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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向地震的相关问题

 民间正义馆 2013-07-05

关于双向地震的相关问题

(2008-01-30 19:34:06)      朱炳寅 
 最近有网友提出关于双向地震的相关问题,此处一并回答:
1、一般情况下,先考虑偶然偏心计算;
1)当为“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可按:一般结构位移比不小于1.4、复杂结构不小于1.3把握)时,再拨开考虑双向地震开关;
2)当不为上述1)情况时,直接采用偶然偏心的计算结果。
2、对“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可按取偶然偏心和双向地震两次计算结构的较大值。
3、弹性层间位移角,规范要求进行宏观控制,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 新浪网友2008-02-02 16:19:16 [举报]

    朱先生文中所言:"当为“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可按:一般结构位移比不小于1.4、复杂结构不小于1.3把握)时,再拨开考虑双向地震开关",与2004年第三期土木工程学报上黄小坤<高规若干问题解说>意思基本一致,但个人认为"...一般结构位移比不小于1.4..."不妥,理由如下:1.按建设部超限审查文件规定,高层位移比大于1.4时,已属超限结构,朱先生文中所述,是否要求偏松?2.按抗规3.4.2条,位移比大于1.2时,已属扭转不规则,按抗规5.1.1条的意思,应该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个人认为:一般结构位移比大于1.2时,就应考虑双向地震开关.请朱先生指教.

    博主回复:2008-05-10 17:36:16

    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妥,若要进行超限审查的结构,要么是建筑高度超限,要么是复杂程度超限。对超限建筑结构套用一般结构的限制,看来你思考的深度还远远不够。至少应该按复杂结构把握。实际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把握(注意我所的是“可按”,你觉得不行就可以“不按”)并体现结构性能设计要求。不加分析地套用将是十分有害的。

  • 朱炳寅2008-02-02 17:33:02 [举报]

    请仔细研读规范“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中的“明显”要求,不要把它等同于一般不对称。
  • gzl_ing2008-03-27 16:08:03 [举报]

    朱老师,能否请教您:前面网友提问中所指的“按建设部超限审查文件规定,高层位移比大于1.4时,已属超限结构”是在结构没有超高也没有复杂程度超限的情况下,只要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计算的“楼层位移比”大于1.4就要按超限结构进行设计吗?因为我自己做的一个高层“楼层位移比”就大于1.4了。这是否有些不合理呢?因为我认为规范里各款条文都没有以“楼层位移比”的数值来划分是一般结构还是复杂结构。

    博主回复:2008-05-10 17:37:33

    说“高层位移比大于1.4就已经属于超限结构”的说法是对建设部令的误读,建议仔细看看。

  • fiona2008-05-16 11:24:11 [举报]

    朱老师,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求附录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第》中的三点: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1.扭转偏大,涵义:不含裙房的楼层扭转位移比大于1.4,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呢?

    博主回复:2008-05-16 19:28:25

    《混凝土高规》对复杂高层建筑的扭转位移(及位移比)有明确的限值要求。扭转位移比的计算受具体位置的影响,因此对带裙房的复杂高层建筑,考察的是高层平面范围内的扭转位移(及位移比)。

  • 新浪网友2008-05-16 20:00:01 [举报]

    规范仅是对连梁的箍筋和腰筋有明确的规定,对纵向钢筋的配筋率没有要求呀?

    博主回复:2008-05-18 14:45:11

    满足框架梁的配筋要求

  • 毛毛2008-05-19 13:26:59 [举报]

    朱总,您好!
    问几个关于地下室外墙计算问题?(纯剪力墙结构带一层地下室)
    1.外墙(上部有墙体或没有墙体)按压弯构件计算,竖向的计算长度取层高?
    2.在上部有墙体的地下室墙体,该地下室墙体在楼板处按连续支坐考虑,地下室墙体的钢筋是否应该通到上一层墙体中(上部墙体纵筋基本上都是构造的最小配筋率),现在我门院的做法都没通上去.我总觉的不对,但他们都这样做?
    3.在地下室外墙及上部外墙,当地下外墙层高大于等于上部相邻两外墙墙体之间的间距时,是否可以考虑上部结构的竖向力在地下室外墙是均匀分布的?(桩基规范,墙下承台梁,梁上墙的高度大于该墙上部洞口宽度,可考虑竖向力均匀分布)

    博主回复:2008-05-19 18:45:07

    1、可以,当上部没有墙时,也可按纯弯构件进行简化计算;
    2、地下室外墙主要承担土压力作用,如果将外墙按连续外墙计算,则钢筋配置应满足计算要求,同时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核查计算简图的合理性;
    3、注意:这里的均布仅指上部集中荷载(由墙传来)在墙底部的压力分布可以按均匀分布压力荷载考虑,但对于地下室外墙承受上部集中荷载的抗弯计算,其效应值不能按均布荷载计算(注意偏小,不安全)。

  • 毛毛2008-05-20 12:53:39 [举报]

    2、地下室外墙主要承担土压力作用,如果将外墙按连续外墙计算,则钢筋配置应满足计算要求,同时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核查计算简图的合理性;
      我想了一下,地下室外墙主要承担土压力作用,在地下室顶板的地方任何情况下(除地下室某层顶板做嵌固端)应该有个连续外墙的弯矩,朱总您说的那个我还是没看明白?
  • 新浪网友2008-05-20 19:49:33 [举报]

    您好,朱老师,请问一下规范对梁最大配筋率有所规定为2.5%,那要用ξb那个公式算的话,要是C25砼,那梁最大配筋率为2.18%.那该若界定呢?为什么?谢谢

    博主回复:2008-05-21 18:40:13

    2.5%的配筋率是最大配筋率,主要控制的是混凝土强度等级较高的梁,对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土如C25,则由界限受压区高度控制。

  • 朱立刚2008-05-21 21:41:02 [举报]

    朱总:在做超高层过程中,遇到关于风几个问题,现请教如下,谢谢
    1、我们知道超高层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会同时发生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其效应要进行矢量叠加,而且当发生强风共振时候,横风向的影响起主要作用。对于圆形建筑,规范给出相关校核和判定的公式,那对于非圆形如矩形建筑平面,除了依据风洞试验外,还有其他的估算公式作为参考吗?
     
