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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指间飞歌 2013-07-04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决策任务和环境日趋复杂。提高重大决策科学化水平,需要建立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动员和组织专家人才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合理采用专家咨询论证结论。

树立“凡重大决策必咨询专家”的理念。要坚持专家决策咨询、公众有序参与、党委政府决策有机结合,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不能以专家咨询排斥公众有序参与,也不能以专家意见代替党委政府班子的程序化决策。要坚持科学决策与高效咨询适度平衡,既要严格遵循既定规则和程序,确保专家参与决策咨询工作的客观中立性,又要在确保决策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专家决策咨询的工作效率。要坚持决策咨询专家权利义务相统一,专家有权按照客观中立的立场开展决策咨询,并承担对等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专家独立开展工作。

完善专家决策咨询运行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课题委托专家研究制度,党委、政府拟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可委托党委、政府的专家决策咨询机构开展深入研究,也可由主要牵头部门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专业性较强或涉及保密事项的课题,可以实行委托制,直接委托专家决策咨询机构或相关单位开展课题研究。规范重大决策前期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凡涉及重大发展战略制定、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建设、重要政策出台等重大决策,在形成前原则上必须开展广泛深入的前期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完善专家日常建言献策与咨询会议制度,为专家建言献策提供便捷渠道,探索完善专家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建言献策制度、咨询会议制度,推动专家决策咨询工作制度化。建立咨询专家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决策咨询专家信息库,详细记录咨询专家的研究领域、工作经历、社会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咨询质量的相关事项,作为评价专家的主要依据。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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