条件,做好后勤保障。为办案部门增配便携式电脑、录音笔等办案设备,优先保证办案经费和办案车辆,不断提升办案安全保障水平。
    正确把握办案重点。一是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大要案件31件,占立案总数的41.89%,同比上升29.1%,重点查办了3起医疗购销领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着力查办损坏发展环境的案件,促进科学发展。及时跟进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活动,连续查处了多名党政机关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和政府部门违规涉企收费的案件,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效能,优化了发展环境。
    三是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10个方面的腐败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市查办此类案件58件,占办案总数的78.38%,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严格办案监督管理。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做到有规可循。以《案管工作规则》为依据,制定了《重要案件线索管理办法》、《案件督促办理办法》等多项案管规章制度,实现了靠制度监督办案,提高了案件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做到违规必纠。发挥案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办案行为。实行办案部门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提高心理疏导能力,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实现了安全文明办案。
    三是强化审查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发挥审理部门的证据审查和程序监督职能,严把证据关,不留“后遗症”,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山东省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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