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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谈诗

 cps50 2013-02-16
  有人说:“这诗坛已是个死坛。死于它没有远大的抱负。”“死于它的惯性和羞于对于社会及生命问题的深刻思考。”

  我说:不要将那些有抱负的写诗人、思考深刻问题的写诗人、坚持自我精益求精的写诗人都代表了。

  “坛”,是一个很小很虚浮的概念;写诗的人,则是实实在在的个体。我们要关注诗、关注诗人,而不是用“坛”代表这个有无数爱诗之人、写诗之人的国度,更不是用玩弄诗歌、靠诗歌活动、自戕或害人的存在,来掩盖出色的诗人。一片高高绿绿的水稻旁,少不了有一些杂草;但我们不能指着杂草说:“看!这就是中国的水稻。”

  敞开了胸怀去想:如果把诗歌史当作是一个复杂的生命体,那么,人类的每一个诗人,都是组成这个伟大而神秘的生命的细胞。

  翻看古今中外的诗人们的作品,你可以觉得,自己在与他们作着交流。这是多么奇妙的感觉:你正在一张圆桌上,与那些曾经享誉盛名的诗人们一同交流、喜悦、碰撞、感悟。

  读诗写诗,首先是爱好。既然爱好,那就秉着自己的心意(为自己或考虑他人考虑社会)写、阳光地写、作为独立的个体去写,只须告诉自己——不要坏了初衷玷污诗歌;至于所写作品,是否精炼、是否有诗意有内涵、是否体现出抱负、是否有深刻的思想性,关键只视你我的内因(三观、性格、思维、认知、语言处理能力)而定。

  怎么想就怎么写,是最好的状态,不要在提笔之前,就非要给每一首还没受精、还在胎盘里的“诗”施加又高又大的“现实任务”、“世界意义”;若要为诗设定多么具体多么伟大的价值,那是比古人登蜀道还难的。(就我对“伟大”的看法而言——)如果写批判现实的诗,就做到让腐败的阶层羞愧、让善良的弱势群体叫好;写抒情的诗,就做到让数以千计的女人流泪、男人流涕;写哲理的诗,就做到让读者为你拍案叫绝,让哲学家也从你的诗中受到启发;还有自然的诗、禅诗、震撼的诗、另类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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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诗就像修剪植物——人人都可以分行,就像谁都可以拿把剪子对着植物折腾,但并非人人都是园丁。

  网上经常看到“诗歌无用”论。我想,这是思考的角度(如物质角度、政治角度)所致。我们知道,只有推崇真善美(鞭笞假丑恶)的分行,才能称作诗;而这本质属性,恰恰是好诗的价值所在:它们能够激发读者的思维、提升读者的思想、净化读者的心灵、潜移默化地改变读者的灵魂——如此,还能认为其无用吗?当然不;诗歌正是因为其“有用性”而得以明亮、得以流传。

  写诗、写诗,在诗中有所获,是诗歌对无限的部分人类的馈赠。

  能让人怀念的人,是具有魅力的人;能让人深深记得、品味的好诗,是精炼的,它们能令人产生共鸣,而不禁赞叹其语言恰到好处、近乎天然。

  好的作品(诸如好的散文、随笔、小小说等一切体裁)会引起读者共鸣,但实在不必将那些非诗的好作品强冠上“诗歌”的名号。我们说,这既是对“诗”的侮辱,也是对其它类型之作品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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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少不了想替诗歌制定“统一标准”的人(无论是出于私心还是对于诗歌的热爱与信仰);也有人问:诗歌有没有具体而唯一的标准?
  这就如同有人在问:“怎么样才算是痛苦,痛苦的标准是什么?”实际上,每个人的心理承受力是不同的——有人能够承受“山无陵,江水为竭”的痛苦,而有的人,却对一片落叶的痛苦也承受不了;而同样的挫折,在不同的人心里,感觉也不一样。对于诗的理解,则是取决于个人的性格、喜好、观念和思维。就像垃圾派、下半身,有些清高的诗人会觉得难以接受;而另一些观念的人,则觉得它们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诗歌没有唯一的标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如果你写诗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出名、为了赚钱,那就不可能被人认为你是“真诗人”。

  诗是营养价值极高的精神食粮。这种食粮,让消化和吸收它的读者们(食客)们享受;诗人,则是粮食的生产者(农夫)。我们知道,农夫要做的,是努力地种植生产,并考虑提升粮食、作物的质量、产量和营养价值,而不是离开自己的田地去“灯红酒绿”、“八卦混账”、自我陶醉。
  所以,爱写诗的,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写作——以文本(食粮)为根,不要炒作、虚浮、自欺欺人;在诗歌文本以外,切忌“得意忘形”。

  我们有时会看见,某些诗人非此即彼:譬如写现实的、无意象的诗人,就认为风花雪月或者注重意象是不对的;更有甚者,认为应该反抒情。
  我看,上述的想法不免有些偏激。就像音乐,不可能只有重金属摇滚而没有舒缓小乐曲。没有听到人说过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只需要重金属摇滚而不需要缓慢抒情的音乐。”或者“只唱抒情乐曲的歌者成不了歌唱家。”
  新诗创作,结构没有定法,风格也没有定法。人各有喜好、追求,径自去攀登属于自己观念中的珠穆朗玛峰便好,何须对其他诗人怒目而视、将其它诗歌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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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体诗和新诗,我一直在写。

  旧体诗不讲究气息吗?不,它讲究气息,也讲究意境、音乐感。
  无数人被唐诗宋词打动、感染,无数人为诗词喝彩、叫绝;新诗呢?也同样有此魔力。
  新诗与旧体诗各有千秋,都是很有魅力的“生命”。

  实际上说白了,新诗、旧体诗,就是语言的组合。语言如何组合,组合成怎样的整体会拨动人、打动一部分人的心跳,并没有狭隘的限制。

  一首完整的诗(词),就是一个“生命”,在这个整体中,每一行语言的字数相同(或不同),就好(或不好)吗?不是的。某几句的末尾押韵与否,同样不能武断地说好与不好。
  朗朗上口的就是好诗吗?不是的;朗朗上口、有律感、有音乐美不好吗?却也不是。
  字数形式与韵,它们的存在与否,不是作品好坏与否的决定性因素,本就不是。
  诚然,若为了格律而失去语言、思想的精确表述,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而有时,在不损害语言的精准、张力、思想凝练的前提下,有韵律的美则是锦上添花。简言之:若认为新诗必须要求押韵,这似乎有点无理;若看到押韵的诗歌就贬低、排斥、认为其一无是处,也显得太过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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