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4月7日凌晨零时40分,河南省新密市嵩山大道东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满载沙土的大货车撞上了河南陕县的公务车,发生侧翻,将公务车压在下面,造成刚从福建考察归来的陕县政协主席等6人死亡1人受伤。随后,三门峡政府网发布了《陕县6名同志考察途中因车祸殉职》的消息,但由于车祸为公务车未打转向灯突然跨车道左转造成,可谓违章在先。公务员违反交通规则身死,还能被称为“因公殉职”吗? “因公殉职”有个大前提“履行职务”是“因公殉职”的大前提,无论是行政人员、公司职员,还是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只有在履行职务时死亡才可算是“因公殉职”,本案中疑似出去公费旅游的官爷官奶们不能算。 三门峡市发布的通告称:“为考察研究三门峡春天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的“印象黄河”项目,陕县考察组一行七人前往福建武夷山考察“印象大红袍”项目。” ——疑点在于,陕县只是一个县,像投资10亿元这么重大的项目,审批权一般都在市里,要考察研究也应该是三门峡市的主管干部,不在其位干嘛要谋其政? 就算三门峡市下放权力,那么业务相关的领导,比如住建局长、旅游局长、乃至主管副县长去“考察研究”也就罢了,而这没有明显关联的“政法委书记”和“政协主席”去干嘛呢? 再说,这正大光明的考察工作,为何偏偏要安排在4到6日的清明小长假期间?领导们工作可真是拼命啊,午夜都在冒死赶路,弄得比工作日还奔忙,以至于不幸送命,有此必要么?……[详细] 小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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