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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百万遗产娶保姆

 東泰山人 2013-07-22

七旬翁百万遗产娶保姆

大洋新闻 时间: 2013-07-17

  宁波一名老人被保姆的悉心照料感动,娶了保姆为妻,并决定把自己的过百万遗产都留给保姆。不料,老人去世后,保姆才发现,老人两个月前已经将财产处理了。因为所得和预期有差距,保姆将老人的子女告上法庭。近日,宁波江东法院审结此案。

  赠与遗产娶保姆

  汪涓(化名)今年51岁,宁波人,多年前下岗后,她就一直靠给别人做保姆维持生计。她服务细心周到,在业内口碑不错。这期间她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

  6年前,汪涓经保姆中介,来到许伯家里做保姆。许伯当时70岁了,家庭条件很不错,但他丧偶多年,身体也不怎么好,子女又忙于工作,无法经常看望。

  在汪涓眼里,家庭富裕的许伯生活并不怎么如意,至少精神生活很空虚。在她的照料下,老人的精神好了许多,话也多了起来,两人还产生了感情。

  许伯被汪涓的照顾所打动,2008年4月,他写下了一份“遗嘱”:“经受过婚姻挫折的汪涓愿意与年纪相差20多岁的我结为夫妇,照顾我安度晚年,为报答和安置其晚年,我百年之后愿将我的财产(房屋、股权等我的遗产部分)作为汪涓颐养天年之用。”

  两个月后,汪涓和许伯登记结婚。

  百万股权起纷争

  许伯的年纪大了,身体更是一天不如一天,2011年初因病去世。

  汪涓在处理许伯遗产时发现,在2010年底,也就是许伯去世前两个月,他已将名下价值百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了儿子许恒(化名)。

  汪涓认为,丈夫早在几年前的“遗嘱”里就写明股权是归她的,许恒应归还这些股权转让款。今年年初,她到法院起诉许恒。

  许恒对此却另有说法:“股权转让款父亲生前已经处理完毕,汪涓并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对方,因此无需向她说明,她也没有权利起诉。”

  许恒还表示,父亲在去世前十几天,就在医院立了遗嘱,卖了房子,处理了财产。当时他们和汪涓达成了协议,汪涓已经拿到30多万元房款,说明她事前是知道父亲遗产处理的。否则她何以只起诉股权转让,而丝毫不提房子的事?

  但由于许恒没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这项证据,且汪涓不同意质证,因此法院对这项证据未予认定。

  调解获偿30万元

  江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许伯出具“遗嘱”时,汪涓和许伯还没有结婚,她并不是许伯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所谓的“遗嘱”,法律行为的性质应是遗赠。

  许伯死亡后,受遗赠人汪娟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因汪涓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两个月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应视作已放弃接受遗赠。

  况且,在许伯生前,股权已经被转让,股权不在许伯的遗产范围内。因此,法院驳回了汪涓的诉讼请求。

  汪涓不服,提起上诉。经宁波中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许恒支付汪涓30万元股权转让款,双方再无纠葛。

  (胡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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