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社保入税,降低用工成本三大绝招

 贾律师 2018-08-25


 文:吴强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而根据国内最大的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4.1%。低缴社保费甚至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据其粗略测算,这一政策至少将增加企业30%成本。他建议,给予不合规企业一定的过渡期,继续执行降费率政策,同时逐步实现全国缴费基数、费率的统一,并多渠道增加社保基金收入以维持其可持续性。


笔者看到这个新闻后可是为各公司的老板操碎心,首先这个过渡期是否会给予现在不能确定,而且就算给予了过渡期,笔者感觉作为拟上市公司也不会在给予过渡期的范围之类。所以绞尽脑汁想了几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方法和大家一起探讨!



一、提高年终奖额度,降低月基本工资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经颁布,年终奖和工资都涉及个人所得税,都是和劳动者息息相关的。笔者也是劳动者,从企业角度和劳动者权益出发,提高年终奖额度,降低月基本工资,笔者发现确实既可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又可以增加员工到手工资(→_→不要和我说社保也是福利待遇的一部分,人民日报曾经就此事做过报道,文章地下清一色的评论“作为员工,我不想多交社保”,社保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做论述)


举个例子,以笔者所在地为例,月工资10000元,每月全额缴纳保险的费用为(公积金不会产生影响就不论述了)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共计

缴费基数

8%、19%

2%、6%

0.5%

0.2%

0.5%


个人缴费

800元

200元

50元



1050元

公司缴费

1900元

600元

50元

20元

50元

2620元


职工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费用为(起征点以5000元为例,未计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10000-1050-5000)×10%-210=285元。


附:起征点为5000元的新的个税表

                           


员工年到手工资为:(10000-1050-285)×12=103980元,企业社保成本:2620×12=31440元。


如果月薪5000元,年终奖6万元,每月全额缴纳保险的费用为: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共计

缴费基数

8%、19%

2%、6%

0.5%

0.2%

0.5%


个人缴费

400元

100元

25元



525元

公司缴费

950元

300元

25元

10元

25元

1310元


月薪5000元不需缴纳个税,但年终奖6万元需缴纳个税。


年终奖的个税如何计算呢?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5000元的月薪属于第一种情况,年终奖个人所得税60000÷12=5000,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是210。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60000×10%-210=5790元

员工年到手工资为5000×12+(60000-5790)114210元,企业社保成本:1310×12=15720元。相比之下,员工到手工资多了10230元,企业社保成本减少了15720元。


当然,工资多少,年终奖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的,但是年终奖并不是越高越好的,以起征点为5000元的个税为例,年终奖36001元比36000元个税要多交2310,1元,年终奖144001元比144000元个税要多交13200.2元,按新个税表类推。


 


二、通过设计合理、灵活的用工方式


除了降低员工的的工资水平之外,为公司制定合理的用工方式,灵活用工也是有效降低社会保险的方法之一。


公司与个人的关系中包括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以及服务外包关系。针对常见的四种劳务关系,可根据不同的岗位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运用多种用工形式:针对核心岗位,应当采用标准劳动关系;对于其他岗位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特殊专业技术岗位

退休返聘人员

反聘协议

简单辅助性岗位

实习生

实习协议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劳务派遣

派遣协议

非主营业务

服务外包

外包协议

 


三、工资部分走现金、报销方式


工资部分走现金、报销模式是最有风险的一种方式(→_→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账外资金),这种方式一般在企业中层以上运用的较多,年薪几十万需要缴纳的个税是很多的,职工往往也愿意通过这种方式避税,但是其中也蕴含了很多法律风险: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资+报销/现金”的形式会导致工资组成不明,当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极易造成工资标准的举证困难。面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较低工资标准、银行明细中显示的固定“工资”数额,个人通常很难举证证明“报销”部分潜在工资收入的存在,进而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企业而言,我国目前的税法体系主要以税务局的文件为主,税务机关对税务局制定的文件有绝对的解释权。在中国,合理避税还是偷税漏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局的态度。而且,每一个采取此种模式发放工资的员工都相当于抓到了公司的小辫子,一但和公司不和就可能以此向税务部门举报,单位可能面临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以上皆个人看法,不足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