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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基本标准--专科医院1

 fudoctor 2013-04-17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二级口腔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1、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2、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4、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5、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1、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诊室每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 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 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 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 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洗衣机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3、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4、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三级口腔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牙椅和床位: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 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1、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2、 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3、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4、临床营养师1人;
5、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6、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1、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手术床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银汞搅拌机 超声洁治器 光敏固化灯 配套微型骨锯 光固化烤塑机 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机 X光牙片机 口腔体腔摄片机 断层摄片机 超短波治疗器 激光器 肌松驰仪 肌电图仪 颌力测试仪 显微镜 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 恒温培养箱 电冰箱 离心机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蒸馏器 洗衣机 下收、下送密封车 水净化过滤装置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3、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与二级口腔医院相同;
4、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口腔医院)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肿瘤医院
二级肿瘤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99张。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急诊室;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1.06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3、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总数10%以上;

4、至少配备1名营养士。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五)设备
1、 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B超 麻醉机 电止血器 显微镜 胃镜 支气管镜 生化分析仪 肺功能测定仪 病理切片机及染色设备 200mA以上X光机 钴-60治疗机或加速器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电冰箱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三级肿瘤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4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诊断)科、输血科、核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3、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5%;
4、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不少于护理人员总数的30%;
5、至少有1名具有营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
6、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B超 电手术刀 麻醉机 电止血器 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 自动血细胞计数仪 500mA以上X光机 摸拟定位机 γ-照相机(同位素检查) 钴-60治疗机 直线加速器 肺功能测定仪 病理切片机 支气管镜 胃镜 结肠镜 膀胱镜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电冰箱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一级儿童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
3、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氧气瓶 呼吸球囊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抢救车 必备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人工洗片装置 器械柜 药品柜 紫外线灯 高灭菌设备 洗衣机 常水、热水供应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 床垫 1条 被褥 1条 床单 2条 枕头 1个 枕套 2个 床头柜 1个 面盆 1个 每室配备公用暖水瓶、便盆各1个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二级儿童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高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0.95名卫生技术人员;
2、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4、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房方米;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心电监护仪 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相应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恒温培养箱 分析天平 自动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B超 裂隙灯 直接喉镜 牙科综合治疗台 雾化吸入设备 婴儿保温箱 器械柜 敷料柜 蒸馏器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病员服2套外其他与一级儿童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三级儿童医院
一、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1.15名卫生技术人员;

2、至少有10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4、至少有5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等技术人员;
5、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无陪护病房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监护仪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牙科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 血液气体分析仪 尿分析仪 电子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分析天平 恒温箱 X光机 移动式X光机 B超 脑电图机 裂隙灯 肺功能仪 婴儿保温箱 食道镜 支气管镜 结肠镜 膀胱镜 石蜡切片机 冷冻切片机 电冰箱 器械柜 敷料柜 洗衣机 紫外线灯 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 器械消毒设备(冲洗工具、去污、去热源)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常水、热水、净分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设备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儿童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医疗保险支付模块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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