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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诗词格律》(之二)

 鸟语花香香 201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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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诗词格律》(之二)

    二,律诗    1。诗的种类    从格律上看,诗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称为古诗或古风;近体诗又称为今体诗。从数字上看,有四言诗,五言诗,(六言诗很少见),七言诗。唐代以后,四言诗很少见了,所以一般诗集只分五言,七言两类。
    1)古体和近体
    在唐人看来,从《诗经》到南北朝的庾信,都算是古。古体诗是不受近体的格律的束缚的。所以,凡不受近体诗格律束缚的,都是古体诗。
    乐府产生于汉代,本来是配音乐的,所以称为“乐府”或“乐府诗”,这种乐府诗称为“曲”,“辞”,“ 歌”,“行”等。
    隋唐时代逐渐形成了新音乐,后来又产生了配新音乐的歌词,叫做“词”。
    近体诗以律诗为代表。律诗的韵,平仄,对仗,都有许多讲究。由于格律很严,所以称为律诗。律诗有以下四个特点:
    A。每首限定八句,五律共四十字,七律共五十六字;
    B。押平声韵;
    C。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
    D。每篇必须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超过八句的律诗,称为长律。长律也是近体诗。长律一般是五言,也有七言,但很少见。往往在题目上标明韵数,如杜甫《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就是三百六十字。长律除了尾联(或除了首尾两联)以外,一律用对仗,所以叫排律。
    绝句的字数比律诗的字数少一半。五言绝句只有二十字,七言绝句只有二十八字。绝句分古绝和律绝两类。古绝可以用仄韵。即使是押平声韵的,也不受近体诗平仄规则的束缚。可以归入古体诗一类。
    律绝不但押平声韵,而且要依近体诗的平仄规则。所以归入近体诗。
    总之,古风属古体诗,而律诗(包括长律)则属于近体诗。乐府和绝句,有些属于古体,有些属于近体。
    2)五言和七言
    五言就是五个字一句,七言就是七个字一句。五言古诗简称五古,七言古诗简称七古;五言律诗简称五律,七言律诗简称七律;五言绝句简称五绝,七言绝句简称七绝。
    古风分五古和七古。所谓的杂言指的是长短句杂在一起,主要是三字句,五字句,七字句,偶尔也有四字句,六字句,以及七字以上的句子。一般,杂言诗归入七古。
    2。律诗的韵
    古人写律诗,是严格地依照韵书来押韵的。《诗韵集成》,《诗韵合璧》是人们常用的韵书。
    诗韵共有106个韵:平声30韵。上声29韵,去声30韵,入声17韵。律诗一般只用平声韵。
  上平声15韵:
    一东  二冬  三江  四支   五微   六鱼   七虞   八齐   九佳   十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删
    下平声15韵:
    一先   二萧   三肴   四豪   五歌   六麻   七阳   八庚   九青   十蒸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盐   十五咸
    韵有宽有窄:字数多的叫宽韵,字数少的叫窄韵。宽韵如支韵,真韵,先韵,阳韵,庚韵,尤韵等,窄韵如江韵,佳韵,肴韵,覃韵,盐韵,咸韵等。窄韵的诗是比较少见的。有些韵如微韵,删韵,侵韵,字数虽不多,但是比较合用,诗人们也很喜欢用它们。
    五律第一句,多数是不押韵的;七律第一句多数是押韵的。由于第一句押韵与否是自由的,所以第一句的韵脚也可以不太严格,用邻近的韵也行。
    今天我们如果也写律诗,就不必拘泥古人的诗韵。不但首句用邻韵,就是其它的韵脚用邻韵,只要朗诵起来谐和,都是可以的。
    3。律诗的平仄
    平仄是律诗中最重要的因素,讲诗词的格律,主要就是讲平仄。
    1)五律的平仄
    五言的平仄,只有四个类型,而这四个类型可以构成两联: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由这两联的错综变化,可以构成五律的四种平仄格式。其实只有两种基本格式,其余两种不过是在基本格式的基础上稍有变化罢了。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字外加括弧表示可平可仄。下同。)
    (2 )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七律的平仄
    七律是五律的扩展。其办法是在五字句的上面加一个两字的头。仄上加平,平上加仄。因此,七律的平仄也只有四个类型,这四个类型也只以构成两联: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和五律一样七律也只有两种基本格式: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平起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3)粘对
    律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对,就是平对仄,仄对平。就是说在对句中,平仄是对立的。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的第二个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个字相一致。具体就来,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要跟第六句相粘。粘对的作用,是使声调多样化。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明白了粘对的道理 ,可以帮助我们背诵平仄的歌诀(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诵出来。而且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长律的平仄。
    违反了粘的规则叫做失粘;违反了对的规则叫失对。
