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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计薪酬制度以控制用工成本?

 翠微丰子 2013-06-20
如何设计薪酬制度以控制用工成本?
2013年06月刊 见解

宋小姐应聘到某公司担任销售工作,公司的《员工手册》与《绩效评估与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年终奖根据公司本年度的盈利状况和员工的个人贡献大小发放。2006年,公司因部门亏损原因, 决定对于该部门的销售及主管人员均不发放年终奖。宋小姐不服仲裁,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她年终奖。

公司辩称,奖金的发放属于公司内部决定事项,公司有自主考核、分配奖金的权力,且双方在劳动合同中也未约定公司必须发放年终奖。公司同时认为她的业绩考核不合格,也可拒发年终奖。

本案中,法院支持了单位不发年终奖的行为,实践中,也有很多案例单位被判支付年终奖。付与不付间,关键区别是什么?是单位关于年终奖支付的规定,即年终奖支付是不是有条件的话,条件是什么,程序是什么,数额如何确定等。

一、购房购车借款

单位提供员工购房购车借款,也是一个在不降低员工待遇的情况下降低用工成本的办法,因为借款属于民事关系,不属于工资构成。但这一办法的适用有前提条件。因为借款一般是要还的,员工很难将其视为收入的一部分。

二、 用报销额度代替津贴补贴

很多单位的工资分项里,有几项叫住房补贴、电话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或津贴),每月固定发放一定金额,也有的单位不列在工资表里,而每月另行发放。因此,不管实际操作如何,建议在相关文件里体现年终奖的浮动性,避免无条件支付的规定,规定了凭考核结果发放的,就应依照规定进行考核,避免“有法不依”,陷入被动。

三、规定离职后提成支付办法

销售员离职时,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销售提成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单位规定可以发挥控制成本作用的地方。

四、年终奖发放金额设定

具体做法就是在发放年终奖时要按整数发,对照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考虑除以12个月份后的金额,确定发放额,最好发足额的整数,也就是正好除尽。比如6,000元(适用税率为5%),24,000元(适用税率为10%),60,000元(适用税率为15%),240,000元(适用税率为20%),480,000元(适用税率为25%),720,000元(适用税率为30%)等。

控制用工成本除了薪酬制度的设计,还有很多文章可做,比如利用特殊工时制、非全日制用工、完善解雇流程、完善加班审批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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