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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人自会放弃一些不文明用语——访郑新蓉

 Esther888 2013-01-16
文明的人自会放弃一些不文明用语
     2012年06月05日17:45   腾讯校园  

郑新蓉,北京师范大学(微博)教育系副主任,教育学博士,副教授。1994年至1995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育学院进修,其主要研究领域有:中国基础教育及改革、教育法与教育政策、性别教育及青少年研究。最近,我们就“将'家长’的称谓改为'父母’”这一话题采访了郑新蓉老师。

“家长”就是“一家之长”的简称

问:我们现在正在讨论“将家长的称谓改为父母”的话题,实质上是要改变家长制观念。因为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多和父母们的教育观念有很大关系。您是教育学方面的专家,对家庭、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以及家长制的渊源、对当前社会的影响有一些了解,请您做一下这方面的分析。

答:在英文里,家庭(family)最早的含义并不是现在我们所指的亲属或者是有人类共同祖先的群居的这么一群人,而是指权利与财产的主奴关系。英文中还有两个和家庭相关的词,一个是famel,一个是familia,前一个词的原意是“奴隶”,后一个词的原意是“对人的所有权”,可见,在过去,家庭从一产生开始,它本身不是一个血缘关系,而是指对人的权利与财产的支配关系、控制关系。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而且,在英文中,“父亲”(pater)一词也具有这种含义,其原意是指统治者和主人的意思。

问:那么,在汉语里,家庭的原意是什么呢?

答:汉语中,“家”是指居室,如果分析“家”字的结构就知道,它是指以一群人为单位,建筑一个屋子,在里面养一些猪等家畜,从事农业生产和繁殖。可见,我们汉语中的“家”是起源于农业定居时期。在中文里,“家”这个词还看不出太大的控制和支配的含义,但在英文里却是很明显的。

问:人类学现在是怎样定义“家庭”这一概念的?

答: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家庭是一种血缘关系,是指一个由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即基于血缘、婚姻以及收养关系等结成的分享共同利益的亲属群体。这说明家庭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血缘关系,一个是分享共同利益。这就是家庭的基本含义。

问:那么,家庭的功能是什么呢?

答:在这方面,社会学者们已经做了许多工作,他们给家庭总结出若干个功能。在这些功能中,有性爱功能、生育功能、抚养功能、经济功能、娱乐功能、教育功能、宗教功能等等,但是,随着历史的演变,许多功能在家庭中已经不存在了。比如,娱乐功能、宗教功能等就不一定要在家庭里完成,而且在现代社会,没有家庭,也同样可以完成生育功能,像人工受精等。但我们所不能否认和忽视的是,家庭对于其成员的要求比任何团体都要迫切和重大,也就是说,家庭中相互的责任、使命、统治、期待对其成员影响更大。

问:那么我们一直在使用的“家长”一词和过去的家长制是否有着很密切的联系?

答:家长,原是指家庭中的领导成员,即亲权的行使者,又被称为“亲权人”,通常是指家庭中的父母或长者。“家长”这个词其实和家属是相对应的,是“一家之长”的简称,是家长制家庭时代存在和沿袭下来的。在过去,“家长”可能还不指女性,而只指男性,或者指家庭中的尊者。另外,家长大多掌管着生杀大权,如果家庭中有人违背家规,他就有权把人石沉大海。在现在,“家长”这个词已经发生了演变,大多指孩子的父母,而且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我们今天还在使用“家长”这个词,但已经和家长制时代的“家长”一词有了很大区别。

问:您所说的亲权是指“家长”的权利吗?

答:是的,亲权最初是一种自然权利,是基于家庭关系形成的家长的权利,或者说是监护人的权利,也就是法律所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亲权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保护和教养。保护是指排除危害,即保护子女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教养是指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全发展。在古代,亲权主要是维护家长的权力,而在现代,亲权则主要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权利和义务两者是不可分的,父母对孩子的权利是教育和保护,而不再像过去那样以支配和控制为主。

问:那么,亲权是否只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成年人还有这种权利和义务吗?

答:对成年子女就不是这样了。从今天来看,家长对子女行使的权利以及为什么要行使这些权利的目的都在变化。我觉得这是我们今天讨论用“家长”一词还是用“父母”一词的背景资料。

重要的是亲子关系的革命

问:您给我们的解答,为我们所讨论的话题提供了非常详实的背景材料。使我们了解到原来“家长”一词有这么深厚的历史背景。那么,我们是否能够用“父母”这个词语代替“家长”呢?

答:我认为在目前,还不是所有的“家长”一词都能够用“父母”一词来代替。比如,我们常说,“家长有选择教育的权利”,我觉得这里可以用“父母”或者是“家庭”来替代。还有,比如“家长学校”可以改成“父母学校”。但如果把“家长会”改成“父母会”,我们的父母可能会觉得很别扭,因为在中文中提到“父母”,大多是指父亲和母亲两个人,而不是指父亲或母亲。大家会以为这是一个必须父母同时参加的会议。而在英文里面,parent可以指父亲(father),也可以指母亲(mother),也可以指双亲(father and mother)。在汉语中还没有发现一个这样的词语可以同时替代父亲或母亲。

问:如果在父母两个字之间加上一个“或”字怎么样?

答:那样使用起来会很不通俗。但是,有一点我还是很赞同的,我们尽可能的用“父母”的概念替代“家长”的概念,其背后主要是观念的革命,尤其是亲子关系的革命。其实,联合国在制定“儿童权利公约”的时候,已经在这方面做了观念上的革命。过去,我们总是把家庭看作是非常私人的领域,别人不得轻易介入。但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联合国就开始重视儿童的权利,开始把儿童看作一个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这里其实也有一个亲子关系的革命。也就是说,国家变成了一个“大父母”,过去他人不得介入别人的家庭事务,但现在国家要介入家庭事务了,国家才是儿童的最高监护人,儿童保护也是公领域的事情。这里有一个假设,即家庭很有可能是虐待儿童的最隐蔽的角落,家长虽然是儿童的监护人,但也很有可能成为儿童权利的剥夺者。所以,这时国家、法律就要介入,就要给儿童的权利以最大的保护。这说明。过去家庭是非常具有支配功能的,对物的支配,对人的支配。最早的家庭是包含着对人的控制的,如对孩子、妻子、俘虏、奴隶的支配等。但在现在,家庭中已经开始浸入了一些公平、公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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