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对妓女有一套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正规的“失足妇女”不仅要在从业前提出书面申请,还要有人担保和从业场所,核准之后,还要由国家政府颁发正式“上岗证”,最重要的,无论中外“失足妇女”,都要遵守这套管理规定。图为民国“失足妇女”宫某的营业许可执照。


图为民国“失足妇女”的营业许可申请书


图为民国“失足妇女”的营业许可执照

图为日本籍“失足妇女”国仲良子的营业许可执照


妓女身许证明许可
前日军妓森田初惠自愿充任百花堂妓女,与外界脱离关系,听从堂中差遣。
妓女姓名:森田初惠
百花堂:二等妓馆
执事人:蔡举银
营业场所治所在地:新京特别市欢乐地春巷东胡同一0八三





民国时期“失足妇女”的罕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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