    4)孤平的避忌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个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字,也叫犯孤平。
    注意:犯孤平指的是平脚的句子;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
    5)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就个句式中,可以使用另外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6)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古风式的律诗。
    在律诗中,如果前面一字用拗,后面就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来说,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在适当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1)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是本句自救。
    (2)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偿。就是对句相救。
    (3)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7)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总之 ,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
    再说 “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
    8)关于古风式的律诗
    在律诗尚未定型化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全工整。如[唐]崔颢的《黄鹤楼》,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才是律诗。后来有一些诗人有意识地写了一些古风式的律诗 ,如杜甫的《崔氏东山草堂》,苏轼的《寿星院寒碧轩》等。古人把这种诗称为”拗体“。拗体不是律诗的正轨,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也是很少的。
    4。律诗的对仗
    1)对仗的种类
    词(不是诗词的“词”)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依照律诗的对仗,概括起来,词大约可分为下列九类:
    一名词, 二形容词, 三数词(数目字),四颜色词, 五方位词, 六动词, 七副词,  八虚词,  九代词(代词“之”“其”归入虚词)。
    同类的词相为对仗。要特别注意四点:(1)数目自成一类,“孤”“半”等字也算是数目。(2)颜色自成一类。(3)方位自成一类,主要是“东”“西”“南”“北”等字。这三类词很少跟别的词相对。(4)不及物动词常常跟形容词相对。
    连绵字只能跟连绵字相对。连绵字中又分为名词连绵字(鸳鸯,鹦鹉等),形容词连绵字(逶迤,磅礴等),动词连绵字(踌躇,踊跃等)。不同词性的连绵字一般还是不能相对的。
    专名只能与专名相对一,最好是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
    名词还可以细分为以下一些小类:
    (1)天文  (2)时令  (3)地理  (4)宫室  (5)服饰  (6)器用  (7)植物  (8)动物  (9)人伦  (10)人事  (11)形体。  
    这十一类还不是完备的。
    2)对仗的常规---中两联对仗
    对仗一般用在颔联和颈联,即第三四句和第五六句。
    3)首联的对仗
    首联的对仗是可用可不用的。首联用了对仗,并不因此减少中两联的对仗。
    五律首联用对仗的较多,七律首联用对仗的较少。主要原因是五律首句不入韵的较多 ,七律首句不入韵的较少。不过这个原因不是绝对的。
    4)尾联的对仗
    尾联一般是不用对仗的。到了尾联,一首诗要结束了;对仗是不大适合于作结束语的。
    5)少于两联的对仗
    这种单联的对仗,比较常见的是用于颈联。
    6)长律的对仗
    长律的对仗和律诗同,只有尾联不用对仗有,首联可用可不用,其余各联一律用对仗。
    7)对仗的讲究
   (1)工对   凡同类词相对,叫做工对。同一小类的名词相对,更是工对。有些名词虽不同小类,但在语言中经常平列,如天地,诗酒,花鸟等,也算工对。反义词也算工对。
    句中自对而又两句相对,算是工对。 在一个对联中,只要多数字对得工整,就是工对。超过了这个限度,那不是工整,而是纤巧。一般地说,宋诗的对仗比唐诗纤巧;但是,宋诗的艺术水平反而比较低。同义词相对,似工而实拙。《文心雕龙》说:“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同义词比一般正对自然更劣。出句与对句完全同义(或基本上同义),叫做“合掌”,更是诗家大忌。
    (2)宽对  宽对和工对之间有邻对,即邻近的事类相对。例如天文对时令,地理对宫室,颜色对方位,同义词对连绵字,等等。稍为更宽一点,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更宽一点,那就是半对半不对了。
    (3)借对   一个词有两个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来与另一词相为对仗,这就叫做借对。有时候,不是借意义,而是借声音。借声音多见于颜色对。如借“篮”为“蓝”,借“皇”为“黄”,借“沧”为“苍”,借“珠”为“朱”,借“清”为“青”等。
    (4)流水对   对仗,一般是平行的两句话,它们各有独立性。但是,也有一种对仗是一句话分成两句说,其实十个字或十四个字只是一个整体,出句独立起来没有意义,至少是意义不全。这叫流水对。如: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杜甫)
人怜巧语情虽重,鸟忆高飞意不同。(白居易)
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陆游)

    总之,律诗的对仗不像平仄那样严格,诗人在运用对仗时有更大的自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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