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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念:爱书与烧书

 红瓦屋图书馆 2013-01-10
悬念:爱书与烧书
刘蔚
  刘蔚

  一个消防队,它的职责并非灭火救灾,而是随时随地焚书。这个奇特的消防队成立于1790年。华氏451度就是烧书时纸的燃点。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竟然是其首位消防员。它有一整套从接警、放火到返回、警戒的规则,目的只有一个:焚书灭迹。 

  当然这些都是虚构的,它是出现在美国科幻小说大师布拉德伯里的经典之作《华氏451》中的故事背景。小说中塑造的三个人物——消防员蒙塔格、费伯教授、消防队长比提,是我们解读这部作品的关键。他们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支撑起了整部小说的基本骨架,作者在他们身上寄寓了自己的思索和理想。 

  蒙塔格是小说的主人公,他在消防队工作了十年,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职业。直到有一天,一位眼睛宛如紫蓝色湖泊、脸蛋犹如奶白色水晶的名叫克拉莉丝·麦克莱伦的姑娘的出现,才打破了这种局面。这位姑娘一次认真地提问:“有没有读过自己烧毁的任何一本书?”一次好奇的追问:“你快乐吗?”使蒙塔格仿佛醍醐灌顶,开始思考自己工作的合理性。他发现自己拥有快乐的一切条件,却并不快乐,似乎少了什么东西。消防队在烧毁一位老妇人家中的藏书时,她宁死不退、以身殉书的壮举,让蒙塔格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克拉莉丝被汽车轧死的惨剧,更是让他心中那最美好的一角被碾得粉碎。蒙塔格的妻子米尔德里德发现了家中藏书的秘密,竟然脸色煞白,抓起书就朝焚化炉奔去。这一疯狂的举动让蒙塔格震惊不已,也让他产生了疑问,为什么有人如此害怕书,害怕老妇人这样的爱书者?尤其是在他认识了费伯教授,从教授那里明白了书所包含的意义之后,他彻底清醒了,要是他“也帮着消防队员一块儿焚书烧屋,而太阳又烧掉时间,那么一切都给烧了”。于是,蒙塔格与消防队彻底决裂,并且杀死了烧书的元凶比提队长,躲过机器猎犬的追杀,加入到了逃避劫难的爱书人的行列中,与那些熟读《理想国》、《格列佛游记》,将阿里斯托芬、孔夫子、达尔文、叔本华、托马斯·杰弗逊装在心中的人们站在了一起。 

  如果说蒙塔格是从蒙昧到觉醒的象征,那么费伯教授就是知识和智慧的化身。费伯教授也曾懦弱过,当消防队大肆烧书后,他抱怨了几次又停止了,为此他心存愧疚。认识蒙塔格之后,他意识到了遏制烧书这种反文化、反文明的恶行有了希望,于是他启发蒙塔格,“书本身毫不神奇,神奇的是书上说的东西,是它们如何将宇宙的一鳞半爪缝缀成一件衣裳”。书是有肌理,有毛孔的,毛孔越多,生命的细节就越丰富,知识的容量就越丰厚。费伯教授甚至用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典故,说明书对于人类理性的重要性:“它们是恺撒的卫队,当游行队伍沿街欢呼之际,他们附耳提醒:‘记住,恺撒,你是不免一死的凡人!’”这正是有人之所以憎恨畏惧书的原因所在。可以说,费伯教授的睿智和支持,给蒙塔格反戈一击,为其最终加入爱书人的行列提供了精神动力。 

  比提队长则代表了以烧书为业、以压制思想自由为乐的邪恶势力。他极其聪明,又玩世不恭,冷漠无情。他居高临下地“教导”蒙塔格:“我们的手顶着沟堤。撑住,别让忧郁阴晦的哲学浪潮淹没了我们的世界。”他嘲笑爱书的人们,说书才是叛徒,你以为它在支持你,结果它却背叛你,让你迷失。但就是这样一个视书如雠的焚书队长,作家在后记中却揭开了他爱书如命的前身。比提的家中曾坐拥书城,面对蒙塔格的疑惑,他揶揄道怀书无罪,看书有罪。他甚至将此比喻成养了一屋子美女,却不去碰她们,为自己的反讽而得意;并告诉蒙塔格,他曾异常地爱书,拿书当色拉吃,当午餐三明治,颇有中国古代拿汉书下酒的名士之风。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曾经的爱书达人,后来变成了烧书狂人。这也是这部反乌托邦思想的小说所包含的更深一层的寓意,似乎在提醒人们,大凡烧书禁书,摧残文化,都是掌握了知识和话语权的人所为,因而更疯狂,更凶残,破坏性更大。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纳粹希特勒的迫害犹太作家、科学家、艺术家,中外古今,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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