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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兴衰

 Triumph 2013-02-27

      罗马人笃信宗教,却又明确拒绝一切祭司的神秘骗局。在罗马,人们都要严守的一项原则是:祭司毫无权力,不得发号施令,即使是对最低级的行政官员,他也必须惟命是从[8]。而且,人的宗教事务是绝不允许祭司居间代疱的,每个人都是单独面对神灵的[9]。这一切已经非常类似于新教对待信仰和上帝的理念。由此观之,自王政时代起,罗马人的宗教观念就成熟健康得令人瞠目结舌!!!


  罗马法的本质、或者奥秘是什么?绝大多数人,包括古罗马人自己在内,都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甚至是古罗马的超级精英西庇阿、西塞罗都未能看出自己的民族到底比希腊人高明在哪里。


  或许,唯有黑格尔才窥破了其中的奥秘。这个奥秘就在于罗马法中的 Persona 。


  Persona 在拉丁文中,原意是指演员演戏时所使用的假面具,本意是伪装、表象,后引申为人格。


  罗马人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们第一次在无意识中认识到,人格,即是隐藏在面具背后、不得为外界所干预的、隐秘的、具有无限潜能的精神个体,并从人格中引申出权利的概念,从而肇始了人类法律科学的开端,为法律科学的发展奠定了伟大而坚实基础。


  黑格尔指出:罗马历史的路线包含着内在的沉默性---本身内在的确信---开展而为现实的外在性。主观的内在性的原则最初只从外界---从主权、政府等等特殊的意志方面,取得实现和内容。这种发展把内在性纯粹化为抽象的人格,这种人格在现实中便赋形为私产[10]。


  罗马人从个体精神和人格中所发展出来的法治精神,在应用于社会管理时,与希腊文明中畸形的个人主义和混乱的民主相比,立即显示出其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私法方面,罗马人创造了光辉灿烂、永耀后世的民法,其中很多原则至今仍然是支撑现代民法的基石,从而为人类文明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希腊人则对现代民法贡献极少。日益完善的罗马民法,化解了罗马帝国体制中的很多缺陷,大大延长了帝国的寿命。


  2,在公法方面,虽然罗马人没有制定成文的宪法,但是他们创造了古代世界最为先进的宪制。终于,在公元 212 年,罗马公民权被授予了帝国境内所有的公民。


  3,在个人权利的保护方面,古罗马人远远超过了希腊人。具体表现在这些方面:其一,在罗马共和时期的刑事诉讼中,法庭已经发展成为受法律保障的上诉法院,犯罪嫌疑人有多达四次的上诉机会[11],而在古希腊那个混乱的法庭中,不仅审判毫无法律依据可言,审判人员不懂法律,身兼法官和陪审团的双重职务,而且是一判定终生,不存在上诉程序,从而严重剥夺个人权利;其二,在罗马共和时期,住宅是市民的保障,逮捕只能在门外执行,在侦查期间须避免置人于狱[12],其三,在希腊各城邦,尤其是雅典,集体都有无上的权力,在这种情形下,自由无从谈起,个人的权利相对于国家的意志一文不值,因此通过投票来制定充公富人财产的命令,在希腊人那里并没有什么不合法和不公平的。国家宣布的就是法令。个人自由的缺乏是希腊不幸及混乱的主要原因。相比之下,罗马因较尊重人权而相对平静。[13]


  罗马人就这样利用其建立在执着信仰上的纯朴、勇敢、爱国精


  神,凭借其光芒四射的民法、优越的政制和对人权相对完善的保护,终于从一个弹丸之地发展成为一个历经千年的世界性帝国。


  然而,伟大的帝国终究还是衰亡了,像熟透的果实一样,无可避免的坠落了,无可避免的解体了。当然,我们不可能指望罗马人在那个时代就能像近现代人一样发展出三权分立的宪政安排,不能指望他们像现代人一样完整地保护人权、且又拥有理性而高级的宗教信仰,他们给人类贡献了法治传统已属居功至伟,但是,客观地反思罗马帝国衰落的过程却对今天的我们有莫大的裨益。


  罗马衰亡的原因众说纷纭,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帝国的衰亡其实就是人心堕落的结果,罗马人是自己用腐败击败自己的。但整体的腐败却首先是从元老院开始的。元老院是共和国全盛时期政治力量中的中流砥柱,它既是专制的敌人,又能基本代表广大罗马市民的利益,且总能与时俱进地与贫民力量达成妥协,不断地推进国家机器的发展、改良、进步,从而使罗马走向辉煌。不幸的是,布匿战争的胜利慢慢地改变了一切。随着第三次布匿战争的结束,大量的金钱、财富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源源不断地输入罗马,原先俭朴、高贵的罗马贵族开始追求荣华富贵、肉体享受、直至贪婪堕落,罗马人一切美好的品德在曾经的社会精英中消失于无形。一旦如此,元老院就失去了道德制高点,失去了与民众妥协的意愿和管理国家的健康力量。在朱古达战争中,卓然高贵的罗马元老院贵族、执政官等,竟然轻易的被朱古达的金钱收买了,罪行重大的朱古达在易如反掌的逃离罗马城时轻蔑地说:“这是一座随时准备出卖的城市,而如果碰到一个买主的话,它注定很快就会灭亡的!”[14]


  堕落的不仅仅是元老院,而是慢慢发散、波及、传染到全社会,整个社会风尚、民间习气、群体道德等,都一同堕落了。为了笼络人心和提高声望,就连凯撒这样高尚的伟人也不得不去迎合民众的不良嗜好,不惜债台高筑以修建大会场、市中心广场,举行剑斗比武、珍奇动物表演、人兽格斗、海战表演、模拟战场厮杀、角斗士相互残杀等等。几乎是全体公民都对此类极不健康的、过度猎奇变态、甚至是残酷嗜血的表演如醉如痴,乐此不疲。如此这般,帝国的衰亡就是命中注定的了。


