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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爱与仁爱的辨析

 方略书院 2012-12-29

兼爱与仁爱的辨析

发布时间:2012-12-28 20:14 作者:顾如 

 

  本文先从儒墨的错位开始谈起,然后进行了兼爱和仁爱的对比。并且阐述了墨家从兼爱、到爱利分析、到仁义二本、到贵义、到法治的理路。最后结合天人两分的传统,归纳了墨家对君王权力的制约措施。文中提到的天人两分和天人合一的观点,请参考《天人合一与天人两分的辨析》,本文不再赘述。在辨析兼爱和仁爱之前我们需要先辨析儒墨的

 

  一、先辨析

 

  各位可能觉得意外,这个字,在《墨子》中根本就懒得提起。唯一提起的地方就讲被推举的贤者,要担负起「举公义,辟私怨」的责任(《尚同》)。其他提到必定是王公大人连用,往往后面还跟着士君子。原因很简单,《帛书老子》「容乃公,公乃王」--能宽容、收纳,则能聚众,则能成为领头人。字的本意就是聚集成群,所以《韩非》说背私为公公字后来成为官府的专称,因为内容太多,笔者就不一一列举了,请自行在古今《尚书》、《国语》中搜索一下,并没有当今公共的含义在内。公,平分也。(《说文》)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春秋·元命苞》)。我们看儒家这些书籍里的公,特别是经孔子微言大义的《春秋》,已经给公字加上了褒义。(《论语》)子曰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也将字进行了道德化。到了班固《白虎通义》,进一步将官位都弄成了道德:公、卿、大夫者,何谓也?内爵称也。曰公、卿、大夫何?爵者,尽也,各量其职尽其才也。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卿之为言章,善明理也;大夫之为言大,扶进人者也。

 

  笔者认为孔子的本意并不坏,他的本意不过是希望王公大人们对得起他所美化的字。然而这种政治上的幼稚恰恰造成了官府的被美化,因为他们手里有权力,汉武之后字被一步步美化就是必然的了。而且将字道德化,又离开了法治道路。由于字如此美好,字自然变成了恶魔。儒家对字的处理,正是儒家对这个意识的缩影。不知道孔子是不是因为出身没落贵族,少年家贫丧父又无田产。如果没有的供给和学,他连生存都成问题,所以孔子对有特别的好感。老子要保持小国寡民,墨子要保持天下万国。其中的疆域并不大,有诸侯国,有诸侯国内部再分封的小国,贵族一般就有一块封地,这叫作封建制。墨子常见的鲁阳文君和孟子见的滕文公,都不过50里封地。但孔子偏偏要对这些贵族--封建主下手,恚三都首开集权之风,搞他的公天下。当然,孔孟是想用仁政去实现公天下。孟子说王如施仁政于民……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只不过,孔孟两位政治上的稚童没能力实现他们的理想,真正实现他们理想的是儒家的法制派--魏秦法家。

 

  这个字就这样被儒家变成贬义了。中国人的传统是集体主义,诚如是。然而孔子之前的华夏并不是这样。也许儒生觉得冤枉,《尚书·周官》不是说「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吗?是的,尚书是这么说。但华夏的传统是天人两分,不是儒家的天人合一与天地参。人家是讲君王,不关儒生什么事,更是与老百姓无关。君王是天下器,是,不能表现自己的人性。看古籍有没有私,要看,自利。翻遍《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哪里有讲什么自利呢。《论语》只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自利的境界很低。《孟子》更夸张: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原来自利与仁义是对立关系,怀自利自心就会去仁义

 

