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珠海市开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珠海清风网

 徐徐读书 2013-07-10
珠海市开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珠海清风网 | 发布时间:2012-5-25 下午 04:05:24

珠纪发〔2012〕9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
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中央和省驻珠各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珠海市开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    共    珠    海    市    纪    委
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3月14日
 
 
 
 
珠海市开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中纪发〔2011〕21号)、省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粤纪发〔2011〕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贯彻落实“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核心任务,着力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和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抢抓机遇、抢抓发展,努力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围绕中央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今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针对制约我市率先转型升级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中央、省和市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实施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执行国家、省和市财政投资等方面政策、落实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进度、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情况,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科工贸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审计局、市质量监督局等单位)
(二)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煤电油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和价格运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降低流通费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等情况,稳定价格总体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科工贸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等单位)
(三)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完成水利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实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等情况,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切实保障国家、省和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牵头单位: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单位)
(四)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落实项目建设政府资金、执行税费和信贷方面优惠政策、优先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等情况,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完成2012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确保分配公平,实现持续运转,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牵头单位:市住规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等单位)
(五)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完成地区节能目标和“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淘汰落后产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落实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等情况,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新增指标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六)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实行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责任制、执行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调控政策、制定土地利用相关规划、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等情况,纠正存在的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等突出问题,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
(七)加强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资金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珠海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等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协助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做好我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胡情况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创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八)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监督检查。扩大内需方面:主要检查在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项目进度、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情况,收尾项目的结算、竣工验收、审计情况,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开工建设情况等。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方面:主要检查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政府机关的效能及服务保障情况,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市住规建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单位)
(九)继续加强社会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各任务落实情况,各区各部门通过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民政局等单位)
(十)加强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央和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体系,扎实规范政府履职行为,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积极改进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民政局等单位)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
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
1.决策指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监督检查意见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掌握工作进度及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2.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省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汇报本市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做好上级精神的学习传达;负责各区及各专项检查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方案的备案工作;协调做好省和市开展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3.开展检查。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市综合检查,协调、参与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好全市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报告、情况通报、信息公开、宣传报道等。
(二)监督责任机制
各专项检查牵头单位负责本部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年度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和具体检查方案,报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备案。
2.根据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安排,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3.对口协调做好省有关部门检查组到本市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其他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做好本市综合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定期向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通报、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等。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3月)。各区各牵头单位根据本方案尽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监督检查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案应包括监督检查目的、对象、内容、时间安排、检查方式、检查组组成、检查表等。对监督检查内容要实行量化考核。对项目类的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质量、安全、进度、验收、绩效和资金投向、配套、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非项目类的监督检查,重点突出对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工作进展、政策配套、服务保障、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关键内容的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要在3月20日前报市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4月)。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做好今年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安排,上半年要联合市住规建局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对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管制定对策。要根据监督检查任务需要,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和联络员培训班,特别要重点研究如何通过监督检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把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贯穿于监督检查全过程,通过调查研究和加强培训,提出监督检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努力推动监督检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开展监督检查(4月-10月)。按照省纪委上半年开展综合性检查的工作部署,我市将于第二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重点了解各部门率先转型升级以及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突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各部门在市开展综合性检查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自查方案,在4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下半年将结合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以及加强社会建设、深化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再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各区各部门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今年6月中旬要在珠海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监督检查工作专栏,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相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处理等方面内容,及时向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各部门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的督促检查,及时做好全市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通报和信息公开工作。
(四)切实抓好问题整改(6月-11月)。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建立整改销号制,各区各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归纳、建立台帐,分类处理。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要提出整改时间表,“挂号”督办;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存隐患;对问题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并对部分重点问题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严肃批评和教育;对整改迟迟不能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总结经验和建立长效机制(12月)。要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认真督促有关单位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堵塞漏洞,防控风险,逐步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等信息技术,增强监督检查的科技含量。要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现代产业500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等信息管理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功能并实现与省、市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要积极研发其它专项监督检查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电子监管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担起日常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主要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统筹协调,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现场督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工作的督促检查。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今年工作重点,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与牵头责任单位、监督检查内容、责任与责任人细化为量化考核表,作为对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的一项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落实责任到位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3、坚持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监督检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今年要突出在两个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一方面要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目标,重点抓好监督检查流程规范、约谈问责制度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另一方面,要在方式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以构建信息化、多组合、立体式的监督检查方式为目标,更加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实时动态监控;更加注重整合监督手段,提高检查实效;更加注重整合检查资源,既防止出现检查死角,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