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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两个最基本的欲望:一个是饮食,另一个是男女关系。

 高贵的个性 2013-05-01

 孔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孟子说:“食色性也”。

    今人南怀谨先生进一步解释说:“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确是孔子对人生的看法……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性的问题,一个生活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这两件事。”

    以我个人的观点,这大约并不是一种科学的归纳方法。饮食是人和物之间的关系,男女则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将“饮食男女”综合成一个命题,还突出强调这是人生离不开的“两件大事”,看起来仿佛表现了东方人的概括能力,其实是将人的感情问题、精神问题,统统贬低为生理问题、身体问题,这也就是旅居美国的华人学者孙隆基所说的中国文化的“身体化”倾向。这种文化的“身体化”倾向,使中国人特别重视“身体化”的快乐。

    

李银河别再跟老百姓较这个劲了

今天(1-10)《北京晨报》以“上传黄色小说年轻妈妈受审”为题报道了刘某和丁某在北京东城法院因传播淫秽物品罪受审的消息。刘某是因为上传200多张色情图片,点击量达82万次;丁某是因为上传7篇淫秽小说(其中有自己原创的作品),点击量8万次。二人如果被判罪,我认为问题很大。理由如下:

首先,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国家用刑法禁止网络色情,唯一的例外是儿童色情在有些国家会遭到打击。即使打击的对象是儿童色情,也是引起很大争议的事情。例如,美国国会制定过旨在保护儿童的《通信内容端正法》、《儿童在线保护法》等。但是在1996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有关网络内容规范的判决:以7票对2票裁定《通信内容端正法》违反了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随后,美国最高法院又以5票对4票判决暂缓执行《儿童在线保护法》,认为该法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在美国最高法院看来,那些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黄毒侵害的法律,搞不好就会限制成年人的言论和阅读自由。而这是违反宪法精神的。我们中国的宪法中也有“言论自由”的条款,打击网络色情的刑法与这一条款是冲突的。如果中国近期不打算从宪法中取消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款,就要考虑丁某在网上写淫秽小说是不是她的应当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

其次,食色性也。吃饭和做爱是人的基本需求,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想,这两项权利应当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色情图片之于做爱就相当于饭馆菜单(有图片的那种)之于吃饭,没有特别加以禁止的道理,就像不能允许吃饭却打击菜单,也没有道理允许做爱却打击色情图片。事实上,尽管60年来一直被写入刑法(犯罪法),人们观看色情品的欲望一点也没有减少,就像他们做爱的欲望一点也没有减少一样。中国人“看黄”的比例比美国人一点不少,反而更高。在并不扫黄的美国,1992年只有41%的男人和16%的女人看过黄;而90年代的一项全国抽样调查表明,仅仅在前12个月里,看过黄的中国成年男性有39.8%,女性有21.6%。在35岁以下人群中,中国青年人看黄的比例超过美国青年20至60个百分点。(详见潘绥铭《当代中国人的性行为与性关系》)

再次,人有追求低级趣味的权利。这个世界上,有相当一批人趣味不高,既不爱听音乐,也不爱看书,甚至不爱看电影,一生只喜欢两件事,就是吃饭和做爱。古话能一传几千年不是没有道理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的人趣味就是这么低(从82万次的点击量看,这种人数量不小),这两件事几乎囊括了他所有的欲望,非常可怜。可是就这么点可怜的欲望你还不让他满足,他看几张图片写点淫秽小说你就把他抓起来判刑罚款,让这些可怜人变得更加可怜,到底对国家对社会对这些可怜人有什么好处呢?

最后,正像公民吃饭并不伤害他人一样,公民做爱在网上看色情品也并不会伤害到他人,他在网上看色情图片写淫秽小说只不过是满足或宣泄了他个人的一点欲望,对他的身心健康有益无害,对社会秩序、对他人的生活也是有益无害的。这就是因为性活动本身对个人、对社会并不是一件坏事,一件能造成伤害的事。它和吸毒不同,按照咱们传统文化的看法,它是一件益寿延年阴阳和合的事情,有人更多地把它当成一种体育活动,有人把它当成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的活动,更多的人(能在性活动中获得快感的人)把它当成一件能给人带来快乐的活动,总之,性从根本上讲至少不是一件有害的事,甚至还可以是一件有益的事。

对于一个政府来说,就像吃饭是个民生问题一样,做爱也是一个民生问题。一个好的政府应当尽量满足全体公民的吃饭问题和做爱问题,把这两个问题解决得越好,就越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越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在维稳已经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的时候,更要多想办法满足老百姓的这两大需求,别再跟老百姓较这个劲了。

 

杨黎光:  吃与性,生命不离的两件事?

