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诗经解读4

 钟家台 2013-04-07

诗经解读4

蟋蟀 我们能否及时行乐?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①今我不乐,日月其除。②

无已大康,③职思其居。④好乐无荒,⑤良士瞿瞿。⑥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⑦今我不乐,日月其迈。⑦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⑧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⑨今我不乐,日月其。⑩

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⑾

注释:

①聿(yù 玉):作语助。莫:古暮字。

   ②除:过去。

  ③无:勿。已:甚。大(tài 太)康:过于享乐。

  ④职:相当于口语“得”。居:处,指所处职位。

  ⑤好乐:娱乐。无荒:不要过度。

  ⑥瞿瞿(jù 巨):警惕瞻顾貌;一说敛也。

  ⑦逝、迈:义同,去。

  ⑧蹶蹶(jué 厥):勤奋状。

  ⑨役车:服役出差的车子。

  ⑩tāo 涛):逝去。

  ⑾休休:安闲自得,乐而有节貌。

陶渊明带着侄子们去游览荒墟,看到有屋舍井灶俨然,而桑竹皆已枯朽,跟砍柴的人打听:这儿住的人呢?砍柴的人说,都已经死去了。他不由大发感慨:

“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

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

陶渊明对死亡超敏感,他都不用到这种现场,站在自家的田园里,“重云蔽白日,闲雨纷微微。流目视西园,晔晔荣紫葵”,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场景,他居然就能想到:

于今甚可爱,奈何当复衰。

感物愿及时,每恨靡所挥。

余光中说,越是天才,就活得越热烈,也就越害怕死亡,莎士比亚如此,李贺如此,济慈和狄伦·汤默斯也如此。

死亡为什么可怕?我想首先是因为我们没试过,没试过的东西总让人不放心;其次是因为它把人生变得没指望,你在阳光下低头,流着汗水默默辛苦地工作,是因为你心有理想,知道你的未来不是梦,而死亡不但把你的未来变成梦,还变成灰烬,灰烬还有痕迹,你最终的未来,是连痕迹都不存在。

我小时候想到这些就有窒息感,又如面对一个不见底的深渊,连探探头的勇气都没有。成年之后反而不大做这种终极思考,日常生活里细碎的烦恼,足以把根本的忧惧淹没。诗人和孩子,在某个层面上是同类,余光中就说,莎士比亚的一百五十首十四言诗,首首都与死亡有关,他想用蓝墨水的冲淡死亡的黑色,以此安慰自己。

莎氏的诗篇,俺还真的没有太琢磨过,一瞥间的印象,好像情诗居多,比如:你的甜爱,就是珍宝,哪怕拿君王的位置,我也不愿对调……

但余光中这话是对的,从根本上说,爱情就是对于只能向死亡朝圣的人们的安慰,通过放大另一个人的意义,放大爱的意义,来赋予自身生命以意义,好像在伟大的爱情的映照下,生命就可以不朽了,就像《风雨》中的不表达,朝闻道,夕死可矣。

但问题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幸遭遇伟大的爱情,得到这样美好的救赎。大人们平时是不大想死亡这件事,但谁能彻底逃得掉?总有一些时刻,你与死亡劈面相逢,精神危机在所难免。

那年我的一位同事因公殉职,早上还有人看见他在路边等出租车,下午就有消息传来,说他乘坐的汽车在经过某个隧道时,遭遇车祸,当场死亡。

单位顿起大的震动,哀伤,以及兔死狐悲。大家年龄相仿,境遇相似,人生轨迹按理也该差不多,他的提前离去,提醒了我们,死亡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蹲在看不到的未来,它说来就来,事先未必就会打招呼。

好像一个真理被突然间揭示,据说当天下班时,有位一向以节约著称的同事就直奔菜市,拎了一篓大闸蟹,带着老婆孩子持螯大嚼——这也可能是个玩笑,可能我那同事早就对大闸蟹食指大动了,但我相信死亡给他的震撼——不用等螃蟹降价了,可能并没有那么一个稳固的未来。

对于生命,大部分人都是目的主义者,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为了成为“人上人”的“将来”,“苦中苦”的“眼下”是可以牺牲掉的。我们克制现在的欲望,只为将来负责。

假如“将来“是一个虚拟存在,“眼下”的委曲求全是多么荒谬,审时度势的我们自然要调转头去,关怀可以确定的现在了。

一篓大闸蟹是我的同事对于现在的关怀,它还有个名字叫做及时行乐,似乎所有对死亡有所感的人,都会直奔这条路上来,《古诗十九首》有言: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

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

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

人生不过区区百年,你倒怀有千岁的忧虑,时日原本短暂,何不秉烛夜游寻欢作乐?愚蠢的人爱惜手中所有,不过徒为笑柄,是有那传说中长生不老的仙人王子乔,但跟你可没什么关系。

如果说这首诗还是撺掇,《诗经》里那首《山有枢》,干脆就是赤裸裸的嘲笑:

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

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

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

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

意译一下:你有衣服舍不得穿,你有马车舍不得坐,这么抠门有什么用,你死之后他人享乐。何不享酒食,终日鼓瑟,暂且喜乐?非等到有朝一日身先去,让他人登堂入室?

