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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不仅仅是“良心活”

 无名小兵 2012-12-26
 

  教师“凭良心”做事,关注的不是学生发展,而是自身的道德需要,遵循的是一种外在的评价标准,反而容易走极端。 

  ■谢翌

  陕西子长县一名六年级男生因未完成作业,被教师强行抱上课桌,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脱掉裤子;青海西宁市一名初二男生因未背会课文,且平时经常不按时完成作业,被教师打8记耳光;陕西安康县一名六年级男生因未完成作业,遭到教师严苛体罚,且教师强令同班50多名学生轮流扇其耳光……近期,各地相继发生辱生事件,某些教师的形象被媒体密集宣传,越描越黑。加之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迅捷,将其火速上升成为公众事件。同时,几个孤立事件发生时段集中,还被视为同质事件,引起社会担忧,更引发公众对于教师群体职业道德的质疑。

  诚然,侮辱学生有悖师德,违背师德的教师不是合格的教师。当地教育部门该处理的必须处理,相关教师该道歉的一定要道歉。然而在笔者看来,不能光从师德角度出发来看问题。

  在我国的教育文化中,有一种习惯性倾向,即从道德角度去判定个体行为,对一切问题赋予伦理色彩。这样的思维惯性,不仅影响我们对辱生问题根源的把握,也使我们每每心生疑惑:为什么辱生事件发生前,一些相关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被同事和家长称赞“很负责任”,还屡屡被评为“优秀”?从“有德”走向“无德”,变化难道只在一瞬间?

  追根溯源,教师以极端方式“教育”学生并非近来才有。在我国古代的教育文化中,学生不好好学习,教师责打乃是天经地义,若教师不严加管教还会被视为不负责任。到了当代,尽管这种观念早已失却主流地位,被以平等、民主、尊重等理念为核心的现代教育观所取代,但不可否认,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其在少数教师和家长那里仍然有市场。

  在一些教师看来,自己勤奋工作,不求个人私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学生未来有个好出路。即使偶尔惩罚学生,也只是“恨铁不成钢”,是负责任的表现,“完全对得起良心”。遇上不“领情”的学生,不好好学习,不服管,教师可不是该生气吗?对此,一些家长似乎也没什么意见,这不都是“为了孩子好”吗?

  奇怪吧?人们常说,凭良心办事,做事要讲良心。可为什么教师从事“良心活”反而容易走极端呢?

  实际上,教师信念中存在两种价值观,一种是内在的价值观,另一种是工具主义的价值观。前者把教育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把学生的个体发展放在首位,注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关注教育的过程甚于结果;后者把教师职业看作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或只关注外在的评价。

  “凭良心”做事,关注的不是学生的发展,而是自身的道德需要,也是在遵循一种外在的评价标准,其深层根源在于社会和他人会因其品德好坏给予相应的赏罚。追求“良心”是利己较为隐蔽的表现。

  当把教书育人当作“良心活”时,教师不是在真正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教育本身的意义,而是把自己的行为仅看作是政府和社会所赋予的责任,或者是把自己视为辅助学生升学的工具。学生学习就是学好书本知识,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做学校允许做的事,考好试。帮助学生实现了功利的目标,教师自然也就对得住“良心”了。

  内在的价值观能够激发无穷的力量,而秉持工具主义的价值观,只能指向短期的利益。也正因如此,一些教师打着“良心”的大旗,不顾学生的兴趣与需要,急功近利,不择手段,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偏离正常轨道,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当下,随着权利意识的增强,对教育平等的要求空前高涨,人们开始反思教师以往教育行为的一些不恰当之处,为学生争取更为宽松的教育环境。此时,跳出师德看问题,为教师的深层信念纠偏,将更有助于促进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将教育导向关注每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及实现人生价值和幸福的意义,最终也有助于师德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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