  儒生说:“‘仁爱的起点应该是先爱自己的人,讲究孝道,然后再把这种爱心推而广之,最后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兼爱境界。。这段话多了最前面那句“‘仁爱的起点应该是先爱自己的人,也学儒家自由派口吻。其实儒家自以为的无私中包藏极端主观,在儒家的性善论下,极端主观并不是自私而是至善。当然,我们现代人看到本于自心之类的话都知道那里面就饱含了自私,因为现代人已经接受了性恶论。但是古代的孔孟却不认为自己该自私,否则就不会有前面那些话。同样含义的内容还可以举出很多。而且儒生为了维护儒家却丢掉了人类其中一个最美好的情感:孝本是不求回报的。孝之中哪里有自利呢,请问谁是为了爱自己的人而去爱父母、尽孝道的呢?大概只有那些为了遗产的人吧。那么又怎么能从爱自己的人,修炼出无私的孝敬双亲呢?唉,我在第一篇里就说过:原本儒家是没有矛盾的。然而后儒或为了美化或为了把自己的观念掺和进去,反而使儒家学说出现了矛盾。孔孟的原始共产主义原本只是太幼稚,后儒曲解后就变得漏洞百出了。儒家之所以从孝开始修,正因为孝是无私的呀。否则孝不过是人类共有的而且必然是强烈的情感或者说人性而已,何须专门去修呢?墨子说:「(践行兼爱者)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墨子·兼爱下》)」。道理很简单,越是践行越是相信,越是利人越希望获得感恩,也就越会感到自己和家人的可贵。西方人不单列出来修身,难道他们就不孝了?大概《论语》: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才是儒家的大实话吧?大概孔孟的父母官主张,才是老百姓要孝的原因吧?无私的孝是仁义之本呀,儒家君子就是要以无私做为目标。类似父母在不远游的孝道,才是儒家独有的呀。《墨子·经上》「孝,利亲也。(说)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亲,不必得。」。注意字词条是所有道德词条中唯一的一个不必得,也就是无私。(《墨子·辞过》)「虽上世至圣,必蓄私不以伤行」。圣人蓄私没错,错的是伤民。在墨家看来,连圣人都有私,何况儒家君子呢?墨家直接就把定义为(《墨子·经上》)。而且认为人们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但是为了争个人的-则连身子都不要了,所以要贵义(《墨子·贵义》)!墨家不自利,如何能执行交相利的天志?墨家是工商层,不从别人那里获利,怎么活下去?如果父母在不远游,墨家怎么赚取更多的资金,帮助更多的人?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墨子·兼爱下》)。交往和互利,总有一方需要先向对方伸出手。墨家认为应该由自己先伸出手。如果不这么做,出门盈利时父母托付给谁呢?沈善增先生在《还吾庄子》中则论证了先秦老庄也一样是义,利也。其实字的字形本就是我之利、我之吉的意思。《说文》义,吉、利也

 

  二、现在可以辨析兼爱仁爱

 

  必须明白所谓的有公无私是清儒将自己的理想套在了墨家身上,如此才好理解兼爱仁爱的不同。兼爱与仁爱的差别并不是无私与有私,而是概念的不同和差等。仁爱内含的亲亲性质不需要笔者论证了。兼爱则认为爱不能有差等。其实双方的概念就不同,儒家的爱是亲爱,儒家为什么将爱视为亲爱呢?是因为他们将理解为单方向的施予,这是关键所在。他们修身的起点--孝就是单向施予的!正因为是单方向的施予,所以一个人是不可能向所有人施予的。而墨家认为人们总是互相影响的,爱别人,别人就会爱自己,是一种相互的感应。《墨子·兼爱下》「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爱是会引起共鸣的,而且爱利是两个概念,爱不包含。当然,爱人就要利人,但墨家将爱利拆分之后就可以将相结合。也就是所谓:「义,利也」。也就可以将「义本于外」了。义本于外,就使得大利转向了对社会规则的完善和遵守,也就是互利合作的社会。所以墨子说:「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墨子·耕柱》)」。墨家所说的就是,没有的属性,就是希望对方好是一种共鸣、通感。儒家的爱包含单方向施予,那当然是爱有差等的了,而且就只能义本于内,而且由近及远地去。修身修得越好,就越能及远。但是又有谁修成了圣人呢。更何况手握必然腐败的权力的君王和官员呢?所以不单仁爱扩展不成泛爱,仁政也必然是梦想。

 

