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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30年代的有轨电车

 江苏常熟老李 2012-12-23

现代的上海人已深深体会到,轨道交通也许是解决城市交通最便利和最有效的方式和办法。上海的轨道交通开始于一百年前的有轨电车,不过,从有人提议在上海开通有轨电车到1908年电车的正式通车,也经历了一场漫长、持久,甚至被今人认为“滑稽”的过程。

近代以后,在上海县城的北郊出现了租界,租界是一个建立在中国领土上的资本主义城市模式,城市经济和市政建设较快,到1893年虹口美租界东部界线正式确定后,租界的东界在杨树浦,南界到十六铺,西界则到了今西藏路一带,从东面杨树浦到西界的西藏路,或到南面的十六铺,实际距离将近7公里,当时上海的主要代步工具是被称之“羊角车”的独轮车,被称之“东洋车”的人力车(即所谓的“黄包车”,以及四轮的马车,要依靠人力或蓄力的车轮承担城市交通确实是很困难的。于是,1895年5月,一位叫亨(l.f.t.hunt)的美国人向工部局拟定了一份在上海创办有轨电车的计划。这个计划首先提出上海开通电车的必要性展开论述,并草拟了有轨电车的线路,预算及实施办法。工部局立即将该计划交租界的纳税人会议讨论,一位叫韦斯脱(wm.west)的商人获此消息后,表示他可以先垫资15万两帮助实施这个计划,条件就是他必须要获得有轨电车的经营权;不过,当上海英商自来水公司(sanghai  waterworks  co..ltd.)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提出激烈的反对,他们认为自来水厂在杨树浦(即今杨树浦水厂厂址),自来水管道既本上埋设在杨树浦路、东百老汇路、百老汇路(东大名路、大名路)地下,在今江西路越过“自来水桥”输送到苏州河南岸的租界,而规划中的有轨车轨道就铺在自来水管道的路层上,他们认为电车会碾碎水管,而通电的轨道也会腐蚀水管,因此提出反对开通电车的请求,并提议即使纳税人会议通过议案,也必须在合同上增加“不得损害水管”的相关内容。1896年3月,纳税人会议否决了亨特的规划,上海开通电车之前暂时被搁置了下来。

同年9月,法国人罗发(a.rouffart)代表轨道建设总公司(ceneral company of railway with  nattow gange)议定了一份更详细、更具操作性的开通上海有轨电车规划和实施细则,另一位叫蒙尼诺(couis  moniot)的人也提交了一份相似的报告。而事实上,随着上海城市面积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交通已经成了上海必须克服和解决的问题。于是,公共租界工部局和法租界公董局协商后达成一致的意见,先建立一个由多方人士组成的委员会,并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不久,这个委员会就先拟定投标者的先决条件,大致的内容如下:
一、暂时设轨道三条。
a.自周家嘴至花园桥,由此沿两租界外滩,至华界浦滩。
b.自南京路外滩,沿南京路至静安寺路。
c.自北火车站起,东至淞沪铁路,南至华界老西门。
二、采用架空系线电车。
三、轨道中间距离为一公尺,车之宽度为二、三公尺。
四、行车速度应为每小时八英里,班次相间应为十分钟,每第三班车应专供外侨乘坐。
五、经营之公司应称为“上海电车公司”,专营年限可定为三十年、四十年、或五十年。视投标人愿出报酬金之多寡而定;唯过十五年后,工部局得随时收回,依照公司最近七年收入之平均数,核算其资本之价值而给予代价。
工部局即将委员会确定的宗旨以以及相关材料汇集成册,分别送到伦敦、巴黎、柏林的相关机构和单位,征求他们的意见,并于1898年6月进行投标。不过,就在此时,上海的公共租界的扩张正在谈判之中,如公共租界扩张成功,它的东界将会伸到杨树浦底,西界也将延伸到静安寺,面积比原来扩大几倍,总面积达33503亩,约为22平方公里,所以招标虽确定上海电车有限公司中标,但仍被纳税人会议否决了。
一年后,公共租界扩张成功,于是1901年上海工部局又以重新拟定的要求,经委员会审核后,工部局决定由英国二家老资格的电车公司——british electric co(勃勒虚电器公司)和british electric traction co.,ltd(英国电器轨道公司)联合的标书中标,并再次确定了合作的办法,大致涉及到以下这些内容:
一、中标单位获得20年经营权。
第21年后,工部局有权作价收还。
二、经营公司根据轨道的长度交付地税,以每英里105镑计算。
三、公司预交一万镑作为因建设铁轨而涉及到的道路等改造补偿。
四、规定车辆的经营和票价。
五、预定先筑电车路线三条。
该标书经过几次的反复,终于在1904年经修改后通过。此后,又进行投标招商,先后有多家公司参与投标,1905年正式确定一家叫bruce.pecbles&co.的机构为中标单位,而该公司又根据合同的规定,另行组建shanghai electic constiuc-tion co.,ltd(上海制造电器公司,即熟称的“英商上海电车公司”)负责上海电车的建设和经营。上海制造电器公司的总部设在英国伦敦,上海公司为中国总部,初建时资本320,000镑(当时一英镑为20先令,每先令为12便士,1971年英国改为十进位制,一英镑约合中国海关银7两)。几乎与此同时,比利时的“国际远东公司”(compagnie inter-nationale extreme orient)也向上海法租界公董局提出承包法租界电车、电灯的申请,经批准后又组建“上海法商电车电灯公司”(compagnic faancaise  de tramways et d.eclairage electrigues de shanghai,俗称“法商电车公司”),也几乎在同时,上海公共租界与法租界的电车建设同时开工。
旧上海的政区被划分为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而华界又分为闸北和南市二大块,人们把上海政区割裂的现象称之“三界四方”。电车的运载能力大,运距长,而上海政区割裂的现状势必影响电车的发展,提高运营成本,不利市民出行。于是,公共租界与法租界签订协议,确定英商电车公司的几条线路可以进入法租界。1908年,二租界的有轨电车几乎同时开通。到上世纪30年代,英商电车公司的电车线路共10条,总长为52.3公里。