  罗马世界堕落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原始简朴的宗教全然无法抵御金钱、财富和权力的腐蚀。尽管在帝国后期基督教成为国教,但却为时已晚,据估计,大约只有5%的底层民众信仰基督教。曾经辉煌的伟大帝国就这样轻易地败给了几乎是原始部落的日耳曼野蛮人,这在共和黄金期和帝国鼎盛期是根本不可想象的。而当人们发现日耳曼人军队的数量其实相对很少时,似乎就显得更加令人震惊[15]。这一事实无可争辩地说明,罗马的衰亡并非武力的衰亡,而是他们自己用腐败堕落击败了自己。


  然而,罗马人给人类贡献的法治文明必将永放光芒!


  二、基督教战胜罗马帝国


  有一个伟大的历史事件,它值得一代又一代睿智的思想家们永远去面对、去沉思,并不断给出新的答案,这个历史事实就是:基督教,在其创始期作为一个非暴力的宗教,何以可能在精神上征服文明强大的罗马帝国?


  法学大师伯尔曼说:“基督教的出现及其在欧洲的传播是一个独特的历史事件,任何一般的社会学理论都无法解释这一事件”[16]。


  或许,惟有深入到幽暗深邃的人性中去探寻,才有希望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如果不是因为基督教洞察着人性最深刻的本质、符合着人性最根本的需求、规范着人性最健全的发展,则这一切都是全然不可思议的!


  宗教,产生于恐惧与希望。原始人类远超于其他动物的地方,即是对宏伟的、灾难性的自然现象之惊悚、惊恐和反思,并认定在这些现象背后隐匿着超自然的神灵,进而向神灵倾诉、讨好、献祭,于是,原始宗教产生了。


  人,是绝对有限的肉体与可能无限的精神之矛盾结合体。哪怕是最落后的原始部落,一旦他们开始埋葬并祭奠死者,他就业已远远超越于一切动物之上了。因为对死者的埋葬与祭奠,即是认定了人的灵魂之不朽,否则,埋葬死者、祭奠死者、给死者设置陪葬物等源远流长、且必将永远传承下去的传统习俗就是完全没有必要和根本不会存在的。库朗热在其名著《古代城邦》中揭示,所有权是产生于家庭对祖先的崇拜与祭祀之中的,这无疑是一个极具洞察力的发现。在罗马法中,权利能力就是人格,整个罗马法以及人格的尊严,都是建立在灵魂不朽的基础之上的。


  然而,人的灵魂却是极为脆弱的。对人最大的伤害往往并不是肉体伤害,而是精神伤害。对人最温馨的关怀往往并不是物质的给与,而是精神的关怀,尤其是对即将逝去者之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之命运的关怀,即所谓终极关怀。灵魂的不朽性和人格的完整性等,只有在更为高级的宗教之呵护下才能得以保障,也只有那些对饥渴的灵魂提供丰富的、源源不断之甘泉的宗教,只有那些给灵魂以深切的关怀、对来世幸福给予确切的期许之宗教,才能最终为人们所选择并接受。可是,希腊与罗马的宗教都缺少对个人灵魂的安慰,尤其是缺乏终极关怀。历史上,在希腊化时代,希腊文化虽然广为流传,然而,希腊宗教不但没有占领人们的精神领地,希腊人自己反而被亚洲的各种高级宗教所征服。


  灵与肉的斗争,是人类思想斗争永恒的主题。人依靠肉体而存在,这就决定了人必定有其动物性的一面,然而,若是过度沉溺于物质和肉体享受,则必定降低人区别于动物之高贵道德的水准。历史表明,古罗马人那种与现世利益密切相关的多神教信仰,是完全不能抵御世俗物质与权力之侵蚀的,罗马的衰落正是从布匿战争获胜后无节制的物质和肉体享受开始的。古罗马人纯朴敦厚的道德由于缺乏高级宗教的支撑终于堕落了。道德,只有立足于最深刻的人性和优良宗教之上,才能成为先进的、普世的、永恒的道德。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强有力的阐明了,道德成立的三大前题:上帝存有、灵魂不朽和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柏拉图的“知识即美德”从一开始就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去了。


  人,又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矛盾之统一体。人格的独立,要求个体拥有不为外界所知晓的心灵空间和个人的精神生活,人的社会性又要求人性必须有相通、有交流、有共识,否则社会将不复存在。库朗热虽然洞察到了所有权产生的奥秘,可是他却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原则上,家族对祖先的祭祀与崇拜是不能被视为宗教信仰的,这正如不能将中国历史悠久的祖先崇拜视为宗教一样,它只是人类对自己灵魂不朽的置信和企盼,对城邦守护神的崇拜才能算是初级宗教,对外界神灵的信仰才能算是宗教信仰。一旦混淆这种区别,库朗热就永远也不能解释家族或氏族崇拜与城邦神灵崇拜的区别,进而就分不清公法与私法的区别,并将罗马与希腊的法律混为一谈,从而在诸多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误判。罗马城邦是建立在对城邦保护神的信仰之上的,然而,罗马扩张为世界帝国之后,狭隘的城邦神灵崇拜与信仰就再也不能适应庞大的、统一帝国的需求了。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的矛盾,也只能在更为高级的、普世的宗教下才能解决。


来源: 作者赐稿 | 责任编辑:邵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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