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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讨论政策变动问题于形势发展不利

 悠哉乐哉 2013-03-21
过早讨论政策变动问题于形势发展不利
□孔令曦
    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中国计划生育法治状况》报告,称“随着硬性配额与指标及相应强制性手段的消除,公民获得真正自主行使生育权的机会,社会抚养费制度和有关行政处分机制在未来亦应逐步取消。”依笔者愚见,这是句实话,也是句空话,同时还是句废话。
    之所以说是句实话,因为随着计划生育持续施行,以及社会形势发展变化,必然有朝一日我们不再需要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分等制约机制,这是计划生育事业的终极目标,也是计划生育事业最终的宿命,符合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的规律,当然是句大实话。
    但是,有朝一日还远远称不上指日可待。实际上,这个有朝一日非常遥远。由于人有七八十年的寿命,因此,和平条件下,人口的下降远远及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一些人幻想的人口数量短期内直线暴跌的现象是绝不可能出现的。根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测算,即使中国现行生育政策百年不变,且得到严格执行,到本世纪末,全国人口也不过刚刚降到10亿以内。这离人口与环境科学研究人员测算的8亿以下的适度人口规模尚有一定距离。这意味着至少百年之内中国的发展仍将受到人口数量过多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的程度有所降低,但仍不足以达到量变到质变的转变。可见,虽然有朝一日是正确的,但是显然有朝一日已经跨世纪了,现在谈四五代人以后的政策变化,实在为时过早,只是一句空话。
    《中国计划生育法治状况》报告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和行政处分机制的政策建议有一个前提,就是“随着硬性配额与指标及相应强制性手段的消除”。计划生育的根本目的,是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适应。当前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使这一目的在战术上得以实现,而这一目的在战略上的最终实现,是要靠中国人民生育观念的转变。这种转变基本完成之时,才是“硬性配额与指标及相应强制性手段”取消之时,届时,人们的生育行为不再需要政策的制约,计划生育工作也可以功成身退。那时候,计划生育工作都已经不再存在,社会抚养费制度和有关行政处分机制当然也是毛将焉附,再谈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和有关行政处分机制岂不是废话一句?
    无论是实话也好,还是空话、废话也罢,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份报告研究的情况至少还有一个世纪要等,眼下人口数量还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这种研究实在是为时过早。而另一个情况是,目前一些人或者组织出于各自的利益诉求,对人民群众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进行误导,导致当前舆论形势非常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计划生育法治状况》报告这种“超前研究”,无疑会对误导舆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形势发展造成很大不利。所以说,这种不合时宜的“超前研究”,还是不搞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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