线路 沿线经过 里程(公里)
一路 由静安寺经愚园路、赫德路、爱文义路、卡德路、静安寺路、南京路、外滩、外白渡桥、北苏州路、北四川路至虹口公园 8.6
二路 由静安寺经愚园路、赫德路、爱文义路、卡德路、静安寺路、南京路、外滩,进法租界至十六铺 5.9
三路 由麦根路经卡德路、新闸路、芝罘路、浙江路、湖北路至东新桥 2.8
四路 由提蓝桥经百老汇路、外白渡桥、外滩,进法租界至海格路 3.3
五路 由北火车站经界路、北浙江路、湖北路,接法租界五河电车,至老西门及芦家湾 2.3
六圆路 由北火车站经界路、北浙江路、湖北路、广东路、外滩、外白渡桥、熙华德路、闵行路、吴淞路、靶子路、北河南路,回到北火车站 6.6
七路 由北火车站经界路、北浙江路、南京路、外滩、外白渡桥、熙华德路、东熙华德路,至提蓝桥 5.8
八路 由杨树浦底经杨树浦路、东百老汇路、百老汇路、外白渡桥、外滩、进法租界,至十六铺 8.4
十一路 由外洋泾桥经外滩、外白渡桥、北苏州路、北四川路至虹口公园 4.0
十二路 由提蓝桥经东百老汇路、外白渡桥、外滩、南京路、静安寺路、卡德路、爱文义路、赫德路、至静安寺 4.6

注:赫德路即今常德路;爱文义路即北京西路;静安寺路即南京西路;麦根路即淮安路;
百老汇路即大名路;海格路即华山路;界路即天目东路;熙华德路即长治路;
靶子路又叫老靶子路即武进路;外洋泾桥相当于今延安东路外滩。
法商电车公司有轨电车线路10条,总里程45公里

线路 沿线经过 里程(公里)
一路 由十六铺经法蓝西外滩、公馆马路、坟山路、霞飞路,至福开森路 7.2
二路 由十六铺经法蓝西外滩、公馆马路、坟山路、霞飞路、姚主教路、海格路,至徐家汇 8.6
三路 由小东门经民国路至老西门 2.5
四路 由海格路经善钟路、霞飞路、坟山路、公馆马路、外滩,进公共租界至提蓝桥 5.7
五路 由芦家湾经徐家汇路、方斜路、民国路、八仙桥街、宁波路、新桥街,进公共租界,至北火车站 3.5
六路 由十六铺经法蓝西外滩、公馆马路、八仙桥街、民国路、方斜路、家汇路,至芦家湾 5.1
七路 由十六铺经法蓝西外滩、公馆马路、坟山路、霞飞路、善钟路,至海格路 6.4
八、九路 由十六铺经法蓝西外滩,至洋泾桥 1.1
十路 由十六铺经法蓝西外滩、公馆马路、坟山路、霞飞路、吕班路,至芦家湾 4.9

