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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担当

 阳光山庄 2013-05-04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担当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2011-03-28 12:53   作者:余祖光
 
    要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明确政府对校企合作的责任,政府要加强统筹,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将校企合作纳入学校评估和企业评价的指标,表彰鼓励先进。给予行业组织财政专项补助以推动其参与课程改革,建立中小企业实习中心,对中小企业校企合作进行指导与服务。用减税方法鼓励大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地方政府在各权益方利益均等的条件下,出台落实校企合作政策的具体措施,使校企合作制度化。

    要规范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地方政府部门出台规范校企合作的文件,同时制约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制定如“实习生行为规范”等操作性文件。制定严密、规范的校企合作协议文本,由学校、企业和学生及家长三方签署合作培养协议,合作协议须在主管部门备案。成立由实习生代表、家长代表、企业代表和校方代表组成的“实习管理委员会”,协调并仲裁校企合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矛盾。

    要加快适应校企合作的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资助开发适应不同模式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教材开发。支持、资助与新人才培养模式相匹配的校内实训基地,加强实习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

    要出台更加灵活多样的校企合作政策。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不同类型的院校和专业,应当出台因地制宜的校企合作政策。扶植校企合作的服务机构,利用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搭建各种服务平台,对于符合标准的服务机构,当地政府予以认可,并批准职业院校和企业购买该机构的服务。

    要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创新。从校企合作的体制角度切入,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从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角度切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建设为突破口,加快职业教育的法制建设,在《职业教育法》修订过程中吸收校企合作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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