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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40年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可否按10年期限摊销

 昵称12563787 2013-08-30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土地使用权应当按40年期限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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