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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明代中后期官场敢公开贪污受贿?

 山爷wzs0718 2013-03-31

贪污受贿是孳生在封建王朝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到了明代,尤其是中后期,这颗毒瘤已扩散到封建王朝肌体的全身,严重地威胁到明政权的存亡。正德、嘉靖以前,社会尚指斥贪污为不道德,正德、嘉靖两朝以后,则社会舆论大变,认为不贪污为无能。

为何明代中后期官场敢公开贪污受贿?

明代正德皇帝(资料图)                     明嘉靖皇帝(资料图)

在明朝建国之初,贪污受贿这颗毒瘤就已侵蚀着这个新生政权的肌体。不过,由于朱元璋吸取了元亡的教训,加之他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深知贪官污吏为害之烈,因此采取“重典治吏”,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反贪运动,从而极大地抑制了贪污腐化现象的孳生和进一步繁衍,使明朝前期一百年中政治还算比较清明,社会比较安定。

随着政治的腐败,加之商品经济的刺激,明中期之后贪贿现象日益严重。早在处于明代前中之交的正统年间,贪贿腐化现象就已死灰复燃。宦官王振就是当时著名的大贪官,他把持朝政,公开卖官鬻爵,大肆收受贿赂。江苏江阴县富家子弟徐颐,胸无点墨,因向王振行贿而当上了中书舍人,京师人们称之为“金中书”。地方官朝谨也必须向王振行贿,史载:“每觐期,振不问何品官,能具礼者,多至千金,少则百,悉得达,然必千金始得一醉饱而出,门昼夜不得合。” 但这时,除王振及其走狗外,大多数官员仍能廉洁自律,纵有个别贪贿分子,也只能“暮夜而行,潜灭其迹,犹恐人知”。

而至正德、嘉靖以后,随着政治的进一步腐败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当时,“仕途如市,入仕者如往市中贸易,计美恶,计大小,计贫富,计迟速”。为保住官位和谋求升迁,下级对上级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官场中的吃喝风也愈演愈烈,官员之间经常“具糖席,张嬉乐,具宾主纵饮,夜分而罢”。时人谢肇浙在记述当时官场的吃喝风时说:官吏富豪“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真昔人富有小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 吃喝风的盛行又进一步助长送礼行贿之风的蔓延。史载,当时“纳贿受赂,公行无忌” ,“无官不赂遗”,“无守不盗窃”。

明中后期的官场可以说逐渐成为贪污的渊薮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市场。明代官员过年送礼花样多—除夕前送礼要排队,中举的新人没钱送礼要去贷款,官员充当送礼中间人,不贪污则被认为是无能。万历年间,有位叫周晖的有心人,在《二续金陵琐事》一文中记录了这样的奇景:除夕前一天,他步行到南京内桥,只见中城兵马司衙门前聚集起一支庞大的队伍,人人皆捧食盒,细一打听,都是给兵马司的官员送礼的。明朝南京兵部主事管志道回忆说,他在乡里做生员时,曾经亲眼看见一位县令百般向前来视察的巡按献媚,拍马屁一直拍到马桶上,甚至到了用貂皮来装饰尿壶、将缎褥铺在厕所里的程度。 

行贿手段多种多样、不断翻新,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明中后期贪贿现象的恶性发展。其时的行贿手段主要有:

第一,送书帕。在馈送金银珠宝时,必先送一书帕,一匣珍本、新版书籍,内附黄金若干、白银若干,珠宝几许。这样既附庸风雅,又掩入耳目,实为贪污受贿史上一大“高招”。  第二,投受贿者之所好。如嘉靖年间,有一吏部文选郎中,生性嗜鳖,当时有一人善烹鳖,经常以此谄媚讨好这位郎中,后来竟因此被擢入吏部。严嵩特别嗜好书画和古董,其走狗赵文华、胡宗宪等人便极尽搜刮之能事,将《清明上河图》、《越王宫殿图》、《文会图》等稀世珍画献给严嵩。严嵩走狗对书画古玩的搜求,使许多藏有这些珍品的富家巨室“至有破家陨命者”,蓟辽总督王忬就是因此事而自杀。严嵩之子严世蕃乃好色之徒,赵文华等人便向其进献美女,更有卑鄙下流之徒竞向其献上八宝溺器,“溺器皆用金银铸成妇人,而空其中,粉面彩衣,以阴受溺” 。只要讨好权贵,这些人任何下流之事都干得出。第三,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使行贿行得有“理”。初见上司,送“见面礼”、节日送“节日礼”、生日送“生日礼”,上司有喜庆之事,如结婚、生子、升官、乔迁等等,都可送“贺礼”,葬事则送“葬礼”,上司或其家属身体偶有不适,可送“问安礼”。中国乃“礼仪之邦”,最讲究礼节,俗话说“礼多人不怪”,利用这些时机送礼,符合传统的“礼仪”,“合情合理”,别人也不易抓住破绽,只要送得有“礼”有“理”,就能讨好上司。对于这种送礼现象,万历时的士人张涛在谈知县一年的应酬时说:“上司初任一见,有事商量再见,无妨矣。乃年节一见,端午一见,中秋、重阳、辞年又数数见。生日一见,考满一见,上司凡有家庆、自己欲效殷勤,又常常时见。近者犹可频频往来,尚有远在一二千里外者,往返或二月,或一月,或半月……其见时之馈送,又不可问也。”中国的节日多多,礼仪也多,只要善于抓住“时机”,讨好上司的机会当然多得是。正因为如此,除夕时节南京城中兵马司前才有“食盒塞道,至不得行”的情形;才有刘瑾、严嵩、魏忠贤生日时门庭若市、礼物琳琅满目的“壮观场面”;也才有县官的儿子“偶出豆疹”时,乡官进县问安,仅所送黄伞就达七项之多的诸如此类的送礼之事。

明朝官吏的俸禄是少的可怜。可以说如果做到不贪一分一毫的基本上是活不长的。海瑞死的时候家徒四壁,连棺材本和出殡费都是大家凑钱出的,海瑞死前可是当朝二品大员。底层官员则家庭拮据就更不用说了。换言之,想要生活优渥,基本都是靠送礼,以及被送礼过活。比如说,吏员收礼清单当中的重要一项,叫做“顶头银”。吏员考满准备升迁时,可举荐一人代替自己的原职,受举者相应地要以重金作酬。在家族制社会中,这样的举荐常在家族内发生,孝敬前辈的“顶头银”金额不菲,京城内肥缺,有时达到数百至千金,地方上衙门口的价格,也有几十两。基本都达到了被太祖皇帝砍头的额度。

跟历朝皇帝相比,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可能是治贪最严、出手最毒的一位皇帝了。然而,朱元璋用铁的手腕狂扫贪官污吏,所仗恃的仅仅是个人的权威、个人的意志、个人的品质,在没有法治规范、没有民主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迟早会“人亡政息”。的确,历史同朱元璋开了一个大玩笑,过了五六代之后,他的子孙们个个骄奢淫逸,怠于朝政,再也没有一个人去关注吏治了。失去严厉管束的官员们文恬武嬉,贪污受贿之风遍及朝野。正德与嘉靖,无疑开了官场敢公开贪污受贿的先河。以至正德、嘉靖两朝以后,不贪污是无能,官员靠收礼过活。如此的朱明王朝不灭亡才怪!

作者:闹市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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