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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民国妓女的从业执照

 师师书坊 2013-03-24

  民国时对妓女有一套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正规的“失足妇女”不仅要在从业 前提出书面申请,还要有人担保和从业场所,核准之后,还要由国家政府颁发正式“上岗证”,最重要的,无论中外“失足妇女”,都要遵守这套管理规定。图为民 国“失足妇女”宫某的营业许可执照,申请书等。

 

 

 

 

 

 




来源:历史风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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