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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魂出窍KKK 2013-05-25
人大博士的卧底“性”研究论文启示我们什么
         马庆云/文
 笔者因为兴趣的原因,经常和一些研究史学的研究生朋友聊天,有一次竟然不约而同地谈到文学研究与史学研究的局限性问题。当时我的观点是,我们的研究缺少社会责任感,而我们又力图在这种琐碎的研究中寻求伟大的目标,这样难免会有精神上的失落。
  今天看到《河南商报》题为《人大博士生卧底深圳夜总会写论文》的文章,其中报道了
:《男性性工作者男性气概建构的质性研究》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方刚的毕业论文。他以深圳某夜总会“客房营销员”的身份,与该夜总会的男公关们“亲密接触”两个月,并最终完成该论文。
 有人会说方刚的毕业论文是在哗众取宠,打着性的旗号为自己沽名钓玉。而笔者不这么认为,方刚先生的论文写作应该是中国学术研究史上的一大进步,他给我们这些即将做研究或者已经做研究亦或研有所成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很大的启示作用。
 笔者最近忙于本科生的学年论文工作,因为专业的原因,感觉我们的大学本科生很少有知识性的创建,也就是学术的原创性不足。许多学生的本科论文(中文),大多是前人观点下的罗列,缺少自己的独辟蹊径或者是更加深刻。而这其中,许多学生也是十分用功的,他们收集整理了大量材料,也充分占有了一定量的书籍,在自己的研究范围内也有一定的阅读知识的准备,但总是很难写出超越前人的东西来。这不能说我们的学生没有用功,没有为学年论文做充足的准备工作。是不是我们的研究方法上存在问题,不能很好的超越前人,而只能在前人的学术论文里粪里嚼渣呢?
 针对这种研究方法,笔者与历史系的朋友有过一些探讨。在文学与史学方面,大家在做文章的时候大多只是阅读前人对此一研究层面的学术研究,然后学舌似的把它再重新用一种自己的体系说出来,这样造就出来的论文当然是味同嚼蜡,没有新异了!
 而在史学与文学领域,其中又尤其在文学领域,我们能不能有一种更新的研究方法而超越于前人之上呢?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舍弃前人的研究成果,置已经存在的学术推动力不理,而是说我们应该仅仅把前人的成果当作一种推动力而非我们论文成果的拼凑材料,我们可以在前人的高塔上在建设一些更高的成果,不要在里面拿一些砖瓦来建一个自己的小房子。
 而现今的很多论文都是在前人已经建筑的高塔里寻找还可以偷来用的砖石,悄悄地建一座小的可怜的房子,然后说这些建房子用的砖瓦是我们自己烧制的,从而力图证明此房子的建筑者拥有此建筑的所有权利,殊不知,除了我们运用了一下自己孩提时搭积木的才智以外,什么其他的智慧都没有容入进去。这种偷盗砖瓦的行为在学术上叫做论文剽窃。
 中国学术界的剽窃现象比小商小贩的缺斤短两现象还严重,如果说得激进一些,中国这几十年来就很少有自己烧制的砖瓦建设起来的高大建筑。下至本科生的论文写作,上至研究生博士生的毕业论文写作,很少有自己的思想原创性,这种现象在社会科学领域又比自然科学领域为甚。低级的剽窃不在少数,而更多的是一些高级剽窃,是不露痕迹的,这些学术研究的成果到最后才叫人们发现,原来只是埃及金字塔旁边又用人家的大石头码起来的一个个的小家伙,材料是人家的,形状是人家的,设计图纸是人家的,地理位置也是人家的,就最终的设计师署名是自己的。
 国人的学术研究过多的运用的是一种师法,师法前人,师法权威,师法自己的导师,我并不是说学术研究不需要师法,但这种师法是要以超越为前提的,而不是拆了西墙补东墙。我们的这种学术研究方法中,有自身思想钳制的历史局限性,但更多的是钳制后导致的懒惰,导致自己丧失学术研究的能力,而图简单方便,大量照搬他人,最终没有建树。
 人大博士为写论文而卧底深圳夜总会,我们从中看到的不应该是性爱幌子下的经济利益,而是一种严谨的学术研究作风。这应该是一种超越前人研究的方法,在实践考察中得到书本之外的更丰盈的真实材料,把间接经验转化为直接经验,从而有更充足的理论材料,而非中文学生论文中所经常用到的“某某学者如是说”之类的二手材料。深入研究的学术作风,必然呼唤这种第一手的现实材料研究,从读别人仿别人,到自主研究,自主创造,应该成为纯洁学术环境的一阵清风。
 人大博士所做的还仅仅是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应该把它更加的深入下去,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找到中国学术界的真正出路,而非现在的“天下文章一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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