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命案必破”的渴望与冷静

 jianqianzhe 2013-05-11
“命案必破”的渴望与冷静
蔡永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怀亮被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后,被害人家属却依旧坚持认定李怀亮为凶手,一直请求检方就判决结果提请抗诉,请求判处李怀亮死刑。应该说,抓到真凶,求得公平正义,这是被害人家属、社会民众对“命案必破”的渴望。但命案当前,更需看到法治、程序、证据中的理智与冷静。

实践中,“命案必破”的压力、动力很多:上级责令限期破案,相关人员立功心切,社会舆论紧盯不放,被害人家属追凶不止,无论哪种原因,为了尽快破案,有时就剑走偏锋,比如通过刑讯逼供来获得证据,结果导致冤案。回头来看,“命案必破”确实有违人类的认识规律,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侦破,这听起来很残酷,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破不了、判不了的情形是客观存在的。

因此,依法该撤案的撤案、该不起诉的不起诉、该判无罪的判无罪。民众要求伸张正义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对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来说,还是应该遵循司法规律,遵守程序,用证据说话。命案难破,确实有可能使极少坏人逍遥法外,但,那些逃脱法律制裁的坏人,逃不过“良心法庭”的审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