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社会】关于李天一案的再思考

 4U 2013-08-29

关于李天一案的再思考

(2013-08-28 21:14:26)
                       ——三评李天一案
     法院公告李天一案已于8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两天,尘埃即将落定,迷局即将揭开。在此乱局行将理顺清晰之时,本人稍作回顾思索评点如下:
    一、李家应对运作的失误之处:①本案李天一此次涉嫌强奸,且之前已有劣迹存底,社会上民众仇富仇权痛恨纨绔子弟祸害社会情有可原,而且作为著名公众人物李双江梦鸽本身就应承受比其他公众人物更多的社会非议指责评点的责任和压力,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李家聘请的第三任律师陈枢、王贵却开始逆正常情理而动反对抗拒社会舆论评点。及至李家“法律顾问”兰和更是不择手段造谣生事恣意炒作,缺德坏法严重丧失法律底限、道德底线。企图以媒体造势误导民众转移视线歪曲事实干扰司法来扭转败局,引致社会公正良知一族更大反感强烈打击!②假若我们作为李家法律高参律师果真调查发现了受害人把柄,“确证”受害人有错,李天一“冤枉”。那也绝对不是,更不能在前先恣意爆料狂炒,企图引起社会关注达到认同并影响司法审判。此种大错特错的举动不仅加剧侵犯伤害了受害人,也伤害了全国广大但凡稍有社会良知正义感之民众、学者、专家!更严重的是它直接“伤害”了李家自身:在造成更大反弹反感的同时,让受害方及社会提前消化了李家掌握的“事实证据”炮弹的威力,降低了司法人员之认同可能。由此可见李家法律“高手”梦想解罪机率渺茫!可惜可悲,可惜的是李家自以为请到高人可救命于一线,其实名不符实,错招迭出必败无疑,可叹李家无缘遇见真正高手起死回生力挽狂澜!
    我以为真正的高手,不会在开庭前处处声张 、四处出击,且缺德违法,哑弹臭弹不断乱放,使对方不断补齐“漏洞”找准自己缺陷强烈反击!而是将所有“证据材料”强力“弹药”充分准备,一次性在法庭上用尽用足“狂轰滥炸”,一击致命让对方再无喘息补救机会。同时再辅之以媒体全面宣传正面报道。必要的情况下主张理由还可以书面形式提前递交司法机关核查确证相关事实证据,而绝不声张更不炒作以招败迹!
    二、杨女士的律师应对失误之处:前中期李家大肆反扑时却禁言闭口,失去很多伸张正义机会 ,放纵李家法律顾问对杨女士身份“污点”的夸张渲染恣意攻击,使谣言泛滥,让社会上产生一些猜测与疑虑,误导了舆论的走向,此种不作为实乃失误之举。如今临近开庭,事非博奕已基本落定本应保持缄默,避免临场再生风波纠缠干扰司法正常审理之时,却无事生非突起事端,擅发消息,透露出受害人精神受损不堪重压、昏迷就医的动态内幕,借人口舌削减优势影响民众判断力扰乱了是非对错的印象,一定程度上败坏了既将成形的胜局!
    此乃严重不智技拙之明显表现,着实令满怀正义之心,伸张公平义旗之士叹惜无奈!但愿此错不影响大局,睿智的法官仍能在纷繁复杂中厘清事非抓住主线,判定罪否!给民众一个清正,还社会一个公道,让法治彰显正义!
    三、其实本案罪与非罪,其他问题无论如何争辩均皆枉然,唯独一点是双方争辩的生死关键点:那就是在发生性关系开始的那一刻,女方是否心甘情愿,还是被迫受胁?唯此莫它,是非立判,罪否分明!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汪腾锋
                        2013年8月28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