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妻多夫

 昵称535749 2013-02-07
2013-02-07 94
 
历史上,一妻多夫制可比我们想象得常见多了。

几十年来,人类学家都会用一个简单的定义告诉学生什么是一妻多夫制,就是社会公认的一个女人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男人存在配偶关系。这就像下图:

polyandry.jpg

当西藏高原上二十多个社群公认一妻多夫为一种配偶模式时,社会学家认为这是人类中的反常现象。因为大部分地区不存在这一制度,如果你跳上时光机穿梭于这几千年,你也不会发现他存在于人类进化史中。

但事实并非如此。来自密苏里大学的博士生凯瑟琳·斯塔克韦瑟,和内布拉斯加州大学人类学教授雷蒙德·汉姆斯,近期在《人性》期刊上共同发表了一篇文章。当斯塔克韦瑟还是汉姆斯手下的研究生时,她曾对文献做了很详细的研究,发现人类学记载过“典型一妻多夫制”西藏地区以外的53个社群,他们同样承认并容许这一制度。(顺便一提,我第一次知道斯塔克韦瑟这项目是在调查包括汉姆斯在内的一场公开辩论,并且我和汉姆斯现在是朋友了。)

根据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的研究,人类学家已在社会体系中记载了一妻多夫制,他们存在游牧族群中,生活环境遍布北极圈、热带地区乃至沙漠中。其中至少有一半族群是狩猎加采集模式的社会形势,由此作者们总结,若这些族群和我们的祖先类似,那我们有理由怀疑“一妻多夫制在人类历史上存在已久。”

与其说一妻多夫制很神秘,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宁可建议它是一种变异,由普遍存在一夫一妻制中为适应进化而形成的,面对环境条件所作的选择。

那么是怎样的环境条件呢?在亚洲,“典型一妻多夫制”,为了使整个家庭在贫瘠的土地上共同持有耕种土地。一个家庭中的所有兄弟拥有一个妻子可以让持有的土地保有完整而不被分割。

在其他地方,丈夫会为自己妻子找第二个丈夫(通常还是他的兄弟),因为他希望一旦他不在家,第二个丈夫可以保护妻子,这正是他关心的地方。而且若第一个丈夫离家时妻子并没有怀孕,那保护妻子的人必须是他提前同意的人。这一现象在因纽特人(爱斯基摩人)这特定的文化中存在。

此外,宾夕法尼亚州的史蒂芬·贝克曼和同事们在委内瑞拉的巴里研究中提出“父亲效应”这一词。在巴里,有一制度承认两名男性同时为一个孩子的父亲。贝克曼团队发现,孩子们也知道,有两个父亲比有一个父亲在15岁前更易存活下来。

两个父亲?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好比一些地方仍持有观点,认为胎儿在子宫形成是因为许许多多精子在怀孕时的不懈努力,这样的观点对熟知人类发展就是两性结合的人们来说,也很奇葩。在贝克曼命名的“可分离的亲子关系”制度中,社会认为两名父亲是合法的。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称这为“非正式一妻多夫制”,因为尽管这两名父亲也许没有正式与孩子母亲结婚或根本没有住在一起,他们周遭的人还是认为他们是合法夫妻,并且都是她孩子的父亲。

无论一妻多夫制是典型或非典型,正式或非正式,都存在一个共同点,就是整个社会体系承认女性可以开放关系,同时和多名男性形成配偶关系。女性在这个制度中不仅没有用任何手段诱骗他人,也没有给丈夫带绿帽子。社会体制允许这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女性拥有自主权。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在许多文化中发现,当涉及资源分配和多个男性配偶决策时,第一个丈夫才是决策人。

既然文献中系统地积累了那么多一妻多夫制证据,那为何这么久人类学家都声称“实际上不存在”的论调?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认为人类学家可能碰巧玩了个“传声筒游戏”的学术版本。

1957年,约翰·默多克定义一妻多夫制为“有一名女性和两名或两名以上男性组成的配偶关系,这关系在社会上获得推崇并且他们住在一起,发生性关系。”这对后来造成深远影响。在如此苛刻的条件下,默多克清晰地表明一妻多夫制非常罕见,几乎没有什么社群家庭形式是以一妻多夫制为主并推崇它。

而在随后的学术发展中,默多克的观点不断被错误理解,一妻多夫制从“很少推崇”到“极少被允许”的状态。这是为什么多元配偶从被知道存在转变到人类学配偶这章节中相对隐形了的原因。(如果你把一个假定规则的每一个例外都列举出来,你将不会再质疑它。)

在邮件采访中,斯塔克韦瑟谈论道:“我不认为包括默多克在内的学者持有鲜明的大男子主义立场。相反,我认为一妻多夫制的定义和“罕见”这一观点,可能是因为大部分收集数据和立论的人类学家都是男性。”在默多克时代,“存在相当普遍的观点,一妻多夫制从男性立场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有一种解释可以说得通为何西方男性人类学家曾一度很难理解一妻多夫制。人类普遍存在性别嫉妒,这就能理解当无论男女都会出于性别嫉妒另一个同性的,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就不稳定了。事实上,人类学家也发现,在全世界的多元配偶中,性别嫉妒常起着紧张性刺激[心理学:外来侵害对神经造成刺激]的作用。

特定的环境因素确实增加了社会认同一妻多夫制的特例。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发现存在这一制度的社群,都有高度偏离“可发生性行为概率”的现象。指当很会生孩子的女性稀有时,多名男性会与一名女性保持关系。事实上,开篇提及的53个社群中超过四分之三被归类为两性比例悬殊,男性比女性多。

换个角度,那像印度和中国这样两性比例正在悬殊的地方是否会出现一妻多夫制?斯塔克韦瑟和汉姆斯觉得不会。首先,存在这一制度的地区多主张平等,与当今的印度和中国不同(例如简单的社会体系,没有庞大的政府机构和复杂的社会阶层)。在汉姆斯研究中,处于19世纪70—80年代间,一妻多夫制在南美洲雅诺马马很普遍。

现代印度和中国不像是简单的平等主义国家。那么这些地方会发什么呢?汉姆斯指出:“全世界存在土地拥有制度的社群都在这一刻或那一刻面临男性过剩的问题,这些男人或是被送往宗教团体,或上前线打仗,或用其他方法。毋庸置疑,这些国家都会采取些措施,但一妻多夫制不会是个普遍方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