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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失足妇女”的罕见执照

 笑熬浆糊糊 2013-09-12

  民国时对妓女有一套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正规的“失足妇女”不仅要在从业前提出书面申请,还要有人担保和从业场所,核准之后,还要由国家政府颁发正式“上岗证”,最重要的,无论中外“失足妇女”,都要遵守这套管理规定。图为民国“失足妇女”宫某的营业许可执照。

图为民国“失足妇女”的营业许可申请书

图为民国“失足妇女”的营业许可执照


  图为日本籍“失足妇女”国仲良子的营业许可执照


  妓女身许证明许可

  前日军妓森田初惠自愿充任百花堂妓女,与外界脱离关系,听从堂中差遣。

  妓女姓名:森田初惠

  百花堂:二等妓馆

  执事人:蔡举银

  营业场所治所在地:新京特别市欢乐地春巷东胡同一0八三



民国时期“失足妇女”的罕见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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