  既然仁爱和兼爱都有利人共同点,我们就先从利人的爱角度谈谈双方的区别。(《墨子·经上》)「利,所得而喜也。(说)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利人就要投其所好。墨家讲兼爱兼利,就是要为所有人好,投所有人所好。其实也不是所有人,(《墨子·经下》)「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而必人之可尽爱也,誖。人若不盈先穷,则人有穷也。尽有穷无难。盈无穷,则无穷尽也。尽无穷无难。」。也就是说人们实践兼爱,不可能直接就加之所有人,而应该先自身周围真正把兼爱实践起来。注意,这与儒家从亲亲开始扩展的泛爱不同,也不能说成由近及远。在村子里大家都是亲戚,只有远近的区别,当然是从亲人开始扩展。这种情况,墨家也说:「亲厚,厚;亲薄,薄。亲至,薄不至(《墨子·大取》)。」。但是因为人是会走动的,跑到公司、公家的单位去工作呢?兼爱意味着无论跑到哪里,都要对周围的人无差和爱。墨子是工商层,要到不同的地方去,要接触不同的人,想出来是兼爱可不是小农社会那种仁爱。墨家的兼爱,可以用电磁波来形容。每个人都是一个电磁波的发射中心,同时也是接收器。是电磁波的强度,是电磁波里包含的信息。仁(爱)本于内,无差地向各个方向发射出去;义本于外,无差地接收各个方向的电磁波。虽然的力度在递减,但是发向各个人的信号(爱)是相同的。(《墨子·大取》)「厚不外己,爱无厚薄」。儒家仁义皆本于自心,只有发射端没接收端。而且儒家的亲爱,是不能扩展的。孔孟想当然以为亲爱能扩展为泛爱。但是随着人群的扩大,孔孟还和人家有亲吗?没亲了还亲爱吗?基于亲爱的仁爱,推广成泛爱,就是儒家用来批墨家的那种与人性不合的爱。那是儒家自己的错误,不关墨家的事,墨家不是亲爱。

 

  儒家的仁爱,用于实践是非常幼稚的。前面提到在满是远近亲戚的小村子里,儒墨的主张相同。但是在社会中实行仁爱,我们看看会有什么后果。在单位里面,如果有人搞裙带关系的仁爱而不兼爱。这个人只可能被其他人视为混蛋。难道还会有人赞赏说:不愧是仁者爱人呀!我相信仁者无敌,您是孔子说的天生木铎(榜样)呀!。当然,笔者很希望有人这样去讽刺那些官员。可是权势逼人,人们往往敢怒不敢言,所以人们也就离心离德了。儒家的宗法社会就是这样,虽然有儒家学说的反复教导,人们还是不愿意接受这种荒谬的东西,社会当然离心离德了。只有那些当权者会喜欢这种为自己搞裙带论证的仁爱说。也许有的儒生抱屈,我们现在也反对裙带,不要再追究我们了。那么笔者先问一句:你们能烧光儒家书吗?也好,现在我们假设仁爱只适用人际关系,不适用权力组织了。我们先看看一个人做生意,你能当着顾客的面给这些顾客多一点,给那些顾客少一点吗?此时儒生们会扔点儒家仁爱的幼稚,改而实行墨家的兼爱的成熟,给顾客们一样多的货物。我们再看看大家吃酒席的情形。一人向隅,满座不乐。情绪会相互传染,而且人们都有自私妒忌之心。那么儒生在参加酒席的时候,能只与自己亲戚或者好友私语谈笑旁若无人吗?如果我们在集体活动中看到这种人,我们必然知道这个人是个很幼稚的人。对不对?其实儒生们在这种时候必然扔掉儒家仁爱的幼稚,改而实行墨家兼爱的成熟。平等地对身边的每个人,试图使大家都高兴和热烈。当然,如果酒席上有领导就不同了,一般人们会围绕领导,即使领导违法抱着个小姐不时亲个嘴儿。人们还是见怪不怪,这是奴性,不是人性。仁爱说无非就是要为仁政做论证嘛。领导亲亲他的亲亲,难道不是领导的仁爱吗?

 

  不要随口就说笔者恶意攻击。儒家灌输2000千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笔者只是在说大实话而已。总结前面所说,只有在满是远近亲戚的小村子里兼爱和仁爱是相同的。墨家本就将伦理称为伦列,是清儒硬是要将明明白白的伦列翻译为无差的爱,把《墨子·大取》篇五分之一的内容愣给毁掉了。因为他们一定要拿儒家的无私精神来美化墨家,信念伦理的儒家就是这么让人无奈。在有权势存在的情况下,儒生会坚持仁爱。当权势在自己之手,他们去裙带亲友。当权势在别人手里,他们希望自己被裙带关照。在没有权势存在的情况下,儒生会扔掉仁爱--因为会为其他人所忌,转而实行墨家的兼爱。否则就太幼稚了,得罪人。现代西方的理论认为人们只要爱自己周围的人,互相影响和传递,自然会形成一个博爱的社会。但是其中有一个关键:不能差别对待,对不同的人执行不同的规范。墨家的兼爱说正是如此,而儒家的仁爱说仅仅在亲戚关系的小村子里才勉强满足条件。否则其亲亲、差等直接就破坏了自己与周围的关系。影响和传递的就是错误的信息。

