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xu 楼上的jingang1978,你的说法我不认同,原方用3两折合今日应该近于9克左右.为此我们就要先清楚"细辛不过钱"的又来.此说始出于宋人陈承,陈承乃宋朝元佑时人,所著<<重广补注神农本草>>中云:细辛,非华阴者不得为真.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虽死无伤.近年开平狱中尝治此,不可不记"后来在大观,政和本草中均有此说出现.明.李时珍<<本草纲目>>亦引陈氏之言.‘细辛不过钱"之说由此之今.请注意,陈承所说.‘细辛不过钱"是有前提的,是针对"若单用末".与其他配伍时当不在此戒.仲景在当归四逆汤,麻黄附子细辛汤,小青龙汤.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等,用量都过钱,就是明证. jingang1978你还是应该多去看看原来的书籍,不要...............
这个讨论挺多的.下面是转自丁香园帖子希望对你们有用. 《神农本草经》谓细辛主治“百节拘挛, 风湿痹痛,死肌”;《本草正义》谓细辛“内之宣络脉而疏百节,外之行孔窍而直达肌肤”,其功伟哉!但该药为草本植物,又无毒性,若不论病情之轻重,一律仅用3g以下,何能发挥此等卓效?我用细辛入煎,少则3g,多则60g,从未出现过毒副作用。而“细辛不过钱”之谚, 自古迄今,不知糊弄了多少人,甚至一些名医亦未能识破迷团,如张锡纯便从之曰“细辛有服不过钱之说,后世医者恒多非之,不知其说原不可废”。我想,此谚可能来源于《本草别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此说才真正不可废,因为这是指将细辛轧细为末吞服,而不是水煎服。据现代药理研究,细辛含有挥发油与非挥发油两种成分;经动物实验证实,挥发油中的甲基丁香粉和黄樟脑油可使呼吸中枢先兴奋后麻痹——呼吸、随意运动逐渐减弱,反抗消失而死于呼吸麻痹。但细辛经久煎之后,其挥发油几乎挥发殆尽,而非挥发油这一有效成分依然存在。故用大剂量细辛久煎,实际上是取其非挥发油的通络镇痛作用,何来偾事之忧呢? --<名师垂教2>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中医业内人士均知“细辛不过钱”这句古训。2000年药典也规定,细辛用量1克~3克,多数临床医生不敢超越这一规定范围,有的甚至干脆弃细辛而不用。细辛真的这么可怕吗?我们先来找寻一下这句古训的源头。 据本草文献,“细辛不过钱”之说源于宋代陈承的《本草别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用即气闷塞不通者死……”。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引述陈说:“(承曰)细辛非华阴者不得为真,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可见,李时珍虽然是收录陈承的,但他还是将“半钱匕”改成了“一钱”。隋唐以后,“一钱”约合现在的3克。至此以后,“细辛不过钱”之说逐渐成为中医临床用药的一条清规。但陈承的原意是指细辛散剂(单用末)的一次用量,如果不论单用还是合用、入汤剂还是入散剂、研粉与否,而一概将细辛用量限制在一钱范围之内,是后人的一种误解。 尽管如此,古代医家也有相反的观点,如张隐庵、张锡纯、陈修园等。陈修园在《神农本草经读》即质疑说:“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可多用?”“方书之言,类此者不少,学者不善详察,而遵信之。” 早于陈承的医圣张仲景在《 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书中应用细辛的汤剂有20首,其用量多为三两,且并未言及禁忌。虽然汉代的剂量考证未达成共识,有考证一两约为15克的,有考证一两约为3克的,但按少的算,根据《伤寒论讲义》:“一两折合一钱(3克)”,“三两”折算为现在的计量单位,约为9克。唐代的《千金要方》所载附子散,细辛(入汤剂)用量六两(隋唐以后,一两约合现在的30克)。宋代《和剂局方》之加减三五七散,细辛用至一斤八两。明代《证治准绳》之滑氏补肠汤,细辛用量为三两。今之医家也有大量不拘古训应用细辛,而获取良效的例子。可见,细辛入汤剂用量不应拘泥于一钱(3克)之内。 我们再来看一下细辛的药用部位。宋代苏颂在《本草图经》中说:细辛“其根细而其味极辛,故名之细辛,二、八月采根,阴干用。”《本草衍义》亦言:其“极细直,深紫色,味极辛”,并言“细辛,用根。”其他诸多本草学著作,如《别录》、《证类本草》、《本草纲目》、《和剂局方》、《本草求真》、《雷公炮制论》等,均认为药材细辛,或去双叶,或去苗芦,均取须根入药。可见,细辛因根细味极辛而得名,根是细辛的极辛部位,也是入药部位。事实上,直到50年代,细辛入药一直用根。早在沈括的《梦溪笔淡》中就曾有大量例子说明:“药有用根,或用茎叶虽是一物,性或不同,苟未深达其埋,未可妄用”。但是,现代药材细辛的入药部位已变为全草。据现代研究,细辛的全草与根,挥发油的含量有显著差异。所以古今细辛的药材已有质的不同,如果仍照搬古代“细辛不过钱”的理论,显然不在情理之中。 另外,细辛入汤剂,安全性要远远高于散剂。《本草新编》有言:“细辛,止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多用则气耗而增痛,独用则气尽而命丧”。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王智华等人的研究,细辛全草经不同时间煎煮后,其煎液中挥发油含量随煎煮时间增加而降低。细辛在煎煮三十分钟后,其毒性成分黄樟醚的含量能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中毒。故细辛“单用末”,应遵循“细辛不过钱”之说,而入汤剂则可适当加大剂量。细辛在临床使用中多入汤剂,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受“细辛不过钱”的束缚,以致影响了细辛应有的功效。 大量的事实说明,在现实条件下,“细辛不过钱”之说已不再适用,它既不符合临床实际,又束缚了医者的手脚。不同的用药环境就应当有不同的用药标准。“细辛不过钱,过钱就危险”,这条界律也应当改改了。 这本名师垂教我有,有中医爱好者的,我可以传给你.希望能共同学习.