有一个人严格地执行了这些建议,就是隋朝的皇帝隋炀帝。话说他把江山断送掉之后,有一年除夕,他的继任者唐太宗李世民也想奢侈一把,盛饰宫掖,明设灯烛,“设庭燎于阶下,其明如昼”。

可怜李世民虽不像朱元璋那样苦大仇深,但是这么大手笔在他,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他心中得意,特别请一个人来为这份奢华做个见证,这个人,就是隋炀帝的老婆萧皇后。

这位萧皇后是个人物,一生绯闻多多,隋炀帝完蛋之后,她流浪在一个又一个男人身边,有隋朝的叛将宇文化及,草莽英雄窦建德,突厥的父子两代可汗,四十多时,到了李世民的宫中,虽然周折动荡,但一个弱女子,几经变乱始终能够存身,且一直都是男人心尖上的人,足以证明她的魅力。

姿色应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智商高。当李世民把她请出来,要她将眼前的陈设与隋炀帝时候做个比较时,她笑而不答。李世民不甘心,非要她说出个高下。萧皇后方道他一个亡国之君,怎么能与你开国之君比呢?表面上是对唐太宗的赞美,却回避了实质性问题,好强的唐太宗穷追到底,非要她说说隋炀帝那时的情形。

萧皇后就说了,她说:“隋主享国十有余年,妾常侍从。见其淫侈。隋主每当除夜,(至及岁夜。)殿前诸院,设火山数十,尽沉香木根也,每一山焚沉香数车。火光暗,则以甲煎沃之,焰起数丈。沉香甲煎之香,旁闻数十里。一夜之中,则用沉香二百余乘,甲煎二百石。又殿内房中,不燃膏火,悬大珠一百二十以照之,光比白日。又有明月宝夜光珠,大者六七寸,小者犹三寸。一珠之价,直数千万。妾观陛下所施,都无此物。殿前所焚,尽是柴木。殿内所烛,皆是膏油。但乍觉烟气薰人,实未见其华丽。然亡国之事,亦愿陛下远之。”

嗯,人家隋炀帝逢年过节的,也喜欢在院子里点个篝火什么的,但人家用的材料,是沉香;人家也愿意把院子里弄得灯火通明,但人家的照明工具,是夜明珠。而李世民的院子里烧的,是干柴,屋子里点的,是膏油,烟熏火燎的,整一个暴发户行为,跟华丽什么的,哪挨上边呢?

当然,作为一个聪明女人,萧皇后最后还是给了李世民面子,说这些都是亡国之事,希望殿下远之。

《太平广记》上说,李世民当时也就顺坡下驴了,跟着萧皇后一起攻击隋炀帝的奢侈,但是心里却暗暗羡慕他的奢侈。

奢侈也好,奢华也罢,隋炀帝这个品牌算是做出来了,当年他下扬州时,以高级织锦为屏障,为马鞍拦泥,惹得李商隐八他一卦:春风举国裁宫锦半作障泥半作帆。李商隐写咏史诗,总是义正词严的,也许是希望上层领导看到。太过正面的态度,影响了他的感知能力,否则,以他的敏感,如何看不出,隋炀帝纸醉金迷醉生梦死之后的那份哀伤。

隋炀帝的江山不是顺利地从老爸手上接过的,是费尽心机干掉了哥哥和老爸才得到的。他妈叫独孤及,我看坐稳了天下的隋炀帝可以随他妈的姓,叫独孤求败。从此世间再无敌手,他唯一的敌手是死亡,有了汉武帝的前车之鉴,他应该知道,想征服死亡,基本上是痴心妄想,对于一个野心勃勃的强势人物,这样的现实,是难以接受的。

不甘心,而又无能为力,让他成了一个活在死亡阴影下的人。他对着镜子,发如是感叹:“好头颅,谁当斫之?”。他从来都知道自己是会死的,来不及地要把一切花光,存了这个心思之后,不用死亡到来,他就已经为它支付了太多了,直到终于,把自己给作死。

隋炀帝的“行乐”,不过是害怕失败而选择失败,节制的生活也许没有未来,不节制的生活一定没有未来,而且,也不一定拥有现在。

李白曾这样感慨:“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不错,古人一说“及时行乐”就是“秉烛夜游”,但问题是,偶尔秉烛一把也可,谁能一天二十四小时两天四十八小时地开狂欢派对呢?