 

  在国内,亲亲、差等是儒家自我实现的预言。他们已经给国人灌输了2000之久,国人对亲亲、差等的容忍度很高,国内基本是一个亲亲的社会。国人至今仍然以为仁爱是好东西,符合人性。可是人性真的像儒家所说的那样是善的吗?显然不是。中国人的仁爱习惯是让中国人得利还是吃亏?看看那些在国外的中国人,越是早期过去的过得越惨。与仁爱没有关系?跑到国外去,没有成为欧洲人、美国人,倒是成为了唐人街的人。欧美人见到中国人一般就形成了成见:他们不合群,只与中国人做朋友。是啊,人家歧视我们。但是你到人家那里去搞亲亲搞小团体,用差等的眼光看人家的社会,人家不歧视你才怪。你争着去给领导撑伞,人家不歧视你才怪。2000年前的墨子就说过,别人是自己的一面镜子,从里面看到的是自己。墨家整个理路目的就是相连”“连属”“逆旅--迎向众人”“猎走--合作打猎,也就是合群、互利合作,从而实现自生和生生,这是兼爱说的内在目的(参考《墨子解析·大取》)。在《墨子》中兼相爱总是和交相利并称,交相利本就是实现兼相爱的主要思路。随着国内儒学的回归,社会阶层越来越固化,恐怕也是事实吧?儒生肯定会叫屈,我们是要避免社会固化。但汉武以后,除了改朝换代之外,社会是不是越来越固化呢?为什么现在的儒学回归和社会固化又正好同步呢?

 

  先秦的时候是小农社会,封建社会,仁爱的危害性可能不明显。老墨两家也只是批评儒家虚伪而已。《老子》楚简甲本和乙丙本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年代较早的甲本没有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说明老子在著书的时候,还不知道有孔子这个仁人真的把字变成了亲亲之仁。但是乙丙本出现的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则说明老子的后学们已经认识到了儒家仁爱的虚伪(参考《黄老与老庄》)。认识到了儒家的已经背叛了华夏传统的。华夏传统的,各位可以自己搜索一下古今文《尚书》,总共只出现4次,只是个不起眼的概念。而且这些字恐怕都不含亲亲之意。(《尚书·泰誓》)「同心同德,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大概用《墨子·经上》的解释更合理吧?「仁,体爱也。(说)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者,着若明」。仁者爱人利人,利人则要因对方之所好。所以华夏传统的仁,是能换位思考的仁,而不是单向推己及人的仁。至于爱己不是为了用己,爱人不是为了用人,请对比(《论语》)的子曰: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墨家认为仁之表现是义,义的表现是利。要能换位思考就需要知道对方的义,要能执行双方同意的义--共义--共同的规则。由于人必然有的主观性,无论怎么强调的换位思考性质,都不如贵义更能顺应双方的意志。所以说「仁本于内,义本于外」。如此才能自利的同时互利,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这就是墨家爱、利、仁、义四者的关系。儒家那种本于自心的仁义礼,如何能实现共利呢?儒生引导国人做了一个概念的偷换,儒家的义实际不是社会的义,而是儒家君子自以为是然后强压给社会的义。类似当今的法律,我们谁参与过立法呢?儒家的不想利人还好,还不会侵害别人的意志自由。可偏偏孔孟是要直道而行”“利天下的,如此就兑现了信念伦理必将引导社会通往奴役之路的西哲预言。

 

  三、墨家的仁内义外二本

 

