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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能等同为土地转让

 神州国土 2013-03-22
股权转让不能等同为土地转让
  问:某房地产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但土地使用权人及退出登录公司均没有发生变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签署意见,请问国土资源部门应如何处理?

  读者 丹言

  答:在实践中,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股权转让是有本质区别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而股权转让中,所转让的标的则是虚拟资本,即股东登记依法所享有的公司股份、股东权利和股东责任,但不是他曾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公司某项现实财产。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应依法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无需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所以,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则无须进行土地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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