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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运烟花爆炸致桥塌续:蒲城花炮企业违规生产

 熊品博 201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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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陕西运烟花爆炸致桥跨塌续:烟花产自蒲城

伤者讲述事故发生时的惊魂一刻

货车陕西运烟花爆炸致桥跨塌续:烟花产自蒲城

义昌大桥垮塌事故抢救现场

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段爆炸坍塌事故经初步调查,认定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存在非法生产、装载、运输烟花爆竹等情况。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伤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调查组通过对事故中伤亡人员和车辆情况进行对号和身份确认,7名遇难人员身份已经确认,另3名正在确认中。

原因调查

用蛇皮袋包装烟花

事故涉及多环节违法

2月1日事故发生后,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率领的联合工作组指导下,各项工作紧张有序进行。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规使用蛇皮袋进行包装,委托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发货时未查验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且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冒充百货进行运输。河北省石家庄市开发区凯达运输有限公司及车辆拥有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未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承运烟花爆竹。目前,警方已依法传唤控制相关涉案人员。

目前河南省已经成立了由河南省安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陕西等相关省份也已展开调查。

事故追查

4人被控制 肇事车辆来自河北

事故中的烟花爆竹系蒲城一家企业生产

本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 昨日记者从蒲城县新闻办获悉,连霍高速大桥坍塌事故中的烟花爆竹系蒲城宏盛花炮公司生产,得到消息后,蒲城县立即组织调查,并全力配合河南警方开展供货企业生产运输情况核查。

2月1日9时许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坍塌事故发生后,当日18时,蒲城县依据三门峡警方提供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车牌号为“冀A70308”及司乘人员有关信息,立即配合开展核查。

当日22时,蒲城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经过调查取证,确定供货企业为位于蒲城县桥陵镇六井村的蒲城宏盛花炮公司。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有效合法。运输花炮的肇事车辆来自河北,是一辆厢式货车。据初步调查,1月31日,该车装了约有600余件(袋)花炮后,由司机石某驾驶拉运车辆离开蒲城。

获悉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的烟花爆竹来自蒲城后,该县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公安、安监、花炮等部门和有关花炮生产乡镇全力配合事故核查工作,同时对全县烟花爆竹产销监管进行周密安排,落实花炮停产措施,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县领导表示,如果任何环节查出问题,将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昨日下午,在蒲城警方的协助下,供货企业及运输方相关的4个人已被河南警方带离蒲城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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