  前面笔者说在亲戚关系的小村庄里,兼爱和仁爱差不多。但还是有所不同,因为墨家对于伦列还有一句话:「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墨子·大取》)。也就是说,孝敬父母和自利也是受社会规则约束的!儒家要窜辍王公大人们侵夺民财搞厚葬表现自己的孝;要不顾百姓正在水深火热而自己去过奢靡的生活;要动用百人甚至数百人为自己演奏。那是不行的,因为圣人也有私,但圣人的私是建立在不亏夺老百姓的生活基础上的。儒生要守孝三年摧残自己,也不行。到了当今,我们看到西方国家男人打老婆,父母打孩子,同样要被共义干涉。而不能视为纲常了事。墨家的平等也止于执行相同的规则--贵义。上天是立法者,对人类只做赏善罚恶,那么遵守皆天臣天志的含义自然是执行共同的天志。请参考《墨家的理路·五大超法律原则》。

 

  墨家整个理路目的就是相连”“连属”“逆旅--迎向众人”“猎走--合作打猎,也就是合群、互利合作,这是兼爱说的内在目的。那么为了形成这种兼爱社会,就必须有执法者去补漏,剔除相害者,从而实现自生和生生,去除害沮恶。(《墨子·大取》)「一日而百万生--使某人成为君王,爱不加厚,其类在恶害。凡兴利除害也,其类在漏雍--补漏。」。这是墨家法治的目的。所以墨家将华夏传统的社会目标:自生和生生,定义为「生,刑与知处也(《墨子·经上》)」。要达到的目的,必须是法治的、充分发挥人类智能的。

 

  如此,墨家绝对不能像儒家那样仁义皆本于自心的极端主观,必须是仁内义外的二本。在墨家看来人性无善无恶,爱人利人之心也就是仁,连善都算不上。爱己利己也就是自私,也不能被说成恶。只有人们的行为形成了利人或者害人效果时--志功为辩,才出现善与恶(请参考《墨家的理路·人性论》)。(《墨子·经说上》)「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害。得是而恶,则是害也。」。既然利和害是接收者的感受,而不是施予者的感受--注意与儒家仁义皆本于自心的极端主观相区别。那么施利除害就需要知道接受者的意志--义。所以墨家的必须本于外,而不能本于自心。其实《经下》篇说得很明白:「民若法也」。如果义不本于外,只能是己若法也。对于君王来说就是君若法也。这是儒家一本的必然,不是墨家的东西。

 

  义本于外,那么是不是说人们合伙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呢?不是!原因很简单,我们还要兼爱其他人,我们的合作也不能对其他人形成伤害,最好还能形成利人效果。人类相对于上天是渺小的、卑下的、无知的,只有上天「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所以人类必须自觉接受上天的指引和规范。一个人自身的经验相对于数万年的人类经验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必须以圣王--经验的集中体现为本。实际上天志也是人类总结出来的经验,但却是几乎牢不可破、可以起到提纲挚领指导作用的经验。当然,我们合伙是要谋利,只是我们需要关注每个合伙人的利益。所以必须原群实,用中利。这就是墨家三表法在义本于外原理中的运用。而这一套理路就是墨家所说的法的内涵:「法,所若而然也。」。至于天志、圣王、群实的如何体现为法治之法,也就是如何所若而然内涵向外延为法呢?理论方面,《墨子·经上》做了解释。天志、圣王之法,则「法,意规圆三也,俱可以为法」。意--志,规--意和规合称义,圆--刑律。当然,上天只有,人们不知道上天的规和圆。天志和圣王之外的法从哪里来呢?「佴(随后),然也者,民若法也」;「法同,则观其同。法异,则观其宜。」。也就是说在上天之外,老百姓的意志就是法!实践方面,则在《尚同》篇有描述,是在基层民众参与的法律实践中获取法律,层层向上取同到天子那里,各地未被取同的法律则成为当地自己的法律,而天子严格无偏地去执法。这几乎就是当今普通法国家的惯例法形成过程和执法观念(请参考《墨家的理路·尚同》)。反观儒家直到今天还是不停地”“”“,有用吗?更何况儒家的善如果被实施只会得到恶的效果呢!