    孔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孟子说:“食色性也”。

    今人南怀谨先生进一步解释说:“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确是孔子对人生的看法……凡是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性的问题,一个生活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这两件事。”

    以我个人的观点,这大约并不是一种科学的归纳方法。饮食是人和物之间的关系,男女则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将“饮食男女”综合成一个命题,还突出强调这是人生离不开的“两件大事”,看起来仿佛表现了东方人的概括能力,其实是将人的感情问题、精神问题,统统贬低为生理问题、身体问题,这也就是旅居美国的华人学者孙隆基所说的中国文化的“身体化”倾向。这种文化的“身体化”倾向,使中国人特别重视“身体化”的快乐。

    尽管许多中国的圣人、哲人、名人们喜欢在饮食与男女、食与色之间划等号,但在社会现实当中,我们则看到了这样的中国式矛盾:“民以食为天”,于是这个“饮食”就成了天大的事,可以堂而皇之地张扬、鼓吹,甚至可以发挥成引为自豪的“文化”;“饱暖思淫欲”,而且“万恶淫为首”,于是这个“男女”就成了隐讳、暧昧,甚至苟且的问题。

    法国人说:一个民族的命运,要看他们吃的是什么和怎么吃。

    中国人说:一个人活得好不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活得好不好,胃口是很关键的问题。

    其实,历史早就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人民吃不吃得饱,也直接影响着这个国家政权的稳定。

    在中国,吃喝一直是个很让人头痛的问题。连绵不绝的战乱与灾荒,使饥饿成了这个民族最强烈的集体记忆。即使是今天,“成功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也被当成改革开放的一项重要成就而反复强调。

    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权的成败,也是这个饥饿民族最普遍的快乐追求。为此,中国人还专门创造了一个词汇,叫做“口腹之乐”。

 

    中国人长期生活在贫困当中,因此,如何正当地获取财富、如何从容地面对财富,至今仍然是一个让人们深受困扰的难题。事实上,中国人不仅是贫困的,而且是常常感到饥饿的,是以吃饱肚子为首要生存目标的。史学家邓拓先生早年曾经出版过一部揭示历史真相的专著——《中国救荒史》。他在这本书的一开篇就说:“我国灾荒之多,世罕其匹,就文献所可征者言,则自西历纪元前十八世纪,直至纪元后二十世纪之今日,此三千数百余年间,几于无年无灾,从亦无年不荒;西欧学者,甚有称我国为‘饥荒之国度’者,诚非过言。”(《中国救荒史》1页,邓云特著,商务印书馆出版,1937年11月第1版,1993年7月影印第1版)

    饥饿,是人们最普遍的遗传记忆;饥饿恐惧,是最具典型性的民族心理特征。它不仅直接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方法,也左右着上自帝王,下至平民百姓的行为方式。

    台湾唐史学者赖瑞和在分析唐代东都洛阳的历史地位时曾经这样写道:

    一千多年前,唐代的皇帝来洛阳,不外是两个目的。一是像武则天皇后那样,喜欢洛阳,索性把国都搬到洛阳来,一住就住上十几年,不想回长安了。不过,在她死后,她还是被送回到长安去埋葬。

    另一个目的,就很现实了,为了吃饭也。关中和长安虽号称“秦中自古帝王州”,其实在唐初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每遇荒年,则连皇帝也是没有饭吃的。所以唐初的几位皇帝,都曾经在饥荒的年代,率领文武百官来洛阳就食,等饥荒过了再回长安。洛阳没有三门峡一带水运的艰险,从江南大运河运来的租税粮比较充足也。于是,唐初的皇帝,还得了个雅号,叫“逐粮天子”。这点连《旧唐书》、《新唐书》和《通鉴》都不忌讳的。(《杜甫的五城:一位唐史学者的寻踪壮游》139页,赖瑞和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所谓“逐粮天子”,说白了就是“逃荒”的皇帝。为了迎候皇帝和他的大臣们来洛阳“就食”,隋唐两代还在此修建了一个占地面积十分庞大的含嘉仓,一共挖了四百多个地窖用来储藏从江南运来的租税粮。含嘉仓外修筑高墙,严加保护,因此又称含嘉城。

    逃荒的皇帝,饥饿的人民,共同写就了一部漫长的民族饥饿史。

 

    实际上,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人,绝大多数都有“饥饿记忆”,年岁越大,记忆越深,而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记忆反应。我在上大学时,一位从农村来的同学见到红薯就皱眉头。一次,我们俩一组去安徽全椒县搞社会调查,在老乡家里搭伙。为了减少老乡家做饭的麻烦,我就让他们煮红薯。我来自城市,红薯对我来说是一种喜欢的食物,可我的这位同学见到红薯就生气,不但不吃红薯,连萝卜也不吃。当时我很不理解。后来我们谈心时,他告诉我,他的老家在淮北农村,粮食紧张,自小就是吃红薯就盐水萝卜干长大的。他说,在他的记忆里,顿顿都是红薯就盐水萝卜干,当时淮北平原烧饭的柴禾紧张,所以家里锅里煮的是红薯,锅下烧的柴禾就是红薯干。以至于他,一生见到红薯萝卜,胃里就返酸水。

    历史性的、全民性的饥饿恐惧,使中华民族对于饮食,对于吃这种行为产生了极为丰富的心理感受。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说:“人世间倘若有任何事情值得吾们的慎重将事者,那不是宗教,也不是学问,而是‘吃’。” 吃,在中国确实有着宗教般神圣的地位,它绝不仅仅是为了延续生命那么简单。往大了说,它是政治,是文化,甚至是这个民族的精神核心;往小了说,它既可以是天下老饕们满足口腹之欲、实现口腹之乐的感官享受,也可以是得意或失意文人们排遣寂寞,品味生活的闲情雅趣。总之,吃,包含了中国人最普遍的痛苦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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