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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上海的奇特婚俗(下)--老上海风俗掌故

 江苏常熟老李 2012-12-30

老上海的奇特婚俗(下)--老上海风俗掌故

(2012-12-25 08:38:13)

        在旧上海里做童养媳的姑娘,一般是比较辛苦的,所以,旧上海里有勿少的关于唱童养媳苦命的歌谣。当然,也有碰到好人家,真的当自己女儿那样的。

    在旧上海,还有一种叫做“指腹婚”,一般都是男女两亲家为了某个互利的目的而联姻,在双方的妻子还在怀孕的时候,就指腹为婚,结为儿女亲家。谁家生女儿,就把女儿嫁人,也是请亲友来聚聚,同时为之证婚,也按婚礼下聘礼。直到女人临产时,双方互相通知,如果,大家都是生男孩,或生女孩,那么前面的那个指腹为婚的约定也就不提了,但是,有一男一女了,那么生女儿的一家,就要把前面指腹为婚时送的聘礼加倍送回,也作为祝贺亲家得子的贺礼。

    还有一种婚俗是“阴阳配,”也就是男女订婚下了聘礼之后,万一姑娘不幸夭折了,男方还是要照常择日迎娶女方的“神主”,在神主上盖着红袱,新郎和“神主”举行交拜礼,也要回门去谒见岳丈岳母,只是人已只是新郎一个人了。女方所准备的全套嫁妆,也都是真实的一样齐全,包括一生中女子需要的用品。如果,不幸是男方先夭折了,那么就择日仍然准备彩舆去接新娘,到了男家,就和男子的神主牌位举行婚礼,入洞房,随后,新娘脱去新娘的鲜艳服饰,换上素缟衣装,当时就举哀,称为“望门守节”。只是,这个活生生的姑娘只有终身守寡了,而男子是可以在阴阳配之后还可以再娶妻的。

    旧上海还有一种女子嫁到男家之后,男人不幸死亡,做妻子的也不准再嫁人的婚俗,这也是封建社会的遗俗,对女人而言是不公平的。男人却可以在妻子去世后再寻老婆娶进门的,是正当的事,如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再想嫁人,那就是大逆不道了,女人需要遵守“烈女不更二夫”,“女子从一而终”的封建礼俗。这在历代的地方志里也有《人物》一节,专门记载那些贞女烈妇,以彰扬提倡。

    如果,女人在还未出嫁之前,男人就死了,俗称“望门寡”,虽然女子在封建礼俗的压力下,认为改嫁是一种丢人的事,被迫过门守寡不再改嫁,但是真的一味坚持改嫁后,逐渐也会得到社会族人的默认,但是在出家之后,男人去世了,就没有考虑改嫁的余地了,只能终身守寡,不然就会被族人和社会看不起,蔑视。这种风俗在书香门第和绅缙大户之间尤为看重。只是在贫民阶层中,由于男人死后,缺了主要劳力来养家糊口,妻子在男人去世后,也是有女人再嫁人,以求养家育儿女等。在旧上海里,也有女人在丈夫去世后,手里有点财产,族里也无人看的住,就会在丈夫去世后,再找一个单身男人进门,俗称“填房”。因此,这个“填房”,不一定是指再娶的女人。

    沪上还曾有一种“冥婚”。男女双方都已经去世了,但是经过双方父母的说合,定下冥婚之事。有这样一段记载:“沪上有子之家,中途而夭,恐在冥间有无妇之感,乃着人四处觅的歹夭之家,央人作伐,为子冥娶。设女家允可,则亦择日下聘。其各种聘礼,咸以纸为之,衣服器具件件毕肖,斗胜炫奇,所化银两几乎和真的结婚相仿。吉日到了,也会用彩舆迎娶女方神主过门,乾宅请人来抱住男女神主,行交拜礼仪,礼毕,送两人神主入洞房。三朝之后,复迎女之灵柩和男者的合葬。以后男女两家居然往来如亲戚,诚怪剧也。”

    那个时候的老上海,已经有同性恋了,在民国之后还曾一度公开盛行。这些同性恋者,虽然没有婚姻关系,却形如夫妻,有的还一旦结合,生死不离不弃。有一首“竹枝词”讽之:

        一从邂逅订相知,终日追随不肯离;

        同性居然生恋爱,个中事迹太稀奇。

    不过,民国后,传统的包办婚姻礼俗受到重大冲击,男女青年争取恋爱婚姻的自由呼声日益高涨,逐渐扩展到各个社会阶层,出现了文明结婚的新时尚,新风俗。

2012-12-24 走笔于篁风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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