 

  四、墨家送给王公大人士君子的枷锁

 

  墨家通过仁义二本说理清了天、人、性(爱利)、君、德、法整套理路。最符合当今理念的是,墨家同时为君王和官员准备了一整套枷锁。墨家为什么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呢?正因为这整套枷锁不符合王公大人士君子的人性,他们认为自己就是天下,所以反他们的人性就被称为反天下之心了。

 

  墨家为王公大人士君子准备的反他们人性的枷锁有:上天信仰,鬼神的威慑,建立有信仰的社会。注意与将上天送给皇帝的儒家天人合一说相区别。皆天臣、兼相爱、交相利、不相攻、志功为辩的天志。民立法。亲自立法,不需要依靠王公大人士君子的善意。天子必须严格守法和执法,不得偏私,不得选择性执法。禅让或者选立天子。可惜没有形成定期轮换主张。认为天子只是天下器,限定他的职能为卫国、治安(通过监督执法者,和执法者独立执法达致,这是司法独立的雏形)、公共事业。也就是当今的小政府主张。类似主张在《老子》中也可以看到。保持天下万国的封建制度,实行治权的制衡。这是最为关键的措施,墨家跑来跑去非攻无非两个目的:不搞兼并,不连累老百姓。注意对比孔子的恚三都和儒家的大一统。封建制可以形成天子、各级诸侯、家君的互相制约。的规模小则能使基层诸侯不可能离开大众;而且行政、法律相对独立使得基层诸侯不容易获得上级诸侯的武力支持。那么统治者就必须和民众共和了。实现由各种各样社会自治组织组成的大社会。墨家本身就是由一大堆各种组织组成的,核心组织的领导者是巨子。注意,能满嘴西方民主理论的儒生,居然仍然指责墨家是黑社会。可是没有所谓黑社会,被拆散成的独立个人如何对抗强权呢?当今的中国已经不可能回到封建制或者联邦制,那么老子的无为之治、墨家的黑社会和法治、法家的治吏不治民就是最佳组合。今儒一边骂墨家黑社会,一边自称为社会保存了宗族这个社会组织。真是笑话,更何况古代儒家禁止了所有的黑社会。孔子去打翻子路赈济灾民的锅子,理由居然是会和官府抢饭碗(《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告诉老百姓不需要依靠王公大人们养民,而要依靠自强坚持尚武精神。这是个人、民众最后的自保手段。?诛暴王主张。此所谓,而不是。?要求王公大人士君子不得脱离民众,亏夺民财,必须节用。可笑今儒明明看到了西方有官员甚至上街擦皮鞋,但还是要依据《庄子·天下》篇说墨家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真不知道儒家修身修得的良知到底在哪里。

 

  从⑦⑧⑨⑩四点我们可以看到墨家的独立自主精神。其实当今的西方社会与其说是民主社会不如说是自主社会。整个制度目的无非是要保卫独立自主和互利合作,与墨家的主张完全一致。只是墨家的制度架构主张只达到了西方16世纪水平,但是墨家可是存在于2000年前哦。墨家为王公大人士君子们准备了整套枷锁,但是这套枷锁又不会套在老百姓身上,因为墨家继承的是华夏传统的天人两分说,适用君王的并不能同时适用于老百姓。而儒家的天人合一与天地参体系就麻烦了,套君王的枷锁必然要套到自己和老百姓身上。锁儒家君子的致命的自负,笔者赞同;锁老百姓就糟透了。所以儒家只有前述枷锁的第11点,诛暴王;也发明了五行相胜说威胁君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魏秦法家,也就是儒家法制派则多一个:君王、官吏严格守法和执法。算是保有一点良知,但是没有相应的正确制度的配合,只能是道德幻想而已。儒家理想的圣王大一统,结果只能是将自己送入被奴役的境地,也就是宗法集权专制。历史的实践结果正是如此,儒家朱熹先生悲叹天下从来没有实现过儒家理想,可是如此幼稚和自残的儒家理想怎么可能实现得了呢?

