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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阴阳的角度读老子的《道德经》之第二章 (文/愣头青)

 愣头青blog 2013-05-27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意译:天下人若只知道“美”而不知道还有“丑”的存在,那这种“美”就不是真实意义上的“美”;天下人若只知道“善”而不知道还有“恶”的存在,那这种“善”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善了。
 
理解:老子在此试图从“美”来反观“丑”,从“善”来反观“恶”,即不在于美的东西变成丑的东西,而是想说明有了美的观念就一定有丑的观念,若所有的东西都是美的,也就无所谓美丑了,即“美与善”因没“丑与恶”的反衬也不存在真正的实在意义。
 
上面此两句话阐述了阴阳学说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即“孤阴不生,孤阳不长”。没有了“阳”,“阴”因没反衬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阴”;没有了“阴”,“阳”也因没有了反衬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阳”。
 
原文: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意译:故无有、难易、长短、高低、声韵等的相生、相成、相形、相盈,它们之间的前后相和,是构成大自然之所以能够长存的基本法则。
 
理解:这一段话是老子借助上文“美丑善恶”的观念为注脚,把其提升到理论的角度来说明阴阳的基本原理,即阴阳同出于“道”而名异,万物都具“道”性。也就是说,同一事物本身具有正反(阴阳)两面性,此阴阳的两面性(即道性),是宇宙、自然界之所以能够长存的基本要素。同时,又通过阴阳本身的差异性(相生、相克、相互依赖又相互对立)延伸出观念、行为所产生的差异性,为下文“圣人居无为之事”,即站在如何保持阴阳平和的角度,从生命价值观上探讨使之万物都具完美“道”性这一老子心目中的“理想王国”作铺垫。
 
原文: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意译:于是圣贤之人以“无为”为处世之原则,重“行”之身教。
 
理解:“无为”包含“无知、无欲”两个方面,引申为“无任何目的、无主观意愿”。此句话是承接上文以“无为”到“行不言之教”,从观念上对人生的价值观进行了思考并产生“道”的行为学方法论。
 
按“道”之“阴阳”特性,阴阳(无有)本身存在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赖的差异性,如“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一样,只要阴阳失衡,万物将呈现出(阴阳的)“极性”化,而“阴阳”极性化的结果,使阴阳同为一体的“道”的“天理”和“法则”不复存在。故老子从“道性”(阴阳平和)提升到人性的角度,以为美丑、善恶、无有、易难、先后这些阴阳自然存在的差异性易使人性的观念产生是非、对立的冲突,而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认识(角度)局限所致。故站在生命之学的角度,人要效法天地宇宙的自然法则,不偏不倚,从维护“道”的整体性的角度,承认和保持阴阳之差异性之间的相对平衡。南怀瑾以为:老子所谓的“处无为之事”是说为而无为的原则,一切作为,应如行云流水,义所当为,理所应为,作应当作的事。作过了,如雁过长空,风来拂面,不着丝毫痕迹,不有纤芥在胸中。所谓“行不言之教”,是说万事以言教不如身教。从人生的价值观看,儒家提倡的“尽人事,听天命”与此同出一辙。
 
原文: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意译:天地万物默默无闻地生长,其成果并不占为已有,也不自恃有功于人或恃功于天地,功成而身退。正是因为万物不居功、不占位的不断消长循环,天地才得以长存。
 
理解:此段老子透过天地万物默默无闻,“无任何目的”的无私奉献而又不恃功居功,行重于教的品德,提炼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千古名言。从老子第二章的行文句式可以看出,他总是提出一个源法于自然的观点然后再用自然的现象作为其观点的论证依据,充分体现了人法天地、道法自然的中国古代朴素哲学思想及认识论。
 
从老子的“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中,可以揭示出阴阳总处于不断消长循环之基本法则,同时也是天地万物运动的总法则。
 
《道》章第二篇领会:老子从事物的本质入手,借助“美丑善恶”为例阐述阴阳学说中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即阴阳的差异性互补是“道”之所以能够永恒存在的唯一根本。大自然也正因有了阴阳之间正反两面性的相生、相克、相互依赖而又相互对立,才能够得以长存。若阴阳失衡,即事物本身出现了阳或阴的极性化时,事物的法理法则就不复存在。同时,老子站在生命哲学的角度,以天地自然基本物象的循环消长为依据,提出了人应效法天地自然法则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一千古名言,确立了“道”法自然为中国传统阴阳哲学思想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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