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建立了新员工培训制度,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都会安排主管或老员工义务代培。制度刚推行时效果还好,但久了其积极性普遍都不高,越来越走形式。为此,HRD向老板申请给带陪者一定的奖励,但老板认为这是他们本该做好的本职工作,不同意给额外的奖励费用。HRD为难了,不知如何是好。那么,请问: HRD向老板申请时,功课没做好,也就是说没有周密的,完善的解决问题的策略,为了解决问题只会拿钱来说话,老板肯定会感到很生气,也不会买HRD的账,李小姐只有碰壁沮丧。只能怪HRD工作方式有问题,沟通能力和做事的逻辑性欠缺。 分析1:公司都会安排一名导师来传帮带,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帮助其尽快融入工作。导师们的工作是义务的,多为部门主管或老员工。主管是应当有这个义务,班长也有这个义务,前两者也是其岗位职责之一,薪水里已包含,是无可非议。但是老员工也是义务的就有些牵强,应当给一定的奖金。HRD没有分清这里的利害关系,我是老板也不会批准。 分析2:公司内执行力出现偏差,这是很多公司常有的事情,“三分钟”的热血。无论做什么,下发什么制度,刚开始累累风行,一个月以后,恢复“原生态”。没有长久性,执行力要求是一丝不苟的彻底的,永久性的执行。这也是企业多年的文化积累所致,形成的一种自然现象,一种文化氛围,想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解决这种事情的最好方法有2种:
很多事情要有长远的打算,有计划性,有规划性,才能事半功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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