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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如何端正辩论心态》——你粗俗,并不代表你正确!

 闲野之家 2013-05-05




以下内容转自新浪博客,作者不详,标题有改动。本文不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辩论是一种生活的常态。
    人生在世,既不要害怕辩论也不要回避辩论,应该学会辩论。因为生活中充满各种矛盾与冲突,有了矛盾与冲突就要解决,怎么解决?要有着数。着数层出不穷,有文的、武的、明的、暗的、智的、愚的、高的、低的、妙的、烂的,就象《地道战》说的“各村都有自己的高着”,但所有的着数都要和别的着数接触、碰撞才能见到高低。接触、碰撞就叫“过着”。因为不论什么着数无非都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只有通过与对手过着之后才能确定成败,实现目的。人类是个斯文的动物,动手之前通常先要动嘴,就是辩论,而且绝大部分的冲突都是通过辩论来解决的,大到国际谈判、中到地域协商、小到家庭纠纷等,不管它是乾坤大事还是鸡毛蒜皮,哪一个后面与前面没有唇枪舌剑的过程?动嘴不成了,才诉诸暴力,国家之间用战争,那是军事暴力;民事、刑事靠法庭,那是是文明暴力;挥拳相向,直弄到鼻青脸肿、七窍生烟,那叫地痞流氓们生物性的物理暴力。但是,就是所有这些暴力较量之后,还得坐下来动嘴,论个长短,说个对错,这些都需要辩论。所以,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辩论是一种无可回避的生活常态,我们应该乐观面对,敢于运用、善于运用。

    二、辩论不是吵架而是说理。
    吵架与说理也都是生活的常态,但吵架通常只是一种原始而粗鲁的情绪发泄,在发泄过程中,可以、也可能伴随着辩论的过程,运用一些辩论的要素与技巧,但是由于它是非理性的语言行为,所以不能与我们所说的辩论相提并论。辩论应该、也必须是说理的。理者,事之道也。道又是什么呢?就是一种规律。得道就是获得了理性,把握了规律。人类到底还是一个讲理的动物,只要你有道理,通常还是能够使人信服的。但问题是同一个事物往往有许多方面的道理,探索道理又非常艰难,到底哪个是真理,不仅需要探索,更需要辩论。君不闻“真理越辩越明”?辩论的意义是通过激烈的理性交流,美丽的心智碰撞,让分散的信息有机组合,使已有的知识无限裂变。那篇著名的《谏逐客令》,只要好好学习,肯定天天向上。李斯那厮,一个外国人,混到了秦国,既拿了绿卡,还握了大权,王室里那帮家伙内心窝火可想而知,终于等到了国际间谍郑国曝光的机会,群起而攻之,弄得伟大领袖嬴政同志也下了一道逐客令。老李同志为保住绿卡与官爵,竟然不顾风险,反其道而行之,上了一个《谏逐客令》。但见他见着拆着,条分缕析,环环入扣,字字都能蹦到嬴政同志的办公桌上铛铛作响,使他越看心跳越快。那情形岂止说理,简直就是雄辩啊!当然嬴政同志到底英明神武,知错能改,撤消了那道愚蠢的命令,历史也因此而被改变了。