 

  综上所述:

 

  笔者在《墨家的理路》阐述墨家时,为了避免过多攻击儒家束手束脚。使得好些墨家爱好者看了以后仍然不知墨家的主张到底是什么。原因很简单,当今的国人已经被儒家教化2000年了。所持的概念和是非观念往往都是儒家制造。用儒家的概念和观念看墨家的主张自然看不懂。如果不通过大量的儒墨对比,对儒家的批判和对墨家观念的树立,人们是不会明白墨家的思路和主张的。

 

  墨家的理路是自生与生生的统一。生生是上天的意志,做为皆天臣的一分子,自生当然也是生生之一。而且生生才能更好地自生。正如《墨子·大取》篇所言江上井,本于大江,取其一井自用。江水清而满,井水自然也清而满。兼爱,则不斤斤计较而要环顾四周,依照共同社会规则的允许范围行事。以交相利,去利之中取其大;以不相攻--“除害沮恶害之中取其小。利之中取其大,不可强制(求)。害之中取其小之强制,只能以人为目标。只能舍己不能舍人,舍人则需要人们的共同同意。人们只要不相害,重新恢复分工合作互利的社会,那么就实现了墨家的兼爱理想。人们从相害求存中抽身,从事生产、科学研究等等,就能逐渐改善生活的质量。兴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并不需要养民”“制民之产,更不需要教化和宗法集权专制。而是要君王节用不扰民,百姓自强自立则足以富裕(当时土地肥沃而且有余)。

 

  同时官府应该是卫国和维护秩序的天下器,执民所立之法,去补漏除害沮恶保证社会秩序。贤者必须不能离开社会大众,而且应该从社会大众中被选拔出来,如此才能不像儒家君子那样本于自心用自己的主观去强制、教化大众。而是依照人类的社会经验和民众之所愿举公义,辟私怨仁本于内,义本于外,个人与社会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规则的约束,才能在不相害的社会中实现自主,发挥个人的才干。

 

  为了防止统治者的变质,则必须禅让或者选立天子。天子必须处在上下通察,互相公开的环境之中,减少信息不对等所造成的罪恶。天下必须保持天下万国的状态,以形成天子、各级诸侯、家君的互相制约。的规模小则能使基层诸侯不可能离开大众;而且行政、法律相对独立使得基层诸侯不容易获得上级诸侯的武力支持。贤者之独立精神,则能形成首脑和官员的互相制衡。民众的独立自主、尚武、黑社会(儒生言)则能对统治者形成有力的制约。这些都源自兼爱与仁爱的不同。没有兼爱的观念,就没有社会共和的观念和可能。没有兼爱的观念,就没有注重接受者感受的观念。没有注重接受者感受的观念,就不会强调,包括自利和别人的自利。没有社会共和的观念,就没有利人。没有自利和利人相统一的观念。没有自利和利人相统一,就没有仁本于内,义本于外的道德观。没有仁内义外,就没有贵义--共义观念。没有贵义观念就没有,个人与共义相互作用产生善恶的观念。没有这种善恶观念,就意识不到需要进行约束型制度设计。当然,墨家为兼爱说找到了更可靠和强力的来源:上天!

 

  儒家原教旨的整套理论体系,即使完全正确也不过相当于墨家仁本于内贤者自律而已,其在整个社会的构成的原理、机制和制度理论方面几无建树,反而要依靠统治者的善去达致理想社会。幼稚得可笑。大同理想则属于罪恶了。大同理想的实现反而葬送了他们自己的节操,而且拖累中国陷入宗法集权专制长达2000多年。可笑历代儒生尽心竭忠,仍然被皇上和后代儒生推出来做替罪羊。这还是在假设儒家原教旨理论完全正确的基础上,还没有提所谓仁爱”“仁政对统治者的专制起到的论证作用。

 

  儒生们选择性地忽略了一个历史细节:鲁国自建国开始,也就是周公旦的长子伯禽时代,就已经革其礼”“变其俗长达500年(《史记·周鲁公世家》)。孔子还有什么理由复周礼去教化百姓?周公旦死后,鲁国就闹叛乱,伯禽只能依靠武力弹压去搞他的周礼。革其礼”“变其俗的实践结果是失败的,最终依靠的是武力征服。孔子在这种历史经验教训之下仍然保持了他的理想真是不可思议。孔子真的是在复周礼吗?显然不是,他只是在借用周礼之仪去搞他的理想国罢了。其实孔孟的做法就是革其礼”“变其俗,显然也是失败了。而儒家法制派商鞅等人,扮演的角色就是武力征服者,最终获得了成功。孔孟和儒家法制派不过是重复了一遍鲁国建国时的做法罢了。后来的儒家看不懂这一点,仅凭对孔孟高尚言辞的迷信和统治者的诱惑,又将孔子的理想保持了2500年更是不可思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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