有的东西不好说 我的老师用巴豆100克同猪肉200克熬汤顿服治疗 皮肤病 谁敢用啊! 我亲见不下50例 从没见什么不良反应, 我几年前也敢用也没什么不良反应-----而且疗效很好! 可现在我不敢用 ,我也建议我的师弟不要用! 我怕医疗纠纷啊 ------(疗效再好,也不用!!!!) 我很珍惜我的医生生命------------"....鉴定的专家是依药典不依经验''
前几年我治疗类 风湿,细辛用到45克/日,细辛有毒大家都知道,在高温时毒性挥发,药性不变.所以要久煎.它的毒性是产生房室传导阻滞. 如果单就细辛,它只不过镇痛较好,没有必要医生去冒险.如果复方使用,辩无可辨,非大量不行,你不妨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 lhp13008
我是以10克为上限使用的。也没必要争论不休,在使用中各自都有体会,知道他人的用法,作为自己的借鉴就好了。我的老师告诉我在药物的使用中以安全为原则。这个安全既是指对病人,也是对自己。
同意楼上的说法所谓细辛不过钱应指细辛入散剂(单用末)的一次用量,同时不但有地区的差别,还有品种的差别,同时还有入药部位的差别。
个人体制不同,用药后出现的效果也不同. 人参可以大补元气.但如果正常人,元气不虚,服用人参后未必能见到效果.
主要是看病人体质,10年前我治疗一牙痛病人用了5g就出现问题了 ,以后好多年不敢用,现在在临床中看到体质好的用15,体质差的就少点。 同理,麻黄,细辛也一样,体质虚弱的人,别说10g或许5g和8g之间也能见到差别.
以上高人,所谓见仁见智,其实“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一句并不完全错,细辛研未内服,效果奇特,记得02年本人在江中进修,夜半老婆来电话, 牙痛剧烈而哭,一时急,智而生,嘱拿北细辛粗根一根,爵服,不到一分钟痛止而安。 本人有一方叫哭来笑去散,即细辛冰片各等份研未瓶装备用,牙痛时取少许吹鼻内,一分钟内痛止,同时配合常规治疗,患者无不叫神。 胃寒腹痛而剧,细辛粗者一根二根爵服,功效在6542之上而无其副作用。 以上可知细辛用不可过钱。 但是细辛煎剂则非其然,如用3~5克如隔鞋搔痒,不如不用,如用至少10克以上,如怕医疗纠纷,告君一招:处方时细辛开30克另包分三次先煎,然后暗示加入药一起煎服,如万一打官司就不会吃大多亏。如再怕纠纷就不用吧,哪样,想做名医就别想了,做个平医吧,正如前贤所言:治急病要有胆有识。
听说过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可用至10克,不过也的确看到研究发现细辛有肾毒性,个体有差异啊,哪怕一个病人因此出现肾功能损害,当医生的心中不难过么?只是希望能够找到缓解其毒性的配伍
我在小青龙汤里用6克的效果比3克确实好。 患者是四川籍的。 至少在2010版药典里还是1-3克,所以用量大了还是得双签名、
很又意思。争论了这么多。大家从小剂量用起来就可以了,我一般是从3克用起,然后6克,没什么副反应,9克,没有副反应,再加量,一般不要超过12克。 这是我经验,值得一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