    三、辩论要有确定的辩题
    辩题就是话题,就是“话轴”,有了这个话题,就有了确定的辩论中心,不管怎么充分地展开,总能够万变不离其宗。辩论是语言交流,如果没有确定的话题,就形不成确定的中心,编织不起严密的逻辑联系。这个普通的道理,就连当年目不识丁的贫下中农们都懂得,他们常常讽刺那些言不及义的家伙,“人说城门楼,他说马屁股头”,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鸡和鸭讲”异曲同工。这样的辩论没有任何正面意义,因为它反逻辑,只能使辩论陷入混战。当然,辩论过程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有共同的辩题却常被对方在辩论的过程中换了频道,说得文一点就是偷换概念。凡是遇到这样的辩论对手,通常有两种情形需要注意:一是无意犯错,可能是对手缺乏严谨的逻辑思维,或者是语言功力不够,以致辞不达意,这是可以原谅的行为,但必须及时提醒,使之回到正确的轨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辩论对手在自觉理屈词穷的状态下,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以进为退,这是很不道德的心计与诈术,这时,除了不屑之外,我还要提醒阁下:“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四、辩论要摆事实讲道理。
    这恐怕是所有的辩论都要遵守的公共原则。《现代汉语词典》老师教导我们:“辩论就是彼此用一定的道理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词典老师在这里向我们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提出观点,即“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观点是个纲,纲举目张,谈问题、说事情哪能没有观点呢?二是论证,即“用一定的道理说明”。这当然是个不可省略的过程。三是目的,就是“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结论。虽然词典老师的高明智慧不容怀疑,但也别因为他的缺陷就忘了“事实”不仅能够证明,也能够论证。综合起来就是辩论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观点、有论证、有事实、有结论。上文所说的论题,可以是没有结论、也可以是有了结论的问题。有了结论未必五洲四海普天认同,这就有了分歧。有了分歧就要弥合,弥合不是用烂泥巴一糊了事,弥合分歧最好的方法就是辩论,通过辩理论道。只要你能讲出个子丑寅卯,并且给以事实的证明,除了偏执狂、自大狂、丧心病狂,又有几人不是见贤思齐、乐于意气风发地走在真理的大道上。李斯同志的《谏逐客令》在此仍然管用。

    五、辩论要善于求同存异。
    万事万物,各具形态,甚至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更不会有能够克隆的事件。但是世间万事万物总是相互联系,蕴涵其中的“理“往往相通、甚至相同,“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人是一种自为的存在状态,不仅要适应环境,还要改造环境。要改造环境就要研究与辨析其中的“理”。辩论就是研究与辨析“理”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无非是求同,但是为了求同却必须学会存异。因为所有的辩论往往从分歧开始,经过辩论,既可能解决一些问题,求到了同,但也会经常会发生彼此不能说服对方的问题,并且在辩论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分歧,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每到这时,不要急于结论,更不要强加于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存疑、存异。存疑、存异既可以钝化辩论过程中的无意义冲突,还可以促进彼此向深度与广度更好地思考问题。要相信,别说再辩论,就是时间也会弥合许多分歧。所以,请务必学会容忍与尊重分歧,那不仅是理性的要求,还是一种风度。

    六、辩论要有风度。
    风度是修养,是教养,是一种不可掩藏的文明内涵,自然也会体现在辩论上。有风度的辩论者首先要坚持论题的方向,这是一个总原则,整个辩论过程都不要偏离,这是提高辩论质量的关键。其二,要注意倾听和阅读对方的观点。只有认真倾听与阅读对方的观点,才能搞清别人在说什么和说了什么,否则你就会失去辩论的资格。其三,一定要尊重对方。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而不是贬低自己。如果是当面辩论,要以平等、温和的目光注视对方,不要运用夸张性的语言和挑战性的形体动作。记住:辩论是文斗,不是武斗。既然是文斗,文字与话语风格既可以温和也可以犀利,但措辞不应刺激,运用称谓应该礼貌。其四,阐述问题力求全面,力戒片面。全面反映思想方法的科学性,逻辑运用的周延性,既是辩证思维的的结果,也是辩证思维的目标。这应该是对于辩论双方和整个辩论过程的要求。其五,不要从人格上侮辱对方、从道德上贬低对手。运用侮辱的方式打击对手只能说明黔驴技穷;当一方总是在道德上矮化对手的时候,这再真实不过地反映出辩手对自己道德的不自信。任何辩论只要在这点上犯了错误,辩论基本不会成功。其六,要善于接受别人的正确批评,敢于认错。错了就是错了,当我们坚持一个错误的时候,其实是犯了更多的错误;而敢于认错则为修正错误奠定了基础,不仅使自己获得知识的进步,还会使自己的道德获得升华,其结果通常会赢得更多更大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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