一向活得很宅,偶尔也会被朋友拉去泡吧,午夜时分,看身边的人,打着快乐的名义愁眉苦脸地闷坐,我能感觉到他们内心的焦灼与恐惧,他们不是不想离去,只是害怕自己不再拥有这种“快乐的形式”。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场愁梦酒醒时,只剩难耐的酒伤,昨夜的尖叫像喝剩的啤酒瓶,被扔到记忆的垃圾桶里,这一刻,你能拥抱的,仍然只有自己的双臂。

没有比喧哗之后的落寞更落寞的了,没有比快乐后的悲哀更悲哀的了,欲望这东西是守恒的,更要紧的是,那些喧哗,那些快乐,是真实的吗?当你为了及时行乐而及时行乐,所谓的“乐”往往只是故作姿态。

所以,尽管杜甫赞叹李白潇洒,“斗酒诗百篇”,“天子呼来不上船”,但是,他同样觑破他是“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知道他的“痛饮狂歌”终究是空,他“飞扬跋扈”的佯狂,也改变了这世界的样子,在另外一首诗里,他又这样痛惜李白“佯狂真可哀”。

看来“及时行乐”四个字,只能是个建议,它的可行性太差,一不小心就会破产,或者说走进死胡同,那么怎么办,只有眼睁睁等死吗?

当然不!还以隋炀帝为例,他犯的错误是,一心要与死亡赛跑,要在它到来之前享受完一切,不给敌人留下一颗子弹。表面上看,他是活在当下,事实上,他是活在将来的阴影中,他背着“死亡“寻欢作乐,还怎么快乐得起来?

没有比“及时行乐”的人,更记得“死亡”二字的了,他们的每一口冰激凌,都为死亡而吃,他们歌唱着,舞蹈着,高调地恣肆着,心里却始终是紧绷的,随时会绷断的。

是否可以换一种姿态,变对峙为接纳?是的,死亡迟早是要来的,来就来好了,就像在生命没有存在以前那样。以我现在的修为,我要说,生与死都是生命的一种状态有点装十三,但是,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像一个太过殷勤的主人,早早地为一个萍踪不定的不速之客洒扫庭院。

 “该干嘛干嘛”,常用语里有大智慧,该吃饭就吃饭,该睡觉就睡觉,该吃螃蟹就去吃,只要不是为了遥远的死亡去做,都没有问题。“活在当下”与“及时行乐”的本质差别,就在于,前者决不为明天的事情付出心理成本。

 “活在当下”的人,懂得享受,但绝不会躺倒不干,适度的节制与紧张感,能够让现实眼下更快乐。它是一种向上的姿态,说明你从不放弃自己,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石头最终是会滚下来,我们管不了,我们能做到的,只是对自己的不放弃,不抛弃,专注于手上的石头,一次次地把它推上去。

每一个日子,都是西西弗手上的石头,推着石头上山,这看似徒劳之事,其实比“及时行乐”更能让人忽略死亡。你努力劳作,勤于探索,并为这些而适当节制,这本身,难道就没有乐趣吗?相形之下,感官享受太容易餍足,一不小心就会闹得自己恶心。

古人早在千百年前就和我们一样,思考过这个问题了。在诗经里,《山有枢》前面,还有一首《蟋蟀》,它这样说: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在诗人的内心,他也许体会到了生之幻灭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蟋蟀的生命,也只有短短一季,它的吟唱,很容易让人想到终极问题。生何其短,死必到来,今我不乐,日月其除。今我不乐,日月其迈。今我不乐,日月其滔。诗人不断地说:今天我如果不寻欢作乐,生命就这样流逝了。

好吧,那就及时行乐吧,将能达到的快乐尽可能地推向极端,像乘坐过车山车,尖叫地滑过一个个欲望的顶峰,又尖叫着下坠。然而,在这样的放纵过度之后,不仅不能收获预期的欢乐,反而收获加倍的虚无和混乱。

于是诗人劝勉,或者是感慨:好乐无荒啊!思前又想后,他还是作出了这样的决定:“良士瞿瞿(收敛)”,“良士蹶蹶(勤奋)”“良士休休(节制)”。他回到紧张有序、节制内敛的生活,这种状态不是为未来吃苦,就算明天便是末日,这样生活,也能让人更从容也更快乐一些。

有个朋友的博客标题是“宁静安详,始知花香”,在思维转了一大圈,经过了“看山是山”到“看山不是山”再重回“看山是山”的初始之后,“节制”与“努力”,才能保证人生里的大安详,能够让人处于淡淡花香的愉悦感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