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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击穿的道德底线

 帝企鹅2011 2013-05-16
    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其对待弱势者的态度。未成年孩子屡屡遭受权力的蹂躏与摧残,只能让人对这个社会产生深刻的耻辱感与无力感
    这不是小说,不是电影中的恐怖情节,而是一种让人内心滴血的现实——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警方随后在万宁和海口两地找到失踪女生,原来,她们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及万宁市一政府单位职员冯某忠带去开房。
    这则新闻令许多人出离愤怒。哲人云,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之为人,乃有人性,然而,在这里,人们看到的只是赤裸裸的兽性。谁能想到,一个小学校长,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竟然将邪恶的黑手伸向了那些花蕾般的孩子?据报道,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处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难以想像,一个人究竟要扭曲、残忍到何等程度,才会干出这样的罪恶勾当?
    这其中,似乎再没有什么比小学校长带学校女生开房,更容易让人感受到社会底线的快速沉沦了。在此之前,虽然也屡屡有官员或者商人猥亵、性侵女童的事例见诸报端。但与之相比,小学校长的身份,更容易击碎人们对人性底线的信心。无论在一个怎样不堪的时代,教育都该是社会的一方净土,维系着摇摇欲坠的世道人心。而今,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校长与衣冠禽兽画上了等号,在他眼里,孩子只是待宰的沉默羔羊,抑或可实现利益交换的资源,这样一种残酷的真实,前所未有地撕裂了人们的疼痛神经。
    这不仅仅是教育的耻与痛,某个角度看,它也是社会底线一再失守、走向溃败的一个暗示。很容易想到了前些年那个频频出现在公共视野中的词:“嫖宿幼女罪”。这是为我国独有的一项罪名,1997年刑法修订,嫖宿幼女罪成为单行的刑法,与原来刑法中的强奸罪相区别。自它产生以来,废存之争一直不绝于耳。很多有识之士认为,它改变了以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的规定,做出了相对量刑更轻、要件更复杂的规定,再加上进一步放纵的司法解释,对强奸幼女松绑,是一项多此一举的恶法。
    事实上,“嫖宿”二字本身就是对未成年人的极大侮辱,映照出了一个病态社会的丑陋与猥琐。尽管缺乏国家级权威统计数据,但媒体近年来报道的一系列案件表明,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的犯罪数量有所上升,受害女童的数量也在增加。从陕西略阳、贵州习水到浙江丽水、福建安溪等,越来越多的地方相继沦陷,但是,犯罪分子并没有受到与其罪行恶劣程度相对应的惩处。这,或许对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纵容”。
    报道称,涉事校长被免职,并与另一名嫌疑人被警方以涉嫌猥亵幼女刑拘。眼下公众关注的是,这起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无论是“嫖宿”还是“猥亵”,都不足以表达这起为千夫所指的案件的恶劣程度。显然,如果法律对这样的恶行轻轻放过,如果不能让这种击穿伦理底线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们就难以阻止堕落权力对社会良知的“猥亵”,难以阻止不受节制的权力魔爪继续伸向那些无辜的孩子。
    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取决于其对待弱势者的态度。未成年孩子屡屡遭受权力的蹂躏与摧残,只能让人对这个社会产生深刻的耻辱感与无力感。倘若说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起事件是6个不幸女生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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