注:法蓝西外滩即中山东二路;公馆马路即金陵东路和中路;坟山路即龙门路;
霞飞路即淮海中路;福开森路即武康路;姚主教路即天平路;
民国路即人民路;善钟路即常熟路;八仙桥街即桃源路;
宁波路又称“法界宁波路”即淮海东路;新桥街即浙江南路;吕班路即重庆南路。

上海开通有轨电车还面临一个新的挑战,苏州河横贯上海市中心区,把上海分割为“浜南”和“浜北”,苏州河上虽已经有多座木桥,但根本不能承受庞大而沉重的有轨电车。当时,水泥尚未在建筑中使用,必须架设钢桥才能克服这一难题。于是,根据有轨电车规划线路,决定在苏州河上重建二座钢桥,即外白度桥和浙江路桥(垃圾桥)。这两座桥均由新加坡建howarth  erskine,ltd(旧译“好会师公司”),外白渡桥造价约17,000镑,钢架结构,桥宽60英尺,桥与车行道宽37英尺,两头跨度各长171英尺;浙江路桥造价略低,约12,000镑,当时人称——“中国之有大铁桥,当以此两桥为最云”。

华商电车开通稍迟。辛亥革命后,在李平书的领导下,上海决定拆除城墙,兴建中华路,民国路环城马路,当时就有人提议,在新筑的中华路、民国路上开通环城有轨电车。1913年,陆伯鸿集资一百万元成立“华商电车公司”(1919年与原华商电灯公司合并,改组为“华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年8月就铺设轨道,开通了从高昌庙至小东门的有轨电车。

法租界与南市华界以原上海北城墙的护城河为分界,当上海拆城时,城墙被推倒,护城河被填平筑路,于是就要重新确定法租界与南市华界的界线。最后确定,以新筑成的民国路(即今人民路)的中线为界线。所以,当时民国路的内圈(即北面)叫作民国路,而它的外圈,即属法租界的一面被叫作“法华民国路”,如果华商电车公司要开通中华路,民国路的环城电车,只能铺设内侧轨道,也就是讲,环城电车只能单向行驶,这无形中就增加了许多的难度,给市民出行增加了许多困难和成本。1912年时任上海县民政长的吴馨(字晼九,号怀疚)与法国领事签订《南市市政厅与法公董局管理华法马路联络办法》,对华界与法租界交界处的警务、治安、卫生以及电车等作了划定,旧志称他“与外商竭力交涉,挽救地方利权尤多”,而他的爱国立场也受到外商的钦佩和尊敬。1914年,他出任法租界第一任华董,同样在任华董期间,“磋商划界,主权所在,丝毫必争”。

由于及时解决了关于民国路主权争执,并拟定了解决办法,中法双方共同使用民国路,法商电车开通了往返与小东门至老西门的三路电车,华商电车公司也开通了双向环城的三路电车。华商电车公司开通的有轨电车共四条,总长22.7公里。

线路 沿线经过 里程(公里)
一路 由高昌庙经半淞园路、车站前路、外马路、东门路,至小东门 4.8
二圆路 由肇周路经和平路、中华路、黄家阙路、车站路、国货路、外马路、东门路、中华路、方浜路,回到肇周路 8.9
三圆路 由老西门经中华路、民国路至老西门 5.1
四路 由高昌庙经半淞园路、车站前路、车站后路、车站路、黄家阙路、中华路、方浜路,至肇周路 3.9

注:高昌庙指制造局路高雄路一带;和平路即复兴东路的西段;车站前路即中山南路的西段。
旧上海,上海有三家电车公司各自经营有轨电车,解放后,有旧电车收归国有。有轨电车必须在轨道上行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其他车辆的通行,增加了城市交通的拥堵现象;同时,内凹的轨道又往往成为自行车的陷阱,车轮陷入铁轨容易跌倒,成了城市交通安全的杀手——有轨电车不适应人口密集、交通繁忙的上海,从上世纪60年代起开始拆除。如今,叮叮当当的有轨电车只是上海人记忆中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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