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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行听证会 将不得拒绝媒体采访

 昵称6791042 2013-04-06

广州限行听证会 将不得拒绝媒体采访

2013年04月04日08:46广州日报[微博]

【汽车频道 新闻】《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6月1日起施行 将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

哪些情况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要组织听证?《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况,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

(二)编制重要规划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

(三)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下称《规定》)已经2013年2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1次常务会议通过,昨日正式对外公布。《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行政机关将要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目录。

《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制订听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哪些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要听证,公民心里就有数了。

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质证的权利。

根据《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应当在听证会举行20日前确定,并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本机关门户网站公布。

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旁听,不得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听证人可搜集公众意见

按《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产生。

听证参加人可以收集公众意见,获得与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就听证事项提出质询,发表意见,并得到及时回应。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听证参加人人数不得少于8人。持同类意见的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不按规定听证负责人将受处分

《规定》要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决策。

行政机关未按照规定制订听证目录的、依法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活动的,以及在听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听证结果的,将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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