    2、关于舒适度计算中横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公式中的B、L建筑物平面宽度和长度,是否指的是建筑顶点的尺寸还是建筑底面尺寸?对于建筑平面变化,则BL如如何取值?

    博主回复:2008-05-26 15:43:19

    1、风洞试验是最好的办法;
    2、可按建筑物的平均B、L确定。

  • 北京老友2008-05-23 23:25:12 [举报]

    对于2.5%的配筋率是最大配筋率可以适用C25,ξb是单筋计算指标,考虑受压钢筋,支座钢筋仍可按2.5%配筋控制
  • 朱立刚2008-06-03 21:10:51 [举报]

    方案初设阶段由于风洞实验还没有做,如何考虑和估算横风向风振作用,朱总请根据您的经验能否给个估算公式?

    博主回复:2008-06-05 14:45:37

    可按规范公式估算,相关系数的取值结合当地工程经验确定,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 杏梅2008-08-19 08:07:31 [举报]

    朱总你好:我还是上次《抗规〉6.5.1条请教,如果柱边一点墙不留,开一个1.8m的洞口,这个洞口在层高范围都是洞口,洞口上部就是楼层框架梁或暗梁,洞口一边是端柱一边是墙,那么,这道墙就是悬臂墙(水平悬臂),不知道我这样认为对不对。悬臂端(即洞口的边)设暗柱是否对剪力墙有约束,还是必须设端柱。谢谢!

    博主回复:2008-08-19 12:17:26

    什么叫悬臂墙,你首先要分清剪力墙加边框的作用,剪力墙不是靠边框来起作用,边框只是加强墙的整体性,提高剪力墙的抗震性能。不要因为具体的洞口位置而扰乱你的概念。

  • 新浪网友2008-11-08 20:46:01 [举报]

    博主回复:
    说“高层位移比大于1.4就已经属于超限结构”的说法是对建设部令的误读,建议仔细看看。

    朱老师,就这个文件的文字来说,确实是高层位移比大于1.4就已经属于超限结构啊,如果如老师说,这是对复杂高层的限制的话,早就违反了复杂高层位移比不应大于1.4的规定了。违反了强条了。 还请老师明示!

    博主回复:2008-11-11 18:32:58

    建议把问题搞清楚:
    高层建筑和复杂高层建筑不同;违反强条和超限结构有区别,概念不要混在一起。

  • 新浪网友2009-09-30 10:05:45 [举报]

    朱老师, 旧话重提了,确实是高层位移比大于1.4就已经属于超限结构啊.要不就是建设部令让人误解. 说起语文来,谁并不差. 其实我也希望如先生所言,这样结构也会好做些. 咱也不是什么结构达人,和别人理论,总是觉得底气不足. 可白纸黑字的事情,也能黑白颠倒么?

    博主回复:2009-10-05 16:48:44

    看来你还是没有理解我以前回复的意思,建议你好好再看看,哪里说了计算指标超过1.4了就是超限结构。注意个别计算指标超标与超限结构的区别。

  • 新浪网友2009-09-30 10:39:13 [举报]

    暂成楼上的话, 在国外的结构的设计公司呆了5年了,对美国规范也有点了解. 总觉得国内与之差别太大. 国内太注重构造.忽略了一个更大层次的考虑. 举个例子, 美国钢结构设计,在高震区(相当与国内的确8度及以上),概况起来对钢框架就只允许两种梁柱节点方式(1,如我们所说的狗骨的连接 2,就是端板连接)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证其在大震下有足够的延性,保证其在大震下梁端转动角可以达到0.04, 从而大量耗能,大震不倒. 为什么只有两种呢,就是因为现阶段通过大量的试验证明,这两种可以保证大震下梁端转动角可以达到0.04,其他的连接形式缺乏试验证明,所以没有收录. 别人特别注重试验.目标极其清晰.我看到不少在中国高震区的项目,梁翼缘与柱翼缘焊接,腹板与柱直接栓接. 再加上一些计算调整就好了. 国内的一些专家们总觉得构造,构造,或者通过计算调整,以为可以怎么样. 于是就出现了百家齐放,而又乱放的局面. 我是深刻体会到中国为啥落后别人的原因了. 国家振兴,人人有则.

    博主回复:2009-10-05 16:53:17

    要评价美国规范和中国规范,要真了解美国规范也要真了解中国规范,最好是真正弄清两国规范编制的根本出发点。
    我不敢赞成你的感慨。

  • 新浪网友2010-04-01 17:05:03 [举报]

    朱总您好,
    我看了一下“建质[2006]220号”,

    其中“附录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的

    第二项(二、同时具有下表所列三项及三项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中包含
    “扭转不规则    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GB50011-3.4.2”;

    第三项(三、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中包含
    “扭转偏大    不含裙房的楼层扭转位移比大于1.4”

    想问一下,如果仅符合第三项“扭转偏大”情况时,其他指标都能满足规范,这种建筑需要进行超限审查么?谢谢:)

    博主回复:2010-04-05 16:18:31

    表二为一般的不规则项;表三为较大的不规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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