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河南省偃师市助办案单位“后进”奔“先进”

 徐徐读书 2012-12-24
河南省偃师市助办案单位“后进”奔“先进”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10:34        【字体】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河南省偃师市纪委、监察局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监察室在查办一起经济案件时,因人手不足导致案件难以突破。市纪委案管室得知后立即协调办案人员和专业人员参与查办此案,很快便突破了此案。
    今年以来,偃师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基层办案“后进”单位跃出“低谷”提升办案水平的有效途径,采取重点监控、发函提示、跟踪帮助的办法,较好解决了个别乡镇、市直派驻机构不办案、无案办或办案少、办案质量低的“老大难”问题。
    重点监控,即由该市纪委案管室每季度对各乡镇、市直派驻机构办理案件的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将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作为重点督促对象,市纪委案管室实时掌握其办案进度,随时提醒。
    发函提示,即市纪委案管室报经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以市纪委主要领导的名义,向上半年查办案件较弱、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发送“工作提示函”。该提示函载明该单位上半年办理案件的情况,提醒该单位领导关注、支持本单位案件查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挖掘案源、提升办案水平。
    跟踪帮助,即提示函发出后,由市纪委案管室针对每个“后进”办案单位的情况帮助其解决有关的具体困难,搞好跟踪指导和服务。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该市纪委、监察局所辖乡镇纪委、市直派驻机构共初核案件线索86条,同比增长31%;立案、结案86起,同比增长33%;7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同比增长27%;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同比增长160%。(陈念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