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后一天,2013年开局之际,光纤到户建设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这是推动宽带中国建设十分重要的政策面措施。在该标准中强制性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这将会有效遏制建设项目开发商向电信运营商索取高价入场费、施工费行为,同时也将对旧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产生示范效应,从而打通有线通信网络大面积向光纤到户迁移的通道。由此可看出,这一刚性政策意在为光纤到户开路,护航宽带中国战略。 住宅宽带建设是胶着点 光网络建设重点在驻地网,希望出台相关建设标准的呼声早已有之。 据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组织编制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将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项相关公告对三个方面做了强制性要求: 一是如文章开头所述,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二是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三是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自提出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宽带中国战略以来,希望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出台光纤网络建设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在2012年一次通信业的全行业会议上,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副巡视员陈荣民说:“在光纤驻地网建设和光进铜退过程中,建设项目的业主、开发商、物业等索取高价入场费、施工费、租金及代维费的行为,很难有效遏制。”他认为,应该针对这些问题,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对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开发、建设、管理单位的监管,同时在地、市一级设立通信监管机构加强监督。 一位地方运营商告诉记者,光纤网络的建设重点在住宅和商住楼,但新建或者是有改造需求的住宅小区,其开发商或者物业动辄要上百万元的入场费,而交了入场费的运营商往往要求排他性进入,别的运营商再进就很难。整体来看,既抬高了运营商的网络建设成本,又损害了最终用户的通信消费选择权。 因此,专家认为,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破解住宅小区宽带建设难题、促进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快宽带网络发展、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出台重在落实 开发商如果没有做好光纤入户相关通信设施的建设,则不能交付使用。 光纤到户建设标准甫一出台,在为之叫好的同时,电信运营商也表示了疑问,比如,建设费用应该由谁负担?谁来监督实施这一标准?因此标准如何落地成为普遍关心的话题。其实在全国性标准出台之前,一些地方性标准已经先行先试了,如重庆,其做法或可借鉴。 重庆通信管理局陈翅翔说:“为有效解决驻地网建设过程中,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漫天要价、个别电信运营企业签订排他性垄断协议、电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等问题,重庆通信管理局编制了《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并通过住建部备案成为地方强制性标准。” 在重庆的这一地方性规范中,明确了开发商应负责建筑红线内的管网、桥架、设备间、交接间、用户线、家居信息箱等通信附属设施的建设和投资,无偿提供给电信运营企业使用,禁止电信运营企业签订排他性独家接入协议。而且规定除保障房外,其他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建筑群均应提供至少2芯光纤入户,为驻地网共建共享提供了制度保障。“经过几年努力,‘统谈统签,共进共退,共建共享’成为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宽带网络建设的基本准则并普遍受益。”陈翅翔说。其他省份,如江苏已经出台《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为驻地网共建共享在技术层面提供了解决办法。福建省也修订了光纤入户环境下的《福建省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其实在此次出台的标准中,对如何落地已经提出了明确的办法,即强制要求的第三条: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意味着开发商如果没有做好光纤入户相关通信设施的建设,则不能交付住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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